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四章(第5/11页)

大门口挤了不少人,警察从里边驱赶他们,后面的人却以超人的力量向前拥挤,人们在前后夹攻中动弹不得,无法前进一步,但后排的人越来越多,于是警察摆开阵势,手挽着手一起向前驱赶,我被前排的人挤得喘不出气,可是背后那些英勇的进攻者却毫不退让,我们被推着,挤着,终于突然发觉,已经被抛到了离门口十来步远的街上。

要不是一个认识的律师帮忙,我们根本进不了法庭,那儿已挤得水泄不通,但他领我们从一扇专用的门进入了大厅;最后我们总算坐下,一边擦汗,一边检查表和钱等等有没有丢失。

令人费解的是:没有一个地方的人口比伦敦更多,更稠密,更骇人听闻,可是英国人偏偏在任何场合都不肯排队,宁可发挥顽强的拼搏精神,向前挤上两个小时,哪怕压坏了身体的某一部位也在所不惜。我已多次领教过剧场门口的拥挤情况,如果大家遵守秩序一个一个进去,大概半小时就走完了,但是由于他们一下子拥向门口,许多前排的人便被挤到了门的右边和左边,弄得他们火冒三丈,拼命从两侧向缓缓移动的中间部分挤压,尽管这对他们本人并无好处,但多少为他们肋部受到的痛楚报了仇。

有人在敲门。一位穿着假面舞会服装的先生喝道:“外面是谁?”门外边答道:“法官。”于是门开了,坎贝尔穿着皮大氅和女人睡衣似的大褂走进了屋子;他向四面鞠了躬,宣布审问开始。

对巴泰勒米案的看法,法庭,也就是坎贝尔,早已胸有成竹,它自始至终是明确的,尽管法国人千方百计要打乱他的思想,把他引入歧途,他还是坚持不渝。发生了一次决斗。一个人被打死了。双方都是法国人,都是流亡者,对荣誉抱着与我们不同的观念。难于弄清他们中间谁是对的,谁有罪。一个来自街垒,另一个好斗成性。我们不能让这事不受到惩罚,但不应该运用英国法律的全部力量来打击外国人,何况他们都是纯洁的人,虽然愚蠢,但行为是高尚的。因此,谁是凶手,我们不想追究,说不定凶手是那个已经逃到比利时的人。对现在的被告,我们要指责的是他们参与了这件事,我们要求陪审团作出裁决:他们在杀人事件中是否有罪?如果陪审团裁决有罪,他们在我们手中,我们可以判处他们最轻的刑罚,了结这件案子。如果陪审团裁定他们无罪,那么上帝保佑他们,他们可以无罪开释。

这对双方的法国人都像一把锋利的刀子!

支持库尔涅的一方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让巴泰勒米身败名裂,得不到法庭的好感,因此虽不直接指名道姓,却把他当作杀害库尔涅的凶手加以指责。

巴泰勒米的几个朋友和他本人则尽量想使库尔涅和他的伙伴们出丑,声誉扫地,因为在警察侦查期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细节。决斗用的手枪是向一个制枪工匠租的,决斗后手枪便送还了工匠。一支手枪中还装着弹药。审案开始时,工匠呈交的手枪证实,子弹和火药下多了一块破布,因此手枪无法射击。

决斗的情形是这样:库尔涅向巴泰勒米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巴泰勒米的雷管正常地打响了,但没有射出子弹;他换了一个雷管,情形还是照旧。这时巴泰勒米丢下手枪,向库尔涅提议用轻剑决斗。库尔涅不同意,大家决定再打一次枪,但巴泰勒米要求换一支枪,库尔涅当即同意了。巴泰勒米拿到手枪,开了一枪,库尔涅应声倒地。

由此看来,还给制枪工匠的那支装有弹药的枪,便是巴泰勒米原先使用过的。那块破布从哪儿来的呢?手枪是库尔涅的朋友帕迪冈经手借的,此人参加过《人民之声报》的工作,在六月事件中受了重伤,成了残疾。18

如果能够证明破布是故意塞在里边的,也就是对方蓄意杀死巴泰勒米,那么巴泰勒米的敌人们就会蒙受耻辱,永远抬不起头。

对于这个结果,巴泰勒米当然求之不得,哪怕为此判十年苦役或流放他也情愿。

在侦查中发现,从手枪中取出的破布确实属于帕迪冈,那是从他擦漆皮靴的布条上扯下的。帕迪冈说,他用那块布绕在铅笔上擦枪,也许转动时破布掉了一块在枪膛里,但是巴泰勒米的朋友们质问他,为什么破布是整齐的椭圆形,为什么没有折叠的皱纹?

巴泰勒米的对方准备了一大批证人,要替巴罗内和他的伙伴们辩护。

他们的策略是:巴罗内一边的辩护律师向他们询问库尔涅及其他人从前的经历,他们便趁机竭力歌颂这些人,但对巴泰勒米和他的助手则保持沉默。他们认为,本国人和“同一政治主张者”的普遍沉默,就足以在坎贝尔和旁听者眼中,大大抬高一方和降低另一方的威信。搜罗证人需要花钱,何况巴泰勒米没有这么多朋友可以听他指挥,要他们讲什么便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