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南宮復辟(第5/7页)

「說是說得不錯。」門達一副無奈的表情,「可是有甚麼法子呢?」

「有!」謝通答說,「太祖在日,有大獄必面訊。宣德三年以『古者斷獄,必訊於三公九卿』,因而定重囚會審的制度。于少保、王閣老拿問的罪名是『大逆不道』,當然是大獄重囚,不如奏請移送三法司會審,豈不名正言順。」

門達不等他說完,便一疊連聲地說:「好,好!這件案子能推出去最好。」

「事不宜遲,請達公馬上找司禮監,面奏取旨。」

門達聽他的話,即時進宮,找到司禮監興安,陳述意見。興安沉吟了一下說:「我已經失勢了,面奏一定會碰釘子。不過由三法司會審,或許還有生路,為于少保的事,就碰釘子,也說不得了。」

問清了皇帝這時正在奉天殿之東的文昭閣,召見高穀、商輅,商議草擬復位詔,便也尋到文昭閣來。從窗櫺中望見石亨與商輅,正在低聲交談,不免心中一動。一向正派的商輅,何以會跟驕橫跋扈的石亨私下打交道,倒要細聽一聽。

於是他閃身僻處,側耳靜聽,只聽石亨問道:「復位詔,皇上是交高閣老擬,還是商先生擬?」

「是我。」

「復位詔是不是跟登極詔一樣?」

「當然。」

「要大赦?」

「登極詔中,當然要有大赦的條款。」

「商先生。」石亨是指示的語氣,「光是大赦各類罪犯好了,不必再列別的條款。」

原來仁宗即位時,由楊士奇草擬登極詔,大赦條款一共三十五條,盡除永樂年間所有的弊政。由此立下一個成例,嗣君登基,凡有先朝於民不便的措施,都在登極詔中革除。而石亨所以有此主張,另有緣故。

這緣故一言以蔽:於民便則與此輩不便。當景泰帝即位之初,強敵壓境,京師危急,為了衛國保民,一切以軍務為優先,守土的將帥,得以便宜行事。因而出現了許多擾民的措施,諸如徵用民居,強派伕役等等。及至局勢安定,那些不合理的現象,在「軍務所需」這個藉口之下,依舊存在,變成將帥營私牟利的特權。石亨為了想保持既得利益,所以關說商輅不要列入赦條,俾能維持現狀。

但商輅拒絕了。「歷來的制度如此,」他說,「我不敢變更。」

「商先生,請你再考慮。」

「沒有考慮的餘地。」

「好、好!」石亨悻悻然冷笑,「商先生,你等著瞧吧!」

興安頗感安慰,商輅沒有使他失望,但隨之而來的卻是不安,為商輅懷著隱憂,同時警惕自己,要多多留意,看石亨有何不利於商輅的舉動。

※※※

興安沒有碰釘子,皇帝准奏,將于謙、王文交由三法司會審。三法司本以刑部為首,但刑部尚書俞士悅,一向為于謙所支持,避嫌疑改請左都御史蕭維禎主持會審。

接著被捕下獄的,有陳循、蕭鎡,而俞士悅亦終於不免。此外還有工部尚書江淵,他之被捕是冤枉的,當黃(王厷)奏請易儲時,就有人說,一個廣西的土官,哪裏懂得這些奧妙?是江淵替他設謀,奏疏亦是他代為草擬呈遞的。人言藉藉,多信其說,但無從證實。因而另有人說:「這好辦,廣西紙跟京師的紙不同。」取原奏來一驗,果然是廣西紙,證明確為黃(王厷)自廣西所上,江淵得以洗刷清白。但此人好發議論,口舌之間得罪的人很多,因而又有人舊事重提,以致被捕,歸案審辦。

緊接著,商輅也被捕了,有言官奏劾,說他與王文、蕭鎡朋比為奸,主迎襄王世子為東宮。這個言官,大家都知道他是石亨的私人。

於是商輅在錦衣獄中上書,經謝通幫忙,得以上達御前。商輅自辯,他曾上過一道請復儲位的奏疏,說「陛下宣宗章皇帝之子,當立章皇帝子孫。」原奏現存禮部,不難覆按。

「襄王世子是宣德爺的胞姪,宣德爺的孫子,當然是指沂王。」興安亦為商輅解釋,「他的意思是很明白的。」

「既然如此,何不直截了當提沂王?」皇帝反更發怒了,「舞文弄墨,無非取巧。」

「商輅不會取巧。」興安抗聲答說,「取巧的是徐有貞。他本名徐珵,當年創議南遷,于謙、商輅都責備他荒唐。老奴不知道他在說那些話的時候,有沒有想到過,京師遷回南京,將置萬歲爺於何地?」

皇帝默然,但臉色是和緩了。而且,初步論功行賞時,以石亨為首,進封忠國公,石彪封定遠侯、張軏封太平侯、張輗封文安伯、楊善封興濟伯,而徐有貞只升為兵部尚書,加官而未封爵。

※※※

在都察院受審時,王文與于謙的態度,完全不同。對於「謀立外藩」這一款罪名,于謙不認,但亦不辯;王文以激壯的語氣,極力辯白。「祖宗成法,召親王要用金牌、信符;派遣使者,兵部要發勘合。」他說,「這都不是查不明白的事,豈容輕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