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鲍勃·迪伦和我(第3/6页)

他盯着我说:“最近我有时候常梦见暴力场面,那么就得转移发泄出来,至少整点儿刚才那样的恶作剧。”

到家我就看见了鲁珀特来的电报。我和鲁珀特一起生活过四年,是在布洛克之前。总的来说过得不错,后来鲁珀特有了新欢,结了婚,搬了出去。我再也没听到他的任何消息。电报上写着:星期六我在城里,很想见你,鲁珀特。

这是星期五夜里。我的脑袋特别沉,龙舌兰酒和科罗纳啤酒喝多了,我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看见的实在无法让我满意:湿湿的头发,疲惫的双眼,破旧的皮夹克紧巴巴的,接缝的地方都破了。可我真舍不得扔了它。要是汤姆愿意穿也好呀,可他看见皮夹克就恶心。他只穿印着反对毒品的T恤,阿迪达斯夹克,反戴一顶棒球帽。我爱汤姆,可还是常常问自己,为什么偏偏是我,得养这么个后颈刮得精光的儿子。他看上去太乖了!娜塔莎的儿子编着一头的辫子,在一个雷鬼乐队里打小鼓,把女朋友们轻松地带回家过夜。相反,汤姆藏着躲着,不想让我看见他的乌尔丽克,因为他对我和我的生活方式感到羞愧。乌尔丽克的父亲是牙医,她穿的是名牌牛仔裤,和汤姆一起打网球——更多的我也不知道,很可能他们还是两小无猜,将来有一天大概会结婚,然后汤姆就会接手他岳父的牙科诊所。

我的房间看上去很糟糕。自从布洛克走了,我就没再收拾过:垃圾、旧报纸、成堆的空瓶子。我没有打扫过,也没开过窗户,就洗用得着的几个盘子和杯子。所有的烟灰缸都满了,床灰不溜秋,也没整理过,阳台上的植物又一次枯死。这房子和我一样,状态不佳。我得做决定:要么任其如此下去,只想与世隔绝;要么振作起来,再尝试,(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了)让我的生活有点意义。

我吹干了头发,等头发全干了,我到底还是去洗了淋浴,让热水从头冲到脚,冲了足足有一刻钟。我暖和了,放松了,觉得舒服多了。泪水和洗澡水一起从脸上往下流,我期待着那个瞬间,那时我会把水调得冰凉,到那个时候我就搞定了。

这一刻来得艰难痛苦,就像被电击了一样,可是我的皮肤绷紧了,眼睛明亮了,头脑清醒了。我擦干了身体,找了件舒服衣裳穿上,然后打开了窗户。雨忧伤地唰唰下着,就像约瑟夫·布罗茨基在他的一首诗中描述的那样——他坐在厨房的桌子旁,想着老去的光景,对他而言这时候的雨,“还不是音乐,却也不再是噪音了”。

汤姆去参加他们学校组织的郊游了。就我一个人在家,这几个小时真是太棒了。我开了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台,尽管现在播放的尽是些片段,柔情古典乐,只放第二乐章,只要不是警醒的或是令人不舒服的,有的时候我就想要这么一点点儿,甚至是莫扎特那可怜的黑管音乐会里的第二乐章,直到它被电影滥用了之后,世界才知道了它——罗伯特·雷德福让梅丽尔·斯特里普,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在《走出非洲》的电影中听着这支曲子洗头发,在大草原上。

我又擦又扫,把干枯了的花还有旧报纸扔掉,把空瓶子送到地下室,把衣服用衣架挂起来或是装进衣袋准备送洗衣店。我一边把我的床收拾得整整齐齐,一边想:等着吧,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扯下旧床单,换上新的。我把厨房和浴室里的水池连洗带抛光,还一边跟着哼唱那个愚蠢的咏叹调:“在这个世界里,我没有了父母和兄弟姐妹。”心里还挺高兴,我的状况就是如此。因为我可不愿意老妈会看着我说:“伊雷妮,伊雷妮。”

我感觉不错,终于又有了这种感觉。凌晨3点,我倒在了床上,窗户大敞大开,睡得深沉惬意无梦。

10点钟的时候,我被门铃声吵醒了。可别,我琢磨着,别在我这儿按门铃,别在这时候,别这么早。我得先穿衣服、先吃早餐,还得先看报纸,然后我才准备好了和人打交道,此前没戏。

我躺着,任凭门铃去响。邮递员?鲁珀特?爱谁谁!我在床上伸了个懒腰,享受着阳光,就这会儿阳光还能照着我,剩下的一整天,阳光将掠过房顶消失不见。我又睡着了,然后被重新响起的门铃惊醒——现在1点多。鲁珀特!我想,真该死,现在他站在门口,而我还躺在床上,外加穿着这么件印有死裤子乐队的T恤。不行,不能开门。对不起,鲁珀特。我伸了伸懒腰,站了起来,洗了把脸,把剩下的吃食找出来凑成一顿早餐。已经是星期六中午1点了[47],汤姆明天晚上就回来了——嗨,总是能找到什么吃的,冷冻的披萨饼,意大利面条,能长期保存的牛奶,总之,现在我是绝对不会为了几个鸡蛋和一点汤料挤在收款台那长蛇阵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