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疑案(第4/8页)

“北都”如此混乱,“南都”当然也好不到哪去。

从“选嗣总决赛”开始,“南混”便开始选边站队,互相掐架,最后还是枪杆子说了算,东林党人败下阵来,遭到勋贵的排挤。

但是,视斗争为生命的东林党并不打算善罢甘休,他们借马士英举荐阮大铖之机,频频向朝廷发难。两方互不相让、争执不休,弘光皇帝又是一只木偶,整个朝廷被搅得乌烟瘴气。

在这场斗争中,掌握实权的马士英抢占了先机,他绕开提升官员必须的“廷推”程序(类似于“集体表决”),动用首辅的“票拟权”直接起用阮大铖,东林党再次落败。

东林党并不甘心失败,频繁上疏弹劾马士英、阮大铖,干扰朝廷的正常工作秩序。马士英对这些人一概置之不理,对骂得太不像话的人重则就地免职,轻则调换岗位,弘光皇帝索性置若罔闻,听之任之。

东林党骂得爽快,马士英全当放屁。骂惯了,听惯了,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就在群臣其乐融融一片和谐的时候,却相继上演了扑朔迷离的“大悲案”、“假太子案”、“童妃案”,史称南明版的“三大疑案”,在南京的官场中掀起了一场巨大的旋涡,并最终将弘光政权拖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关于“三大疑案”的始末,后人为了满足各自不同的政治需要,在各种史料中进行了大量脱离史实的改造与修饰,包括黄宗羲的《弘光实录钞》、清人计六奇的《明季南略》、徐鼒的《小腆纪年附考》等,都是缺乏可信度的。

相比较而言,李清在《南渡录》、《三垣笔记》中的记载应该是靠谱的,因为李清时任弘光政权的都给事中,是“三大疑案”的亲历者。更重要的是,李清在“南混”的党争中基本上“不持立场”,对历史事件的记录比较谨慎和客观。

下面就根据《南渡录》的记载,看看“三大疑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悲案”,发生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十二月。

十二月的一天,在逃难到南京城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个法名“大悲”的和尚。

当时兵荒马乱,民不聊生,即便是与世无争的佛门弟子也难以幸免。虽然有佛祖保佑但也得吃饭,没饭吃就得逃难,所以来个和尚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这个和尚竟然口出狂言,说他是亲王!这问题就闹大了!

到底是真是假?此时除了和尚自己,没有人知道。为了谨慎起见,朝廷立即安排对和尚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和尚大言不惭地说崇祯皇帝曾封自己做齐王,自己没答应,后来做了吴王,其间漏洞百出,很快就露出了马脚。经审讯,大悲和尚不过是徽州(今安徽歙县)“屁民”一枚,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到苏州做了和尚,案件告破,和尚被处斩。

案件到这里似乎就结束了,实际上并没有完,因为有一个疑问还没有解开:大悲和尚莫非吃了豹子胆,敢冒充王爷?他以为弘光朝廷的人都得了失忆症?

我们想到的疑问,负责审讯的人当然也能想到。在刨根问底的审讯中,大悲和尚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潞王施恩百姓,人人服之,该与他作正位。”

好家伙,翻案来了!

不仅如此,大悲和尚还供出了所谓的“幕后主使”——钱谦益、申绍芳。这两个是什么人呢?申绍芳不过是陪衬,最关键的人物是钱谦益。这个人我们前面提到过,东林党“大佬”之一,也是潞王即位的最初动议者,后来见风向不对,立即倒戈,向马士英“投诚”。大悲和尚案发时,任弘光朝廷詹事府尚书。

真是躺着也中枪!钱谦益、申绍芳连忙上疏辩解。与东林党有宿怨的阮大铖及时抓住机会,跟御史张孙振相勾结,断定大悲和尚的背后有一个势力庞大的“反动组织”(说直白一点,就是“潞王还乡团”),并煞有介事地列出了一道“黑名单”,包括所谓的“十八罗汉”、“五十三参”、“七十二菩萨”,要求朝廷对这股“暗流”一网打尽!

从数量上看,阮大铖的“黑名单”共计罗列了一百四十三人,规模相当庞大。再翻看名字,弘光皇帝大吃一惊,甚至阮大铖的“大哥”马士英也着实被吓了一大跳。

“黑名单”里都有谁呢?

“十八罗汉”中有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张慎言、黄道周、吕大器、袁继咸、路振飞等。

“五十三参”中有姚思孝、章正宸、熊汝霖、黄澍等。

“七十二菩萨”中有刘宗周、祁彪佳、张国维等。

对这些人不熟悉不要紧,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标签——“东林党人”(有些人只是“同情者”,如史可法、黄澍)。要是照这个名单抓人,整个朝廷基本上都得被腾空。人都进大狱休息了,谁干活?马士英也看不下去了,阮大铖你个小王八蛋,别没事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