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第24/35页)
巴克有一种表达爱的方法,它看上去很像要伤害人。他经常用嘴抓起桑顿的手,用力咬住,以至于手上好一会儿还留下他的齿印。正如巴克把诨名作昵称理解一样,这个男人也把他的齿印看作是爱抚。
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巴克的爱是用崇拜表达的。桑顿触摸他时或对他讲话时,他欣喜若狂,但是,他并不强求爱的赐予。斯基特就不同了,她习惯用鼻子挤到桑顿的手心下面,在那里蹭来蹭去,直到受到抚摸为止;尼格也不同,他会坐直身子,把硕大的脑袋放在桑顿膝盖上,而巴克则满足于远远地看着。他会在桑顿的脚旁一小时一小时地躺着,带着渴望与清醒,仰望着他的脸,端详着它,琢磨着它,饶有兴趣地追踪着那脸上掠过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五官的变化。或者,他也很有可能会躺在更远一点的地方,或在侧面,或在他身后,注视着这个男人的轮廓以及他身体难得发出的动作。巴克凝视的目光,经常会使约翰·桑顿转过头来,他一语不发地回视着巴克,正如巴克的感情在他的目光中流露一样,约翰·桑顿满心的爱意闪烁在他的目光中。
在得到营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巴克都不希望桑顿离开他的视野。从离开帐篷的那刻起,到他重新返回帐篷,巴克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自从他进入北国以来,他的主人们总是转瞬即逝,这在他心中养成了一种主人不会常驻的恐惧心理。他担心桑顿会像毕罗尔特、弗兰克斯以及半苏格兰血统的混血儿那样,从他的生活中消失。甚至在夜里,在梦中,他都在承受着这种恐惧的折磨。在恐惧的时候,他会摆脱睡意,悄悄从寒冷中爬到帐篷旁边,站在那里,倾听他男主人的鼻息声。
他对约翰·桑顿的这种热爱似乎是温文尔雅的文明的影响。然而,北国生活在他身上所唤醒的原始血统依然跃跃欲试,充满着活力。忠实和奉献——火和房的产物——
是他的特性;可是,他保留了他的野性和狡猾。他是荒野之子,他从荒野来到约翰·桑顿的火堆旁,坐了下来,他并不是一条身上烙着几代文明烙印的温文尔雅的南方狗。由于他对这个男人的一腔热爱,他不能从他那里偷东西,但是在别人那里,在别的帐篷里,他会毫不犹豫地行窃;而且盗窃时的狡诈使他能免遭被发现的危险。
他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很多狗的齿印,而他打起架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凶猛,甚至更加精明狡猾。斯基特与尼格性情太温和,不会吵架——
再说,他们是约翰·桑顿的狗;但是,陌生狗,无论是什么品种的狗或是怎样勇敢的狗,都迅速承认了巴克的霸权地位,或者发现自己在与一个可怕的敌人进行殊死的抗争。而巴克是毫不留情的。他已经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他决不放弃一个机会,由于他早已走上了死亡之路,因此面对敌手,他决不退步。他从丝毛犬的身上获得教训,从警方及拉邮橇的强大的好斗的狗那里获得教训,知道没有中庸之道可行。他不是当霸主就是当奴隶,表示仁慈便是弱点。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有把慈悲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误解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被杀死,你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他服从于它。
他已很年老,比他眼前所见的岁月及呼吸的空气要年长。他联系着过去与现在,而他身后的永恒,带着强有力的节奏在跳动,随着这种节奏,潮涨潮落,四季更替,他也在发生变化。他长着宽大的胸脯、白色的犬牙、长长的皮毛,坐在约翰·桑顿的火堆旁;但是在他的身后,有各种各样的狗、似狼非狼及野狼的幽灵,他们迫不及待,蠢蠢欲动,要品尝他所吃的肉味,对他所喝的水垂涎欲滴,嗅着他放的臭屁,与他一同倾听并告诉他,森林里野蛮生命所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他们支配着他的情绪,引导着他的行动,在他躺下时,与他一同躺下睡觉,与他一同进入梦乡,并能超越他,将他们自己成为他梦中的内容。
因此,这些鬼怪幽灵不容分说地召唤着他,于是人类及人类的要求一天天地离他远去。在森林深处,传来了一种呼唤,他时常听到这种呼唤,它莫名其妙地刺激着他,引诱着他,他觉得自己忍不住要掉过头,离开火堆以及火堆旁久经踩踏的泥土,扑入森林,一直向前,他不清楚自己将走向何处,为什么要向前走;他也不想清楚,要去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去,在森林深处,这呼唤听上去很专制生硬。他虽然经常走到那绵绵不断的大地及绿树荫里,但是对约翰·桑顿的爱总是再一次将他拉回到了火堆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