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传情达意(第3/5页)

普鲁斯特对冈德拉的保守主张当然不以为然,他向斯特劳斯夫人言明他的立场:

每个作家都须创造出自己的语言,一如每个小提琴家都须创造出他独有的“音色”……我不是说但凡有原创性的作家我都喜欢,不管他写得好不好。我喜欢——这也许是我的毛病——那些有原创性而又写得好的作家。说他们写得好乃是因为他们有原创性,有戛戛独造的语言。精确、优美的文体当然是有的,但那并非人们通常以为的那一种,它恰恰来自原创,经由磕磕碰碰的摸索终而获致。“羞怯的感情”、“令人愉悦的好脾气”、“最令人痛心的一年”之类,毫无精确可言。捍卫语言的惟一方式就是向她挑战,没错,没错,就是向她挑战,斯特劳斯夫人!

冈德拉虽口口声声嚷着要捍卫语言的纯洁性,却不免忽略了这样的事实:为了将自己的情思表达尽致,文学史上每一位杰出作家均越出了前辈作家确立的规范。普鲁斯特讥讽道,若是生活在拉辛那个时代,冈德拉这位“纯正语言的捍卫者”甚或会去教训被视为纯正法语化身的拉辛,因为拉辛的语言与前人相比也小有出入。他很好奇,若是看到拉辛《安德洛玛克》一剧中的下列诗句,冈德拉会做何反应:

你感情屡变,我仍爱你;一心待我,我们的爱情又会怎样?……

为什么你要杀了他?他有何罪?你有什么权力杀他?

是谁让你下此毒手?

这些诗句美则美矣,但是不是坏了纯正法语的规矩?普鲁斯特想象冈德拉会怎样给拉辛来上一顿酷评:

我明白你的逻辑,你必是这么想:你情感屡变,我仍然爱着你,若你一心爱我,我们的爱情将多么美妙。但是像你这么遣词造句不可取。你说你会忠于爱情,即足以传情达意。身为纯正法兰西语言的捍卫者,我不能容忍你这么写。

普鲁斯特写道:“我向你保证,夫人,我不是在嘲笑您的朋友,”话虽如此,他既挖苦得兴起,自然下笔不能自休。“我知道他是多么有才,又是如何渊博。问题出在‘教条’二字上。此人事事均持怀疑态度,对语法的规矩倒坚信不疑。可是天哪,斯特劳斯夫人,哪有什么金科玉律?就连语法也没有!……只要打上了我们个人的印记,状写出我们的选择,我们的喜好,我们的彷徨,我们的欲望乃至我们的弱点,那便是好文章。”

个人的印记不仅令作品更具美感,而且显得更真实。如果你事实上不过是《巴黎评论》的一个编辑,却老试着用夏多布里昂或雨果的腔调说话,那只能说明你对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亦即你路易·冈德拉所以为路易·冈德拉的独到之处,并不留意,倒颇似鹦鹉学舌,一心把自己弄得像巴黎中产阶级淑女的阿尔贝蒂娜,明明可以是个有自己特点的姑娘,却开口“您真是没见识”,闭口“没工夫陪您烧钱”,全然丢了自己的个性,硬是把自己填进死板矫情的社会模子里。如果确如普鲁斯特所言,我们必得创造出自己的语言,那恰恰是因为,惟有在创造中我们才可从陈词滥调的包围里脱颖而出,获得新的空间,这要求我们淡看礼仪之类,如此才能更好地表现出自己独特的气质。

在私人生活的领域内,语言的个人印记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我们对某人知之越深,便越觉其通用名似不敷用,总想给他另立新名,这才可见出我们对他的了解不同一般。普鲁斯特出生证上的名字是瓦伦丁·路易·乔治·尤金·马塞尔·普鲁斯特,这名字长得叫人受不了,他周围的人都觉着还是径呼作马塞尔之类来得好些。在母亲那儿,他是“我黄色的小宝贝”、“我的小金丝雀”、“我的小傻瓜”、“我的小淘气”;又叫“我可怜的狼儿”、“可怜的小狼崽”,或“小狼崽”(马塞尔的弟弟罗贝尔她则唤作“我的另一只小狼崽”,以示长幼之别)。在友人雷纳尔多·哈恩那里,普鲁斯特是“布昂彻”(他则呼雷纳尔多“班尼布斯”);在另一朋友安通纳·毕拜斯克那里,他则成了“勒克阿姆”,当其太过亲热时,又呼他“马屁精”,或是隐晦地叫作“土星人”。在家里,普鲁斯特让女仆称他“马尔索”,他则叫她“普鲁普鲁”。

若说“马尔索”、“班尼布斯”、“黄色的小宝贝”之类的称呼显示出构筑新名可传达彼此关系中新的一面,那普鲁斯特之名屡被张冠李戴,与相似之名相混,则恰可见出另一种不妙的情形,即人们不愿费神为了记住人之各各不同而扩展自己的语汇。那些对普鲁斯特知之甚少的人当然没有私下给他另立新名之好,不仅如此,他们还屡将普鲁斯特错当作当时名气远在他之上的另一作家马塞尔·普沃斯特,叫人好不沮丧。1912年,普鲁斯特还特别提到此事:“我真是无名鼠辈。难得有读者读了我在《费加罗报》上的文章后给我写信,收信人的名字写的却是马塞尔·普沃斯特,对这些读者而言,我的名字似乎只能是个印刷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