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三章 伦敦的流亡者(第2/21页)

德国人虽然接受了英国的生活方式,实际上并没有成为英国人,只是装得像他们,也就是在某些方面不再像德国人。英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正如在其他一切场合那样不可捉摸;一旦来了个外国人,他们便趋之若鹜,像见到一个喜剧演员或杂技演员似的,不让人得到一刻安宁,但几乎从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对他有些厌恶。如果外来者保持自己的服饰,自己的发式,自己的帽子,英国人便不痛快,对他冷嘲热讽,但慢慢习惯之后,也就承认这是一种独立的人。如果外国人一开始便吓坏了,尽量模仿英国人的举止,那么英国人不会尊重他,还会摆出大英帝国臣民的架子,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一点上,有时很难掌握分寸,恰到好处,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因此可想而知,那些毫无心计的德国人,那些有时过于亲昵和巴结,有时又过于拘谨,过于老实,无缘无故便会伤心落泪,没人撩拨便会大发脾气的德国人,他们的结果会怎样。

如果德国人把英国人看作同一种族中较高的一类,觉得自己比他们低一等,那么决不能因此认为,法国人,尤其是法国流亡者的态度便聪明一些。正如德国人不分青红皂白崇拜英国的一切,法国人却不分青红皂白否定英国的一切,仇视英国的一切。不言而喻,这会造成非常可笑的荒谬结果。

首先,法国人不能原谅英国人不讲法国话,其次,法国人把“查林克鲁斯”称作“沙兰克鲁”,或者把“莱斯特斯夸尔”说成“莱赛斯特斯快尔”7,把英国人弄得莫名其妙。还有,法国人不明白,为什么英国的正餐要吃两大块肉和鱼,却不吃五小块焖肉、油饼或野味等等,他们的胃觉得受不了。还有,法国人不能容忍酒店的“奴役”,因为它们在礼拜日一律打烊,全体人民只得在对上帝的祈祷中度过枯燥的一天,尽管法国人一星期中每天都在过歌颂拿破仑的枯燥生活。还有,英国人的整个作风,不论好的坏的,都叫法国人看不顺眼。英国人也以同样的态度回敬他们,但是看到他们的衣服式样却羡慕不止,竭力模仿,以致弄得不伦不类。

这一切对于研究比较生理学,都是非常重要的,我讲它们完全不是为了好玩。正如我们看到的,德国人虽然认为自己与英国人属于同一种族,但是至少从公民角度看,他比英国人低一等,因此应该服从他。法国人属于另一种族,但区别又不如土耳其人与中国人那么大,可以不予理会,因此他仇恨英国人,尤其因为两个民族都盲目自信,认为自己代表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德国人尽管在内心也相信这一点,特别是在理论的领域,但却不好意思说出口。

法国人实际上在各方面都与英国人对立;英国人是穴居动物,喜欢独自生活,固执而倔强;法国人是群居动物,鲁莽大胆,但容易驾驭。这就形成了两种平行的发展,以英吉利海峡为界线。法国人总是冲在前面,对一切都要过问,对所有的人都要教训几句,对所有的事都要议论一番;英国人却听其自然,根本不屑过问别人的事,觉得与其教育别人,不如自己学习,只是他没有时间,他得上店里做生意。

英国的生活方式有两大基石:个人独立和种族传统,这在法国人眼里几乎是不存在的。英国人的生硬作风常常使法国人不能容忍,这确实叫人讨厌,也损害了伦敦的生活,但是法国人没有看到它背后隐藏的严峻威力,正是它使这个民族能够捍卫自己的权利,也没有看到那种执拗精神,正是由于这种精神,尽管你一旦取得英国人的欢心,几乎可以随意摆布他,却不能使他成为奴隶,以致穿上了绣金边的仆人制服还沾沾自喜,戴上了锁链却认为这像桂冠一样光荣。

地方自治和分散主义,那种可以各行其是、互不干涉的世界,对法国人是陌生的,不可理解的,因此不论他在英国住了多久,他并不了解它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它的法律和诉讼程序。英国法律中互不协调的多种多样的判例,使他感到困惑,仿佛走进了黑暗的树林,根本看不到树林中高大雄伟的栎树,也看不到正是在这种千姿百态中包含着它的诗意、美感和意义。一部小小的法律全书就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园林,大自然不能与它相比,那里有的只是沙砾小径和修剪整齐的树木,园丁则像警察一样守卫在每一条林荫道上。

还是莎士比亚与拉辛的问题。

两个人喝醉了酒,在酒店里打架,警察却若无其事,站在一边观看,像一个欣赏斗鸡的旁观者,法国人见了这情景便怒不可遏,不明白警察为什么如此心安理得,不把打架的人送进拘留所。他不知道,只有当警察不具备父母的权力,他的干预仅限于被动行事,也就是在当事人要他行动以前绝不行动的时候,个人的自由才有保证。每个穷人在走进自己黑暗、阴冷、潮湿的小屋子,关上门后,都能相信自己是安全的,这可以改变人的观念。当然,得到严格保障和全力防卫的个人权利,有时难免成为罪犯的避风港,这也无可奈何。与其使每个正直的人在自己家里像贼一样发抖,不如让机灵的贼逃脱惩罚还好得多。在我来到英国以前,每逢警察光顾我的住所,我便心惊胆战,不知又出了什么事,从精神上作好了提防敌人的准备。在英国,警察来到门口或走进门口,只能增加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