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作

死的两个人都是六十出头,都是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体重都稍微多了那么几磅。他一头灰发,脸盘扁平,方方正正的,只是鼻子略宽,否则称得上十足地尊贵英俊。她一头金发,一种泛银的金色,你不再会觉得它是人工染色的了—尽管明知并非天然—好多这个年纪的女人都变成了这种发色。在节礼日[1],他们顺路过来与佩格和罗伯特喝过几杯。她穿件浅灰色套裙,上面有亮亮的细条纹,配灰丝袜和灰鞋,喝金汤力水。他穿棕色休闲裤和奶油色毛衣,喝兑水的黑麦威士忌。他俩刚从墨西哥旅行回来。他尝试了降落伞飞行。她不想玩那个。他们参观了尤卡坦半岛的一个景点—看起来像一口井—据说人们曾把处女抛进去,祈祷丰收。

“不过,实际上那只是一种十九世纪的观念,”她说,“那只是十九世纪崇尚处女的老观念罢了。没准他们抛人下去时根本不分辨。女孩啊,男人啊,老人啊,或者随便什么他们能抓到的人。所以不是处子之身也并非安全保障!”

房间那头,佩格的两个儿子—大一点的克莱顿还是处男,小一点的凯文已经不是—板着脸,厌倦地打量着这个谈笑风生的淡金色头发的女人。她说她从前是高中英语教师。克莱顿事后评论道,他知道这种人。

罗伯特和佩格结婚近五年。罗伯特之前没结过婚,佩格十八岁时结过一回。两个儿子都是她和前夫与公婆住在农场时生的。她前夫找到一份开卡车的活计,运家禽到多伦多的加拿大屠宰包装公司。之后别的卡车送货活计接踵而至,走得越来越远。佩格和两个儿子搬到吉尔莫,她在凯珀家的商店“吉尔莫商场”找到份工作。她前夫最后到了北极,穿越冰冻的波弗特海,把卡车开到钻探平台。她离婚了。

罗伯特家拥有吉尔莫商场,不过从未在吉尔莫住过。他母亲和姐妹都不相信人在那种地方能活上超过一个星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罗伯特的父亲买下这家商店和附近镇上的另外两家店,雇用当地人做经理,一年从多伦多开车过来查看几次。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罗伯特对父亲的各种生意都兴味索然。他读了土木工程学位,想去不发达国家工作。他在秘鲁找到一份活儿,游遍南美洲,有段时间又放弃土木工程,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一个农场干活。父亲病倒后,他不得不返回多伦多。他到省高速公路局当了一名工程师。对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这工作不怎么样。他盘算着考个教育学学位,一旦父亲去世,就去北方教印第安人,过上彻头彻尾的新生活。他那会儿年近四十,正经历着有生以来第三段与有夫之妇的风流韵事。

时不时地,他开车去吉尔莫和其他镇视察商店。有一次他带上了李,他的第三个—事实上也是最后一个—有夫之妇。她带了一份野餐午饭,在车里喝“飘仙一号”甜酒,把整趟旅行当成一次欢乐的远足,一场对穷乡僻壤的突袭。她一心指望在露天野地做爱,到头来发现那里到处是牛群或戳人的玉米秆儿,不由勃然大怒。

父亲去世了,罗伯特确实过上了新生活,不过不是变成教师去荒蛮之地教书,而是到吉尔莫过起日子,亲自管理商店。他娶了佩格。

居然是佩格发现了他们,这实属偶然。

星期天晚上,给凯珀家送鸡蛋的农场女人敲响了门。

“别介意啊,我今晚就把鸡蛋送来了,而不是明早。”她说,“我得带儿媳妇到基奇纳去做超声波检查。我把韦伯家的鸡蛋也带来了,可我想他们不在。我把他们那份留在你这里,行不?我一大早就要出发。她说可以自己开车去,不过我想那可不行。她快五个月了,还是吐。告诉他们下次付钱给我就成。”

“没问题。”罗伯特说,“不麻烦。我们早上送过去好了。一点问题都没有!”罗伯特是个矮壮、有着运动员体格的男人,一头鬈发正在变成灰色,棕色眼睛亮闪闪的。他经常格外强调他的友好热情,让人感觉全身上下都被他捶打了个遍似的。这种态度让他在吉尔莫挺吃得开。这里,人们习惯于不断重复信誓旦旦之语。事实上,大部分交谈都是在不断重复,类似一种表达善意的回旋舞,毫无新意可言。只是偶尔,在与人们交谈时,他会有点不是滋味,好像有什么阻碍。他难以确定其性质(是恶意,还是固执?)。不过它就像你游泳时河底的巨石—清澈的河水会托着你浮过去的。

就吉尔莫人而言,佩格是相当安静的。她走到女人身边,接过她拎着的鸡蛋。罗伯特还在继续向她保证毫无问题,关心她家儿媳妇的怀孕状况。佩格像在店里找零钱时那样一笑—一个公事公办、转瞬即逝的微笑,客客气气。她是个娇小苗条的女郎,长着柔软的棕发,看起来能干又青春。她穿百褶裙,清新整洁的衬衫纽扣一直扣到最顶上一粒,外搭浅色毛衣,有时还打一个黑缎领结。她举止优雅,很少发出声音。罗伯特有次告诉她,他从没遇到过任何像她这样自成一体的人。(他的女人们通常都饶舌、精干,尽管在一些细节上毛毛糙糙的,但她们劲头十足,活泼而“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