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第2/4页)

興安確有此心,不過他最盼望的是,有人來反駁鍾同。可惜已入閣拜相的王文,因為江淮大水,放賑未回;只能期望于謙發言,但數次以目示意,而于謙毫不理會。

「茲事體大,」興安無奈,只好飾詞拖延,「儲位是國事,不過也是家事,兩宮太后意下如何,亦不能不顧。請皇上改日再召集會議吧!」

「說得是。」景泰帝起身入內,就此散朝。

隔了三天,章綸也上奏了,案由是「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第一事是「內官不可幹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禁罷」,這三個「不可」,語氣太硬,景泰帝很不高興。再看第二事論孝悌:「孝悌者,諸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后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位,定天下之大本。」

看到這裏,景泰帝怒不可遏,將章綸的奏章,使勁摔在地上。「這章綸,」他拍桌吼道,「欺人太甚!他眼中還有我嗎?」

興安拾起原奏,略略一看,隨即取一張紙,提筆寫道:「司禮監奉上諭:章綸目無君上,謀為不軌,著即拿交錦衣衛審明覆奏。」寫完重看一遍,又添上鍾同的名字,然後蓋用司禮監的銀印。其時宮門已閉,由門縫中將上諭傳了出去,當天晚上,章綸與鍾同就被捕了。

這兩個真是鐵錚錚的硬漢。錦衣衛官員經司禮監授意,用各種苛刑逼迫,想他們誣供,如何交通南宮?但他們只有一句話:心所謂善,不敢不言,沒有任何人指使。

當然,除了鍾同、章綸以外,還有氣節之士,或者步鍾、章的後塵;或者為鍾、章不平,但直言雖一,遭遇不同。有個進士叫楊集,寫了一封信給于謙,謂奸人黃(王厷)獻議易儲,不過為了逃死。諸公居然在倉促之間,促成其事。他人不論,你于公是國家柱石,就不想想應該如何善其後?如今鍾同、章綸又下獄了,如果死在杖下,諸公固可高坐堂皇,安享俸祿,就當沒有這回事,無奈清議不會寬容。

于謙認為他責備得有理。其時王文已自江淮公畢回京,而且進位少保,于謙便將楊集的信拿給他看,意思是想跟他籌畫出一條能救鍾同、章綸的路子。哪知王文另有看法:「書生不識忌諱,不過總算有膽,」他說,「可以提拔。」隨即將他放出去當知州。

再有一個南京大理寺少卿廖莊,也是江西吉安人。他上奏說他從前在京時,見上皇遣使冊封陛下,每遇慶節,必令群臣朝謁王府,恩禮甚隆,群臣感嘆,都說上皇兄弟,友愛如此。如今陛下奉天下以事上皇,願時時朝見南宮,或者講明家法,或者討論治道;歲時令節,准群臣朝見,以慰上皇之心。至於太子,為天下之本,上皇之子是陛下的「猶子」,宜加教育,「以待皇嗣之生」。

就為了有「以待皇嗣之生」六字,景泰帝心雖不悅,暫時還是放過他了。不幸的是,第二年──景泰六年八月,廖莊的母親在南京病歿,盤運靈柩回鄉,照規定,准用驛運;但須先至兵部請領「給驛」的「勘合」,方可至驛站申請船馬伕役,並在驛館住宿。外官到京,例應赴宮門請安。景泰帝一見廖莊的名牌,想起上年他的奏疏,時隔一年有餘,「皇嗣」未生,一時懊惱,合該廖莊倒楣,命廷杖八十,謫為蘭州附近的定羌驛丞。

連帶蒙禍的是鍾同、章綸。有個亦為景泰帝寵信的太監舒良說了一句:「都是鍾同惹出來的是非。」景泰帝便又遷怒到鍾、章二人頭上,命錦衣衛在獄中各杖一百。行杖的大板,有輕有重,分為好幾等,杖責鍾、章是宮中封交的頭號大板。鍾同斃於杖下,得年三十有二;章綸長繫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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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同之死,在都察院中引起兩種不同的反應。膽小的固然噤若寒蟬,但也激起了另一些人的義憤之心,有個早鍾同一科的進士,浙江道監察御史倪敬對他的同事說:「今上失德甚多,易儲之外,其他可言之事甚多,譬如興建大隆福寺,就太過分了。」

大隆福寺是佞佛的興安,奏請景泰帝所興建的「朝廷香火院」,地址在崇文門內東大市街西北,特派內官監掌印太監尚義以及與楊善一起奉迎上皇回京的工部侍郎趙榮主持其事,工程浩大,花費了數十萬銀子。正殿稱為「大法堂」,由於規模宏偉,殿前石欄沒有那麼高大的石材來相配,竟撤用了南宮翔鳳殿的石欄,倪敬之所謂「太過分」,即指此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