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纳粹的种族国家(第4/14页)

大量的著作都论述了纳粹国家,历史学家对它是否是一个双重国家、一个极权主义的国家、一个竞争的诸多私人帝国的多元治理的统治,或者甚至不是一个国家,而是类似过去东方苏丹宫廷或者伊斯兰教的君主领地,提供了充满争议的观点。注一些历史学家甚至在想,希特勒是否实际控制了第三帝国的机构,他们宣称希特勒是一个虚弱和无用的领袖,在他的政府中相对缺位,没有能力处理日常科层管理的任务,只是挑起无休止的竞争和敌对,因此引发了大量资源的耗费和足以导致战争失败的混乱。这些降低希特勒在第三帝国作用的尝试永远注定是失败的。纳粹德国是一个个人独裁的制度,就其本身而言,它享有广泛的群众支持和忠诚,以至于希特勒的权力从来没有受到过严重的挑战,甚至在1944年7月一小群无用的军官刺杀希特勒,激发民众反对他的行动惨遭失败之时也是如此。正如诺曼· 里希正确评述的那样:“希特勒是第三帝国的主子。”当然,这一点无疑是真实的:希特勒把权力分派给一群次一级的元首,他也鼓动其主要卫道者之间的竞争,甚至导致了效率低下和混乱,但是他的权力一直被绝大多数为他服务的人认为是不容侵犯的。德国的军人、公务员、所有服务于任何一个纳粹组织的人都亲口向他宣誓效忠,这意味着他们无条件地执行他发布的命令,后来也证明包括许多罪恶的命令。元首权力高于国家权力被那些服务于纳粹体系的人所接受,认为是国家治理策略的规定原则,结果是为了支持不受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的个人权力,建立在判例和法治基础上的法治国的实际解体。

这意味着种族政治从一开始就是希特勒本人所强加的。鉴于他对犹太人的仇恨,他采取了人们恰当描述的将冷血的算计和无视一切的狂怒加以综合,在制定反犹太人的政策中立刻发挥了坚定的作用。希特勒也激发和鼓励了无数国家和纳粹党的下属组织实施种族政策。

当然,在1933年,希特勒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总体计划准备下发,统一指令党或者国家的所有机构。纳粹对权力的掌握,不仅涉及对诸如反对党、军队、保守主义的官僚统治、工会、教会等传统机构的斗争,而且也涉及纳粹运动自身的各个派系和个人之间激烈的内部争斗。这些内部争斗范围广泛,包括罗姆和他为褐衫冲锋队这支革命军队制定的计划;热衷于改变经济,使它与“真正的”国家社会主义相一致的左翼纳粹分子;鼓吹乌托邦乡村世外桃源妙药的民族主义的狂热分子;试图在新的纳粹国家当中建立自己帝国的精神变态者或者马基雅维里式的机会主义者(戈培尔、希姆莱、海德里希、戈林、罗森贝格、赫斯)。尽管试图建立纳粹国家的革命技巧早在1933年3月31日就已经出现,当时新的政府通过了《各州与国家协调一致临时法》,但是平息这些斗争耗费了数年的时间。这部法律引入了“协调一致”的术语进入政治词汇,它指的是纳粹协调或者同步所有的德国机构,使它们和国家社会主义的终点和目标一致起来。根据被称为“同步器”(它让电流只向一个方向流动)的电子器件来命名,“协调一致”被用来使所有的德国机构纳粹化,以便制造出极权主义国家的理想,在这个国家当中,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想法。“协调一致”在两条相关的道路上前行:所有政府的机构被同步化,为了国家社会主义的事业对民众的总体发动。前者涉及根除所有的政治党派,后者为控制大众创造大众组织。

纳粹化是否实际上成功地击败了所有的对手,并且成功地实现了其极权主义的目标,历史学家对此进行了无休止的、没有必要的争论。没有一个政权——无论多么革命——能够在十二年内扯下一千多年基督教文明的记录。除了这一明显的完成纳粹化的历史障碍,另外两个内在的限制阻止了纳粹成功地实现他们种族的和帝国主义的幻想,一个是纳粹的领导人是反社会的,一个是他们的信仰是意识形态的妄想和凶残的伪科学的结合。由于所有以上的原因,纳粹从来没有完全达到他们绝对控制的极权主义目标。鉴于非理性思想和精神变态个性的相互作用,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的极端政策实际上是如何将现实弄了个底朝天。这一点在种族政策的领域尤为真实,在那里,信仰的共识假如并非一直是协调一致的行动的政策,它也很快在第三帝国的领导人物那里,在纳粹党、学术界、大企业、军队、大部分国民的支持者那里得到了发展。除了来自顶层的松散指示,以及来自各种勾心斗角的机构(司法部、内务部,以及党的分支机构,如冲锋队、党卫队、宣传部,此外还有军队或者戈林的四年计划部)明显的混乱和竞争,存在着一种共同信仰的精神;在种族的议题上,这一精神通常超越个人或者机构的对抗。正如劳尔· 希尔贝格正确地认为:“在最终的分析中,犹太人的毁灭与其说是法律和命令的产物,不如说是精神的、共识的、一致和同步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