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青梅竹马(第3/7页)

他在她家里住了一年。没有人请她去春季舞会的时候,他礼节性地带她去了。他们一起学习,学习成绩还不错。他也跟着她们一家去了缅因州过暑假。她几乎不记得了,他们之间也有过一些安静的时光,那时,他从未提过要当一个作家。

那年过后,苏珊再也没见过爱德华。直到8年后,他们才在芝加哥重逢。她去那里读硕士,而他已经在那里学习法律了。她的母亲让她去找他,但她并不想这么做。

在学校里,她既孤独又悲伤,没有朋友,不认识任何人。她刚和男朋友杰克分手。她前往芝加哥求学惹怒了他,他发誓一定会去找别的女人。她住在女生宿舍里,在一栋雄伟的哥特式建筑里面上课。那栋建筑墙壁厚重,配有狭长的玻璃窗,学生们穿过涵洞般有拱顶的前厅步入其中,风也从这里长驱直入。石头大厅中,她聆听着这座建筑自身的话语。但教授的轻声讲授却盖过了它的声音,同学们谨小慎微的举动让它变得遥不可及。她自作聪明地想分辨出秋天带来的季节性悲伤(随着秋叶飘落,这座灰色的建筑显得愈发苍白)和她自身的悲伤(源于杰克、她的童年,或者这个自由的苏珊),又想区分这两种悲伤与这栋建筑不问世事、曲高和寡的悲伤,因为这栋建筑身处易激动的贫民区包围之中,危机四伏。

这座修道院般的建筑人来人往,其中就有爱德华。她对爱德华的敌对情绪早已被思乡之情所取代,但她仍然没有去寻找他。相反,是他无意中找到了她。那时,她正要去书店,走在第五十七街上,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叫她:苏珊,等一下!他看起来多么体面啊,焕然一新,稳重镇定,个子高挑,衣着光鲜。爱德华伸出手:我知道你也来这里了。他穿着得体的大衣,打着领带,眼镜闪闪发亮。他拉住她的胳膊,领着她走进斯坦威咖啡厅:来陪我喝杯可乐吧。

两个曾经的孩子在长大之后再次相逢,最重要的就是向彼此证明,他们不再是孩子了。这让他们既友善又文明,格外有礼貌。他询问了她父母和弟妹的近况。两人都彬彬有礼地展示着自己的教养,用反复演练过的辞令解释着人生的决定。他们似乎遗忘了过去不堪的回忆。他学法律,她学英文。他住公寓,她住宿舍。他表达了感激之情:我从未忘记感谢你父母的善意。

他带着她四处逛逛,一起在食堂吃了午餐,又与她一起考察了学校里其他可以用餐的地方:伊达·诺伊斯会堂和国际楼。他告诉她二手书店的位置,带她去了东方文化研究院和科技博物馆。他还教她怎样用公交卡坐车去市中心,并告诉她去美术馆和水族馆的路线。

他的改变让她大吃一惊。这既有可能是他的新面孔,也有可能是更真实的自我展现。对此,他说:我不再是那个小鬼了。他现在温文尔雅,谦恭有礼,充满骑士精神。那还是骑士精神过时之前。但他过分的谦恭却开始让她不舒服:走路时总走在街道的外侧,进门时为她开门,落座时为她拉座椅,这些陈旧的礼节让她心生厌倦。但她赞许他的改变,仅将自己的厌烦归结于少年时代的那些痛苦回忆。他年少时的粗鲁为教养所取代,这让他如今的谦恭几乎熠熠发光。

他最让她感兴趣的改变在于他对一切都惊讶不已。这与他15岁时截然相反。那时,他懂得一切,对他们见到的一切奇观和恶行明显地表现出毫无兴趣。现在,他满是对奇观的赞叹和对恶行的愤慨。一切都让他惊叹:这座城市、这所大学、交通、碧蓝的湖水、钢铁厂排出的雾霾、贫民区潜伏的危险、教授们的知识和智慧、法律的错综复杂,还有文学的荣光。这一度让她困惑,因为这与自然的规律恰恰相反。人们天真的赞叹通常会渐渐转变为迟钝的厌倦。毫无疑问,15岁时,他选择掩饰自己的惊讶,因为这让他显得成熟。现在,他23岁了,夸大自己的惊讶与其说是必要,不如说是处世原则。总的来说,她喜欢现在的他,尽管不久以后她就发现这是多么的做作,因而心生厌恶。

尽管他外表光鲜,温文尔雅,她还是很快就发现,他正承受着严重的创伤:他正心碎。他曾经与一个叫做玛莉亚的女孩订了婚,但她弃他而去,嫁给了别人。弃他而去,一个老派的词语。他看上去若无其事,充满活力,对未来满腔热情。心碎是一种极为私人的状态,但她可以与他分享,因为她也为杰克而心碎。杰克为了报复她满世界乱跑,招蜂引蝶。她和爱德华心碎在一处。这为他们提供了共同话题,也让他们如兄妹般相处,不至于深陷情网:既然心都碎了,就没必要担心对彼此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