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3/40页)

为了适应形势,协调组织,1900年春,保皇会全面建制和调整机构,所定《保皇会草略章程》在总会之外,另立总局,“设于香港、澳门,以便办事”。实际上总局等于总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因此有时又直接称为总会。

另据大约同时制定的《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例》:

立总公司所,择近内地通海外者为之。澳门《知新报》,横滨《清议报》,皆港澳、日本忠义殷商合股所办,主持正论,激昂忠爱,薄海共信,今公推为总公司所。两报即为本公司之报,凡同志皆阅此二报。各埠捐款皆彙汇《知新报》、《清议报》妥收,有报馆印章及总公司所印章、总理印章之收单为据。而《知新报》与香港接近,皆握外洋之枢,尤为办事之主。港澳皆公举忠义殷实巨商为大总理,总管收支各款及公司中各事。更立协理、干事、书记数人,皆公选通才志士任之,以通各埠,任各事。[20]

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与保皇会,虽有明暗不同的差异,实为一而二的组织。但保皇会专以港澳为总局,而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尽管肯定《知新报》“尤为办事之主”,却将港澳与日本并列为总公司所。这一体制上的歧异,导致后来日本与港澳两地的保皇会机构不能有效地协调合作,产生了不少摩擦和矛盾。

所谓“港澳皆公举忠义殷实巨商为大总理”,具体人事,澳门方面当指何廷光。冯自由称:“康有为复分设保皇会于澳门,即以穗田为分会长,并兼总会财政部长。……穗田少入葡籍,与葡人多有瓜葛,康徒咸恃为护符,是为保皇会在澳门全盛时代。”[21]1900年3月28日梁启超致函康有为,对澳门总局的散漫状况表示不满,建议:“澳门为通国总会,必当更定一办事条理乃可。弟子之意,当设一总理,总持各事,设一司会,专掌会计出纳,此缺必当穗任之。出纳之法:一由先生及弟子来书拨交某款者立拨;一由会中同人议定当拨某款者乃拨。”[22]可以印证冯自由所说。

至于香港方面的忠义殷实巨商,当以何东与保皇会的关系较为密切。1900年4月23日,梁启超函询康有为:

本会在香港颇有布置否?据来书所言,似全无之。晓生究仍有相助之心否?现时我辈在澳办事之人,与港人气味不甚相投,谅难吸之。而在港无一庄口,实属不便,不知近有布置否?……弟子顷于入会之外,复拟借公司之名,更集股□助,现拟开办一铁器公司于香港(专贩我急需之物),集股二十万,在檀山招其半,在港、坡招其半,未知晓生、叔子肯为力否?此事乃两便之道,以生意而论,亦不坏。而借以助我正事,为香港聚集同志之地,尤大便也。其益处无限无量,望设法更赞成之。

一周后,梁启超致函康有为,又提及在香港开办铁器公司以及在省港交界的荒岛开蚕桑公司事:

惟办此两事,亦有当借重港、澳人之力者。铁器公司不知晓生能提倡集股否,香港得数十万易易耳。(晓近□吾党事究何如,闻救护诸人颇得力。又先生来书有汇款与孺或晓云云之语,然则晓亦与闻各事耶,望示。)请先生以书劝之或勉等面劝之。[23]

其时梁启超远在美洲,对港澳的内情不知其详,康有为在许多方面的确相当倚重何东。1900年4月,康有为受到西报攻击,函示康同薇:“与晓商之,登西报辨之。至要!至要!”六七月间,康有为见中外开战,“英已失和,吾可还港调度”,指示徐勤等人:

可与晓生商,今[令]商港督,若允,令港督电坡督,派兵轮保护,来坡巡捕官欲从吾还带兵也。若港督允之,可与晓商,吾住屋似以租山顶楼为佳,想方今时港督必能多派兵保护,吾一归即须住矣。抑港督别有地,听其意。晓久已函慰。

并致函妙华夫人,告以“已托季雨、寿民问晓生商港督保护还港。若未妥,薇信可亲问晓生得否,若得,告寿复电也”。[24]

康有为在香港期间及移驻新加坡后,以何东为汇款的中转,1900年1月2日和4月9日,何东先后收到邱菽园的汇款2000元和5000元,分别转交康有为和徐勤。[25]据清政府报告,保皇会在各地的捐款,一直由汇丰银行汇往香港[26],则何东至少在一段时期内出具名义,后来才转由邝寿民负责。邝氏开始在苏杭街均安祥号,以后则办和昌隆。留在港澳的保皇会员如梁铁君等人,也得到何东的照顾。[27]

除了何东、何廷光等富商,保皇会还千方百计扩大联系。徐勤曾致函崔子肩,赞扬其“侠心侠力,贵埠各事皆仗主持,敬佩无已,中国不亡之种子,即赖是矣”。并告以保皇会的计划,“今日无他法,只求速起义师,以救皇上,而图自立耳。……请公等速鼓舞各同胞,再接再励,以救危局”。并专门注明:“崔子肩,南海三江司金紫堡沙坳乡会图十甲崔竟泉户人。香港花旗领事书记陈紫珊其戚也。此事万望留意,速速访之”。[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