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爱

我从最卑微、涉及面最广的爱谈起。对这种爱,人的感受与动物的感受差别似乎最小。但我要随即补充一句:我并不因此贬低这种爱的价值。人的一切属性不因与动物相同,价值会提高或降低。当我们骂一个人“简直就是禽兽”时,我们并不是说他表现了动物的属性(人人都表现出动物的属性),而是说他在应当表现出人特有的属性时,却表现了而且只表现了动物的属性。(当我们称他为畜生时,我们通常是指,他的野蛮行为连大多数真正的畜生都不可能做得出,因为它们不够聪明。)

希腊人称我要讲述的这种爱为storge(两个音节,g发硬音[g]),我在此简单地称之为情爱。我的希腊文词典对storge的解释是:“爱,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爱”,但同时也指子女对父母的爱。毫无疑问,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是这个词的核心意思,也是这种爱的最初形式。这种爱在我们的脑海中通常呈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母亲为婴儿哺乳;狗妈妈或猫妈妈身边围着一窝幼崽,这些小狗、小猫挤在一起,吱吱乱叫,呜呜低鸣,舔毛、呢喃、吮奶,温暖又舒适,散发着新生命的气息。

这幅画面的重要性在于,它一开始就向我们呈现了某种悖论。婴儿的需求和需求之爱是显而易见的,母亲的给予之爱也是如此,她分娩、哺乳、为婴儿提供保护。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她必须分娩,否则就会死去;她必须哺乳,否则就会疼痛。从这个角度看,母爱也是一种需求之爱。这就是悖论所在:母爱是需求之爱,但她需求的是给予;母爱是给予之爱,但她需要被人需求。这点,我们将会在后面再次谈到。

即使在动物界,情爱也远远超出了母子的范围,人类更是如此。这种温馨的舒适和相聚的满足,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对象,确实是一种最没有等差的爱。这个世界上有些女人,我们可以预料很少会有人追求,也有些男人,可能不会有多少朋友,因为他们自身毫无可取之处。然而,几乎人人——丑陋的、愚蠢的,甚至惹人动怒的——都可以成为情爱的对象,在情爱连接的二者之间,不需要有任何明显的般配。我见过一个低能儿不仅为父母所爱,也为兄弟所爱。情爱跨越了年龄、性别、阶级、教育的障碍。一个年轻聪明的大学生和一个年老的护士,他们的思想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但是,彼此之间可以产生情爱。情爱甚至跨越了物种的障碍。我们看到,情爱不仅存在于人与狗之间,更令人惊讶的是,也存在于猫和狗之间。根据吉尔伯特·怀特的发现,它还存在于一匹马和一只母鸡之间。

有些小说家充分利用了这点。在《项狄传》中,“我的父亲”和托比叔叔就彼此的兴趣和观点而言,绝不可能走到一起,因为二者是如此地不同,说话不到十分钟便会相互误解。但是,从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之间浓厚的情爱。在堂吉诃德与桑丘、匹克威克与山姆·韦勒、狄克·斯威夫勒与候爵夫人之间,我们也感受到这种情爱。同样,在《杨柳风》中,(作者可能并非有意要表达这点)四个搭档——鼹鼠、水鼠、蟾蜍和獾——让人看到,情爱连结的各方之间本质上可能存在着惊人的差异。

尽管如此,情爱也有自己的标准,即,其对象必须是自己所熟悉的。有时候我们能够具体指出在哪一天、哪个时刻,自己坠入了情网,或开始了一段新的友谊。但是,我怀疑我们能否具体指出情爱自何时开始。意识到情爱也即意识到它已经开始了一段时日,用“老”字来形容情爱,可谓意味深长。狗对从未伤害过它的陌生人吠叫,却冲着熟人摇尾,即便他从未给过它任何好处。孩子会爱几乎从不注意他的粗鲁的老园丁,对竭力想赢得他好感的来客却退避三舍。但是,那个园丁一定得是“总是”在那里的老园丁,那个“总是”其实时间并不长,但在孩子的心目中却是无法追忆的久远。

如前所说,情爱是最卑微的爱,从不张扬。人们可能以爱情、友谊而骄傲,情爱却很谦虚,甚至躲躲闪闪、满面羞涩。有一次,我谈到我们常常在猫和狗之间发现情爱,我的朋友说:“没错,但是我敢说,没有哪一只狗愿意在自己的同类面前承认这点。”对很多人际间情爱,这至少可以算得上是一幅很好的漫画。科莫斯说:“相貌平平的人就呆在家里好了。”情爱的相貌极其平平,其对象很多长相普通。爱他们不能证明我们独具慧眼、高雅脱俗,他们对我们的爱也是如此。我前面谈到的欣赏之爱不是情爱的基本要素。对那些只凭情爱将我们维系的人,我们通常要在他们离开或去世后,才会称赞他们。我们对他们习以为常。这种习以为常在爱情中无疑是犯了大忌,在情爱中却恰当适宜,符合这种感情舒适、恬静的本性。情爱若被频繁、大肆地张扬出来,便不再是情爱。公开表露情爱犹如迁居时搬出家具,那些家具摆在屋子里很雅致,在阳光之下却显得破旧、俗丽、怪异。情爱几乎从不公开表现自己,而是渗透在生活里。与情爱相连的,是朴素的晨衣、私人物品、软拖鞋、旧衣服、老笑话、厨房里用尾巴拍击地板的困睡的老狗、嗡嗡作响的缝纫机、遗落在草地上的木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