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革命党(第8/17页)

此函于相关人事记载确实,不似造假。与双方“订交”相关之事有红叶馆送别会以及孙中山作书介绍梁启超于其兄德彰及诸友,如果事先没有协议,这些言行过于突兀,难以解释。

至于冯自由所说“十三太保”,很可能由“江岛十二郎”演变而来。1899年七八月间,梁启超和韩文举、李敬通、欧榘甲、梁启田、罗伯雅、张学璟、梁炳光、陈国镛、麦仲华、谭柏生、黄为之同结义于镰仓江之岛的金龟楼。[78]这12人按叙齿依次称“江岛某郎”,均为政治情绪较为激烈之人。罗伯雅与广西山贼及南海西樵巨盗区新、傅赞开等素有交往;张学璟直到1902年仍坚持赴广西联络民党头目,发动起义;欧榘甲几番肆意言革,一度几乎被康有为逐出门樯。江岛结义,显然与和革命党合作一事密切相关。

冯自由称韩文举、欧榘甲、罗伯雅、张学璟、梁炳光等与孙中山往还日密,也有所据。1900年6月27日康有为函告徐勤:

卓近经痛责后,来书引过。然如去年事,及言保皇会而谓嗤之以鼻,汝等近来不敬如此。[79]

1902年康有为因“近得孟远决言革命”,复函徐勤称:

记己亥汝责远之决绝,且安有身受衣带之人而背义言革者乎!今不三年,汝又从洞若矣。[80]

作为主要当事人的梁启超,更是屡屡提及相关情形。1899年秋梁启超函告孙中山:

昨得刚兄(即梁子刚)由横滨寄上兄一书约践旧游,刚兄有事不能赴约,令弟自往。[81]

1903年5月梁启超函告徐勤:

长者所以偏信港中之言者,固由曾参杀人,浸润易入,亦由弟等前此言革,触其盛怒故也。以后兄请勿言。孝高以不与江岛之盟,不猖狂言革,故长者独信之、爱之。

则江岛之盟与言革之事有密切关系。[82]

1900年4月4日梁启超致函黄为之,批评道:

吾江岛人物归去者便辄颓唐,更无布置,有数人皆前车矣。想来总是志气不定,脊骨不坚之所致。如此安能任大负重?今日之事,责在我辈,真当每日三省,时时提起,不使有一毫懒散,乃有可成。诗酒悠悠一语,勿使飞天头陀笑我到底也。[83]

亦可印证此事确与同革命党合作有关,因而彼此之间也有竞争。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陈少白关于两派合作的记载提供了另一种可信度较高的说法,即其从日本回香港时,梁启超托其带信给康有为,劝康与革命派合作,信由梁启超和几个同学反复商量后起草,交给康有为,却没有下文。后来梁启超从外国到香港,用日本人的名字,住在酒店,请其前往讨论合作事宜,结果圆满。复让陈少白和在香港的徐勤拟定合作章程,梁并专函交代徐勤。陈少白找徐勤商议,不了了之。[84]

其说于时间、人物、地点多可印证。陈少白于1899年11月9日和宫崎寅藏由香港抵达横滨,向孙中山报告兴汉会成立情形并呈印玺,其间出席了红叶馆送别会,见过梁启超,19日出发赴香港。[85]梁启超去檀香山,是用柏原文太郎的护照。至于到香港之事,虽然《汗漫录》没有记载,但到檀后仍有秘密来港的可能。丘琮《仓海先生丘公逢甲年谱》记,庚子春(应为己亥冬),丘逢甲在香港与康有为、梁启超、唐才常、陈腾风等合摄持刀并立小照。康有为于旧历十二月二十七日(1900年1月27日)赴新加坡,唐才常亦于1900年1月8日到港筹款[86],则其间梁启超或曾秘密到港,协商大计。[87]

尽管如此,梁启超似不可能直接向康有为进言劝退。如果真有此类“欺师灭祖”的言行,以康有为的性格及其对待弟子的脾气,师徒早已公开决裂。当时梁启超等人确有倾向革命之意,也向孙中山表达过合作愿望,甚至可能达成某种协议,至于上书康有为,或如陈少白所说,只是要求合作,而不一定涉及劝退和改变宗旨,更不是组织合并。

梁启超向康有为提出宗旨的权通,应是1900年4月12日致函后者谈及:

[光绪]万一不能待我之救,则彼时当何如?讨贼固也,然贼虽讨,而上已不讳,则主此国者谁乎?先生近日深恶痛绝民主政体,然果万一不讳,则所以处此之道,弟子亦欲闻之。

对此康有为坚持“但当言开民智,不当言兴民权”,反对鼓吹自由,还屡引法国大革命为鉴。梁启超直言抗辩,指责康有为的言论与张之洞相类,坚持不肯放弃自由主张[88],要求与革命党合作、江岛结盟以及主张改变方针,虽然不至于令乃师忍无可忍,清理门户,梁启超确有失宠于康有为的迹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康有为只让他到海外筹款,而不许担当勤王运动的组织大任,甚至对其主动请缨也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