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类的堕落

理智心灵应尽的最大本分是顺服。

——《蒙田随笔集》,II,xii

针对上一章提出的问题,基督徒的答案是人类的堕落。根据这一教义,无论在上帝和人类自身眼中,人类都变得极其可憎,成为跟整个宇宙如此不协调的族类,人类之所以这样,并不是上帝创造的结果,而是由于人类滥用自由意志。在我看来,这一点才是人类堕落教义的唯一功用。它有力地驳斥了两种关于邪恶根源的次基督教学说。第一种是一元论(Monism),认为上帝超越了“善与恶”的范畴,他公平地创造了我们称之为“善”和“恶”的两个对立面。第二种是二元论(Dualism),认为上帝创造了“善”,与此同时,另一种跟上帝平起平坐的独立的力量创造了“恶”。针对这两种观点,基督教提出,上帝是良善的,他创造的万物也都是好的,他的造物之工乃是为了万物的好处;他所创造的其中一样美物便是具有理性的人类自由意志,这一自由意志从根本上说包含了邪恶的可能性;人类既拥有这样的可能性,便成了恶的。我认为这是人类堕落教义的唯一功用,有些时候,人们觉得人类堕落教义还显示出另外两个功用,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把它跟那另外两个功用区别开来。第一,有人认为人类堕落教义回答了如下问题——“上帝创造是否比不创造好?”;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前面章节已经予以否定。既然我相信上帝是良善的,我便可以断言,如果上述问题有意义的话,那么,答案一定是肯定的。不过,我怀疑上述问题是否具有任何意义;即或有意义,人类也不可能凭借自身的判断力做出回答。第二,有人认为人类堕落教义可以被用来解释一件事情,那就是,从“因果报应”的角度来讲,人因为其祖先犯下的罪而受罚是公平的。其他宗教的某些教义体现了这一观点,不过,按照其倡导者的理解,它们是否真的旨在阐述“因果报应”,我对此深表怀疑。有时候,早期教会的教父们会说,我们因为亚当所犯的罪而受罚:其实,在更多时候,他们说的是“我们在亚当里面犯了罪”。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恐怕无从查考,要么,我们可以干脆认定教父们言之有误。但是,依我看,我们不能不去思考他们这种以“特定用语”讲话的方式。无论是聪明还是愚拙,总之,他们相信我们“的确”跟亚当的罪有牵连,这绝不只是合乎逻辑的想象。教父们为了传达这一信念,才说“我们在亚当里面犯了罪”,如果说,他们用“亚当里面”这个说法,是具有实体意义的——是把亚当作为“不朽物种”的第一个载体,这恐怕令人难以接受;然而,人们必然会产生进一步的疑问,这种观点本身究竟代表了一种困惑还是对超越人类掌控范围的属灵世界的真实洞见?此时此刻,这个问题还没有出现;现代人的无能是从其祖先那里一路遗传下来的,正如我先前所言,我无意论证这是否是“因果报应”的样本。对我来讲,它恰好说明了创造一个稳定世界所必须的一切,这一点我们在第二章已经讨论过了。当然,上帝可以制造神迹,消除人类第一次犯罪招致的恶果,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这样做未必带来什么好处,除非上帝已经打算清除人类第二次、第三次犯罪的恶果,并且永远清除下去。一旦神迹停止,我们早晚还是会落入目前的可悲境地:如果上帝继续行神迹,这个世界会一直因为上帝的干预而得到支持和更正,那么,人类在世界上的选择就会变得无足轻重,而选择本身也失去了意义,因为,摆在你面前的任何选择都不会导致特定的结果,这样一来,选择便不再成其为选择。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棋手下棋的自由其实依赖于棋盘的固定格局和下棋的严密规则。

刚才,我们专门探讨了人类堕落教义中最重要的一点。现在,让我们来思考这一教义本身。圣经《创世记》当中记载了一个分别善恶的神奇苹果的故事(其含义极其深广);不过,在发展了的人类堕落教义中,这个神奇的苹果似乎被抛出了人们的视线之外,而故事本身仅仅围绕着“背叛”这一主题。我其实非常尊重某些异教神话,然而,我更加尊重《圣经》中记载的神话,因此,对于强调神奇苹果本身的叙事版本,我丝毫也不怀疑,这个版本把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联系在一起,而另一个版本则只把苹果当作顺服的信物,显然,第一个版本要比第二个版本深刻、细腻得多。然而,我认为,圣灵不会让第二个版本在教会里流传如此之广,也不会让它赢得那些伟大传道人的认同,除非这第二个版本也是真实的,并且有用。我们要讨论的正是第二个版本,因为,尽管我觉得第一个版本含义更加深远,但是,我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透视其全部深刻内涵。因此,我所要呈现给读者的,不是“绝对”最好的,乃是“据我所知”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