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五章(第4/8页)

他的讲话长达两小时。

“他的胸膛和肺部怎么受得了?……”我对一个警察说。

警察露出自豪的神色,把鼻烟匣送到我面前,答道:

“这对他算得了什么!在审问帕尔默27时,他讲了六个半小时也毫不在乎呢,他就是这么一个人!”

英国人的身体素质是惊人的。他们怎么会蕴藏着这么充沛的精力,维持这么长的时间,这实在是个谜。我们俄国人简直不能想象这种活动能力和工作精神,尤其是在三个上层阶级中。例如,坎贝尔是在上午十时整到达老贝利的,然后不间断地主持审问,直到两点。在两点钟,法官们退庭休息一刻钟或二十分钟,然后重新开始审问,直到五点或五点半。坎贝尔还亲手笔录全部证词。当天晚上他又得出席上议院的会议,照例得发表冗长的演说,演说中照例会引用一些毫无必要的拉丁文词句,尽管他的发音连贺拉斯本人听了也不会知道这就是自己的诗句。

格莱斯顿28在两次主持财政部工作的间隙时期,大约一年半,写出了对荷马作品的注解。

永远年轻的帕默斯顿时常骑了马来来往往,出席晚会和宴会,到处殷勤有礼,到处高谈阔论,不知疲倦,在考试和发奖的大会上,他使人觉得他学识渊博,在宴会的演说中,他又使人觉得他思想开明,充满民族自豪感和高尚的同情心。帕默斯顿主持内阁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其他各种机构,包括议会在内!

这种旺盛的精力和热烈的工作习惯,是英国体质、教养和气候的一大秘密。英国人读书很慢,很少,很迟,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喝葡萄酒和雪利酒,食量大,因此身体强大结实。他们不做学校的体操,那种德国式体育锻炼,但他们骑了马跳越障碍和篱垣,驾驭各种马匹,划各种船只,在拳击中打得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同时,他们的生活按部就班,有条不紊,从出生的某一天起,便沿着某一条轨道,走向某一个终点,很少出现感情的波澜。英国人失去自己的财产比法国人得到自己的财产更平静,从不大叫大喊;他开枪自杀像法国人前往日内瓦或布鲁塞尔旅行一样简单。

一个老英国人为了向法国人说明英国人和法国人性格的不同,这么说道:“您瞧,你们是热烈地吃你们的冷牛肉,我们却是冷静地吃我们的热牛排。”这就是他们能活到八十高龄的缘故……

……在我继续谈这件案子以前,我还得说明一下,那位警察为什么请我吸鼻烟。审问的第一天,我坐在速记员的长凳上,贝尔纳被带进被告席时扫了一眼挤得水泄不通的大厅,没有找到一个熟人;他垂下视线,向附近打量,遇到了我的目光,朝我稍微点了点头,似乎在问,我是否愿意承认与他认识,我站起身,向他友好地弯了弯腰。这是在审问开始前的一刹那,也就是大厅中鸦雀无声的时刻之一,这时连衣服的窸窣声也能听到,一点细小的动作也能发觉。桑德斯,伦敦警察局侦缉处的负责人之一,小声向手下的一个人说了句什么,大概是吩咐他监视我,因为他用手指向一个侦探简单地指了指我,这以后这个侦探便一直盯住了我。对那位长官的另眼相看,我简直无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在法官休息时,我离开了一刻钟,到一家小酒店喝一杯啤酒,回到大厅已找不到座位,那个警察便向我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座位。另一个警察在门口拦住我,那人向他做了个手势,他便放我入内了。还有一次我把帽子放在窗台上忘记了,拥挤的人群使我与它完全隔绝,当我想起时,已不可能再去取它,我正抬头张望,感到束手无策,那个警察马上叫我放心:

“您大概在找帽子吧,我会替您拿来。”

这以后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的同事会请我吸火红色的苏格兰鼻烟了。

与侦探的友好交往不仅在当时,甚至以后也对我大有好处。一天,我在特鲁布南店里买了一本书坐上公共马车,把书忘在车上,下了车才想起,马车已经驶走。我赶到城里,向马车站打听,我的侦探来了,扬手向我招呼。

“看到您很高兴,也许您能告诉我,怎样才可以尽快找到我的书。”

“公共马车是什么名字?”

“这样的名字。”

“什么时候?”

“就是刚才。”

“这不费吹灰之力,我们找去。”过了一刻钟,书已回到我手中。

菲茨罗伊·凯利用干巴巴的声调,愤怒的表情,宣读了起诉书;坎贝尔念了证词,陪审员们退庭了。

我走到律师席,问一个辩护士,他觉得案子会怎样?

“情况不妙,”他说,“我几乎相信,陪审员的裁决必然对他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