第四章 人类的堕落(第2/6页)

在发展了的人类堕落教义中,上帝创造的人是全然良善、全然快乐的,然而,他却背叛了上帝,一下子变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许多人认为,现代科学已经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现在知道,”他们声称,“人抛弃了起初的良善和快乐,堕落犯罪,从那以后直至今日,人的野蛮和残忍是在漫长岁月中逐渐形成的。”这番话完全把我搞糊涂了。有些时候,野蛮和残忍这类词汇不过是一种修辞手法,借以表达斥责之意,另一些时候,这类词汇则具有科学意味;反对人类堕落教义的伪科学理论恰恰建立在对上述词汇两种用途的混淆之上。如果你说人类生来残忍,你的意思是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我姑且不去反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越往古代,人越残忍(残忍在这里指的是邪恶和卑鄙)。动物不具备道德操守:不过,我们不能因为人类行邪恶的事就说动物也行恶。相反,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像人一样残忍地对待同类,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像我们一样贪婪、好色,没有一种动物像我们一样野心勃勃。同样道理,如果你说人类起初都是“野蛮人”,你的意思是他们的艺术品少得可怜,并且粗笨不堪,就像现代的所谓“野兽派”艺术家一样,你可能是对的;然而,如果你的意思是早期的人类淫荡、凶残、冷酷、诡诈,这种说法便缺乏足够的证据,原因有以下两个。第一,现代人类学家和传道人比起他们的父辈更不愿认同你对“野蛮人”甚至现代“野兽派”的微词。第二,你不能仅凭早期人类的艺术品就推断他们在各个方面都跟当代“野兽派”艺术家一样。关于史前人类的研究似乎会想当然地导致某种凭空臆想,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正因为史前人类生存在史前时代,我们只能通过他们制造的器具去了解他们,而这些器具不过是后人从他们制造的众多耐用品中随机获取的。考古学家缺乏更好的证据,这不是他们的错:不过,由于缺乏证据,人们反而容易不停地推断,远远超过了我们应该推断的范围,也就是说,人们往往假设能够制造高级艺术品的人群在一切方面都更高级。显而易见,这种假设是完全错误的;它容易导出一种结论,那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享乐阶层在一切方面都比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更高级。其实,制造最差劲陶器的史前人类也可能制造出最精美的陶器,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如果我们把史前人类跟现代“野兽派”进行比较,上述假设就显得更加荒谬了。两者的艺术品或许同样粗糙,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制造者是否具有聪慧和美德。无论初学者的个性如何,要想在不断尝试和不断失误中学习,就要从拙劣粗糙起步。比方说,一个陶罐能证明其制造者是一位天才,因为它是世界上第一个陶罐;但是,如果一个陶罐是在人类有了数千年制陶历史后才问世,它或许只能证明其制造者是个笨蛋。现代人往往根据用于偶像崇拜的艺术品来对原始人进行推测,其实,那正是我们人类文明的一项集体罪恶。除了三氯甲烷之外,我们忘记了自己史前祖先的重大发现。正是由于他们的发现,我们才有了语言、家庭、衣服、使用火和驯养家畜的方法,才有了汽车、轮船、诗歌和农业。

所以,科学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驳人类堕落教义。一位现代神学家提出了一个更加高深的哲学难题,让所有哲学系的学生受益匪浅。这位神学家指出,罪的概念预先假定了罪所违背的律法的存在:经过无数个世纪,人类的“群体本能”(herd instinct)才能形成习俗,习俗进而固定为律法,因此,第一个人(如果可以这样称呼的话)不可能触犯最初的罪。这一论点认为,品德和群体本能恰好相符,最初的罪从根本上说是社会的罪(social sin)。然而,基督教传统教义认为,罪是指违背上帝,是一种背叛行为,而不是指干犯邻舍。当然,如果有人告诉我们人类堕落教义的真正含义,我们就必须从更深刻、更不受时间限制的层面上去理解原罪,而不仅仅把它理解为社会道德犯罪。

圣奥古斯丁指出,罪是骄傲的产物,是一个人(即一个具有依赖性的个体,其存在性并非透过他自己,而是透过他人得以体现)试图自己完成某种行动,以满足自己存在的需要。这样的罪不需要任何社会条件,也不需要任何丰富的经验,更不需要任何伟大的知识发展。一旦一个人认识到上帝是上帝,自己是自己,他便面临着可怕的抉择——选择上帝还是选择自己。不仅仅是年幼的孩子,那些无知的父母和老于世故的人每天都会犯这条罪,其中,个人绝不比社会群体少:它是每个人生命中的堕落,是每个生命每一天的堕落,是所有具体罪恶背后根本的罪。此时此刻,你我要么正在犯这条罪,要么即将犯这条罪,要么正为犯了这条罪而忧伤痛悔。每当我们醒来,我们总是试图把新的一天放在上帝脚前;然而,我们还没有刮完脸,它就成了“我们自己的”一天,我们觉得上帝在这一天中所占的分量就像当缴纳的贡金一样,得由我们自己掏腰包,觉得本应“属于自己”的时间打了折扣。好比一个人刚开始一份新工作,颇具使命感,也许第一个星期他还觉得失去这份工作便是他的末日,从上帝手中接受快乐和痛苦,当作“出乎意料之事”。然而,到了第二个星期,他渐渐摸清了门道;到了第三个星期,他已经从整项工作中发掘出自己的计划,在他实施该计划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只是在行使权力,一旦无法实施,就认定是受到了干预。又好比一个男人,由于不假思索的冲动,上前拥抱自己的情人,本来内心充满了良善的愿望,巴不得不要忘记上帝的存在,结果却莫名其妙地感受到男欢女爱的兴奋;不过,在他第二次拥抱情人时,可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在享受性爱之乐,第二次拥抱是为着某种目的,可能是下滑的第一步,如果一路滑下去,便会跌入堕落的谷底,因为,他把同类当成一件玩物,一台用来满足情欲的机器。这样一来,在每个行为当中,原本无辜的愿望、对神的顺服、应对一切的从容便荡然无存了。为着上帝的缘故所产生的思想(就像我们在上述情况下产生的思想一样)依然存在,不过,这些思想起初是其本身的最终目的,接着,我们自己的思想乐趣成了最终目的,最后,我们自己的骄傲和名声成了最终目的。因此,整个一天,整个一生,我们都在下滑、失足、跌倒,那时,上帝在我们心目中仿佛成了一个光滑的斜面,一旦开始下滑,我们便无法停下来。实际上,我们必定要滑倒,因为我们的本性使然,既然罪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便觉得罪可以姑息。然而,上帝创造我们绝不是要我们如此任意妄为。我们应该知道,我们受到引诱远离上帝,转而回归“自我”,这一切都是堕落的恶果。当人类堕落的时候,到底会发生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如果可以猜测的话,我心里有这样一幅画面——它是一个苏格拉底式的“神话”,一个绝非不可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