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胜者与战败者(第6/8页)

在上海海关11月开始清查工作之前,许多违规行为都没有被正式“发现”。监察院江苏特派员的一份报告披露了接收过程中的一些不法行为。该特派员承认,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时遇到了许多困难。例如,在将仓库上交给海关人员时,一些政府部门并没有呈交市郊的仓库的名单。海关刚展开调查不到几天,就有两个仓库被神秘地烧毁了。一些官员和政府机构干脆拒绝将他们接收的仓库移交给海关调查员,甚至不允许海关人员检查它们。有这样一个例子,调查人员在检查一个仓库时,突然开来了几辆来历不明的卡车。一些人将仓库货物搬上卡车,然后开车扬长而去,整个过程是当着调查员的面进行的。[50]

一些报纸试图更详细地报道特派员报告中提到的案例。上海《大晚报》报道,11月7日晚上,一个仓库的30桶油突然消失了。11月11日晚上,一伙武装人员闯进了另一个仓库,搬走了里面的货物。然而,政府拒绝披露有关这些案件任何更详细的情况。被神秘烧毁的两个仓库分别是11月20日烧掉的上海火车北站的第二仓库和11月26日烧掉的九龙路的坂田仓库。据推测,有人为了销毁仓库遭到盗窃的证据而有意放火,但两起火灾发生后,地方当局都没有进行调查。[51]

根据市民提供的情报,敌伪资产监督委员会在成立后的第一个月,即10月29日至11月底,仅在上海地区就处理了超过500件试图隐瞒敌人资产的案件。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资产包括400万吨铜和铁、500多台机器、80卷新闻用纸、5家工厂以及大量布匹、大米、面粉和白酒。

闸北警察局的案子是这一时期曝光的另一个案件,该局的局长串通其他警察,从一个封存的仓库盗窃了50袋糖。另一个案子是以前隶属日本海军军械局的培林上海冷藏厂案件。抗战胜利日后,中国海军接收了这个储藏有大量鱼和肉类的冷藏厂。11月下旬,有人发现接管的海军军官动用了部分库存,供应自己的部队以及战俘。不仅如此,他们还以5600万法币的价格将剩余库存卖给了通顺码头。[52]

敌伪资产处置局成立两个月后,上海的一家报纸承认,该局的确已经责成海关检查和接收敌人的仓库。该报也指出,现在市面上已经有腌鱼和棉布在公开出售,行政院院长宋子文一直在询问处置局的工作。但直到现在,人们还很少知道处置局和海关调查员的工作的具体进展。该报评论道,处置局现在是时候提交一份说明他们接管的500间仓库库存情况的详细报告了。鉴于维持人民生活和城市工业生产所必需的物资短缺,公开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许多个月之后,市民终于知道一些库存商品到哪里去了。上海市政府的官员被指控非法出售价值40亿法币敌伪商品。人们先是得知了一起较小的案件,有市政府官员被指非法出售了130辆汽车。此后,市政府的一个前雇员透露了上述数额惊人的倒卖敌伪资产的信息。[53]

据报道,苏州的商业机构必须向接收政府支付1000万伪币,才允许重新开业。许多小城镇被勒令每月向驻扎在附近的亲政府的非正规军缴纳大笔“赞助金”。[54]政府官员亲自到附近的农村地区寻找平民房屋,并以种种借口非法占有它们。官员经常强迫当地商人降低商品价格,然后卖给他们。[55]

从1945年8月至1946年3月,先后有四批接收官员被派往徐州。而在此之后,对敌伪资产的接收仍然没有结束。第一批接收官员是第十战区先遣指挥部派遣的;第二批是国民党市党部的官员;第三批是国防部的官员;第四批则是粮食和经济部的官员。这些官员收缴了包括大米、面粉、香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在内的大量物资。在许多情况下,由于机器被拆走以及原材料的损失,工厂无法恢复生产。[56]

湖南车辆案件

由于上海—南京地区是最早被中央政府人员接管的地区,人们有理由期待那里发生的不法行为不会在其他地方重现。但让人们失望的是,情况并非如此。在1946年4月中旬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湖南公路局的负责官员介绍了有关接收该省敌伪车辆的腐败情况。大部分的敌伪车辆最初由交通部监管的机构——战时运输管理局驻湘办公室负责接收。运输委员会获得了大约3500辆汽车。其中的1000辆被移交给了湖南公路局。

根据湖南公路局的报告,该局的接收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从1945年11月3日至12月上旬。在这一时期,公路局从陆军第四供应服务站手中接收50辆卡车,但实际只接收了这些车辆中的80%,另外20%神秘地失踪了。第二个阶段是从1945年12月中旬至1946年1月,公路局从湖南战争运输委员会办公室接收250辆汽车。公路局指出,它们实际只收到了大约一半的车辆。最后一个阶段是从1946年1月至4月中旬,公路局从战争运输委员会那里接收另外700辆汽车,但这些车辆一定是经过了“精心挑选”,因为它们无论如何看上去都“不像是汽车”了。公路局接收的车中没有一辆是可以上路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这批“资产”,公路局不得不将这些旧车拆开,把能用的零件卖给湖南的各家汽车修理店和五金店。同时,湖南公路局总共只有60—70辆汽车维持全省的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