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对国民党政府的批评(第3/5页)

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实行过官方新闻审查,而在内战期间,该办法没有被正式制度化。但是对新闻界的干涉以许多形式进行着。这些形式包括:临时审查制度;地方性的审查制度;让探讨特别话题的出版物某一期暂时停刊;情节严重者实行永久封社;实地袭击印刷厂和编辑社;逮捕和关押记者;甚至殴打报童和小贩。从政府的观点来看,这些努力基本适得其反。他们确实成功地减少了大众读者能读到的新闻和政治评论的数量和质量。但是因为批评政府的刊物是禁不完的,禁令导致刺激存留刊物发表更强烈的批评。

因此学生运动中的“反迫害”的抗议在年长一辈看来是对政府的公开和持续的谴责,谴责它对正当的法律程序,对出版和集会的自由以及对请愿和示威自由的干涉。在有些场合,批评变得很激烈——很多时候涉及政府对学生抗议者的处理,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还有一次是在北平,在所谓人口调查的过程中逮捕了超过2000人。绝大多数的逮捕发生在1947年2月15日到18日之间。被逮捕的包括教授、教师、医生、出版商、店员和一些学生。

第一批进行公开抗议的人群中就有13位教授,他们发表一份声明,要求保障人权。声明对政府的表里不一表示惊讶:政府可以在1月发表宪法保障公民自由并释放北平监狱里的1000名罪犯,然后在6个星期以后又展开专横的大肆逮捕。[20]警方发表了一份声明作为回复,声称逮捕是必要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警方还坚持逮捕行动遵循了法律,因为当地的保甲长之前对他们管辖区内被怀疑“触犯了法律”的人都提供了证据。最后警方说除了大约40个人以外,大多数被逮捕的人在逮捕后24小时之内都被保释出来了。这少部分人据称有私藏军火和谋划暴乱罪。

警方的回复远远未能平息人们的负面情绪。3月1日,192名北大、清华、中法大学、燕京大学和北师大的教职人员发表了一份《人权宣言》。教授们谴责了“北平当局的非法行为”,称逮捕是对新公布宪法的背叛,是对政府所重复宣扬的保障公民自由的背叛。[21]

1947年5月,130名华北记者协会的记者在北平集会。会议将“新闻自由”和“保障公民自由”作为口号。甚至会议的官方协调者,政府中央通讯社的一名经理,也对普遍的情绪做出了回应。在一次演讲中,他对报社办公室一再地被袭击以及如5月1日新闻人张今吾的被捕等类似事件深感遗憾。他继续说,“我们应该将我们所有的力量,集中在为自由奋斗和保障公民自由上。《华北日报》的张先生的被捕是非法行为,所有全国的报业界应该对此抗议。”[22]

记者的抗议也许对张的释放有帮助,但是不足以防止类似事件在全国的发生。在一个月内,三家上海报纸(《文汇报》《新民晚报》和《联合晚报》)因为印刷了据说企图破坏公共秩序和颠覆政府的新闻而被查封;[23]还有一家报纸被临时停刊;天津实行了新闻审查制度;[24]在重庆和成都,大约有60名记者被捕。报界和其他公共团体抗议和呼吁了无数次,而官员每次都回答将维护新闻界的自由,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安全。像张今吾一样,大多数被逮捕的新闻工作者很快被释放了。但是骚扰和恐吓持续着。南京《新民报》的编辑周绶章的评论作为对此的反应甚为典型:

打杀了学生还不算,还要把红帽子满天飞,遍地都变成“奸匪”,到处抓人,到处打人。对于一向侈谈的新闻自由,尤其摧残无遗。一下子封闭三家报馆,到处抓记者,还要逼着承认是共产党;天津甚至还要恢复新闻检查制度。我们冷静地想一想:究竟是谁没有理性?究竟是谁无法无天?用“理性”“法律”作幌子,而大做其反理性违宪法的事情,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25]

“你当真想说,”《大公报》以社论的形式质问,“这些人全部是阴谋图反的共产党分子?用这样的手段对付他们是否真有必要?逮捕通讯员,杀害学生,制造恐怖气氛,这真的是聪明的办法吗?”[26]国立社会教育学院的教授葛思恩将一个与美国报业自由权有关的流行概念奉为典范——不管其他人的观点如何,我们应该誓死保卫他们的表达权。“压制公众意见和阻止新闻界说真话的政府”,他警告道,“是生存不下去的”。

在让政府的批评者销声匿迹的一系列行动中,最刺眼的莫过于暗杀闻一多。闻一多是昆明西南联大的著名中国文学教授。像他的同事一样,他勇于要求改革。1946年7月15日,他从民盟记者招待会回家时,在教师宿舍前被枪杀。四天前,李公朴也遭不测。李公朴同样是一位深孚众望的民盟成员。李在自己昆明住处附近的一条街道上被刺身亡,当时他正与妻子从剧院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