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拿的迈尔斯城(第2/9页)

大约二十年之后,1961年,我丈夫安德鲁和我买了一辆全新的汽车,我们的第一辆—也就是说,我俩的第一辆全新的车。一辆莫里斯牛津车,牡蛎色(卖车的人对这颜色有个更动听的叫法)—一辆挺大的小车,有大量空间给我们和两个孩子,六岁的辛西娅和三岁半的梅格。

安德鲁拍了一张我站在车边的照片。我穿着白裤子、黑色高领毛衣,戴着墨镜。我慵懒地靠在车门上,侧着臀部,以便看起来苗条些。

“不错,”安德鲁说,“很棒。看起来像肯尼迪夫人。”或许这整片大陆上,所有黑发、还算苗条的年轻女人,穿得比较时髦的时候或者拍照片时,都会被赞美为像肯尼迪夫人。

安德鲁给我、孩子们、我们的家、我们的花园、我们的远足和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拍了好多照片。他冲洗了很多张,仔细贴上标签,寄给他在安大略的妈妈、姨妈和叔叔。他也给我一些照片,让我寄给我爸,他也住在安大略。我寄是寄的,不过没像他那么频繁。安德鲁看到原以为我已寄出的照片还搁在家里,不由得困惑不解,而且很不开心。他一心希望这些记录都传出去。

那年夏天,我们要展示我们自己,而不是照片了。我们打算从眼下住着的温哥华去安大略,后者我们叫作“老家”,要开新车去。路上开五天,到了待上十天,然后再开五天回来。这还是安德鲁头一次有三周的假期。他在加拿大能源公司法务部工作。

一个星期六早上,我们把手提箱、两个热水瓶(一个装咖啡,一个装柠檬水)、水果和三明治、图画书和画画本、蜡笔、画板、驱虫剂、毛衣(以防山中寒冷),还有我们的两个孩子塞进汽车。安德鲁锁上房门,辛西娅一本正经地说:“再见啦,房子。”

梅格说:“再见,房子。”然后她问,“现在我们住哪呢?”

“不是永远再见啦,”辛西娅说,“我们要回来的,妈妈!梅格以为我们永远不回来了!”

“我没有。”梅格踢着我的靠背抗议。

安德鲁和我戴上太阳镜,开车出发了。我们开过狮门大桥,穿过温哥华的主体。我们离开了我们的房子、街区、城市,以及—在华盛顿州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交界点—我们的国家。我们横穿美国,沿最北的路线朝东开,在安大略省的萨尼亚会再次进入加拿大。我也说不清选了这条路线是因为横跨加拿大的公路尚未竣工,还是因为我们想要体验那种滋味:开车横跨一个外国,或者说一个有点外国感的国家—想要那种额外的趣味和冒险感。

我们全都兴致勃勃。安德鲁数度赞美这车。他说,开它的感觉,比开我们的老车,那辆1951年的奥斯汀好多了。后者上坡时速度会可怜地减慢,而且形象像个紧张兮兮的老太婆,安德鲁这么评论道。

“这辆车的形象像什么呢?”辛西娅问。她听我们说话很仔细,喜欢尝试诸如“形象”这样的新词。通常都能用对。

“活泼的,”我说,“有点运动型的。但并不卖弄。”

“它很明智,但是有档次,”安德鲁说,“就像我的形象一样。”

辛西娅想了想,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得意问道:“那就是说,像你希望你是的样子,对吗,爸爸?”

至于我嘛,我对于离开感到很高兴。我喜欢出发。在自己家里,我好像总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有时是躲开孩子们,不过更多时候是躲开要做的工作、要接的电话,以及邻居的搭讪。我想躲起来,投身于我真正的工作,那有点像是在遥遥召回我自个儿的三魂七魄。我活在困顿中,总找不到想要抓住的东西。但旅行时却是一帆风顺。我可以跟安德鲁说话,跟孩子们聊天,可以看看他们向我指出的各种东西—标牌上的一只猪啊,田里的一匹小马啊,旋转展台上的一辆大众车啊—同时把柠檬水倒进塑料杯。所有这些时刻,魂魄的碎片都飞回我体内各就各位。基本结构于是便成形啦。这让我充满希望,心情愉快。做一个观望者,正是这件事的关键。做一个观望者,而不是守护者。

我们在埃佛瑞特[1]向东拐,爬上卡斯克德山。我在地图上给辛西娅指出我们的路线。我先给她看全美地图,上面也绘出了加拿大的底部。然后我打开要穿过的每个州的地图。华盛顿、爱达荷、蒙大拿、北达科他、明尼苏达、威斯康星。我给她看穿过密歇根湖的虚线,它就是我们要搭的渡船的路线。之后我们会开车穿过密歇根,开到安大略省萨尼亚,那座连接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大桥。就到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