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的变迁(第2/15页)

还有,对“万石”之秩,《汉书百官表》颜注的提法是“三公号称万石”;既云“号称”,就无法认定“万石”确为法定秩名(6)。当然,就算三公——及西汉丞相——不以“若干石”为秩名,三公的级别和俸额,仍然可以看成一个特殊秩级。因为从西汉丞相的俸额看,它跟中二千石以下各级的俸额,是连续的、成比例的,而秩级本来就是从俸额来的。当然若把丞相看成一个秩级,那么就得一视同仁,把位在“上卿”、居于中二千石之上的御史大夫,也看成一个秩级才好。

在西汉中后期,还存在着“真二千石”一秩,它是由二千石一秩的分化而来的。汉初《秩律》中的二千石只是一秩,但后来由之分化出了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四秩。然而最终,真二千石又合并于二千石了。何时合并的难以确定,姑且推定在汉成帝左右。所以后面的列表中,在成帝阳朔二年列入了真二千石,在绥和二年则不列。这样做也有理由:绥和年间废除了真二千石的大郡、万骑太守,郡国守相都是二千石了,那么“真二千石”一秩至少是大为淡化了,很可能自此就没了。

又,《汉书》卷八八《儒林传序》记有公孙弘的一份上奏,其中有“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一句,官蔚蓝、何德章先生因云,西汉秩级中还有“比百石”一秩的存在(7)。复查《续汉书·百官志三》:“中黄门,比百石。”(8)直到东汉,“比百石”之秩仍没有销声匿迹,虽然相关史料所见极少。那么对西汉秩级,还得加上真二千石和比百石二秩。

又,在汉成帝阳朔二年前的秩级中,各级正秩都有相应的比秩,只有五百石一级没有,看不到“比五百石”。聂崇岐先生说:“没有比五百石的记载,但就二千石下至二百石之间都有‘比’秩来推测,恐怕会有这一秩的。”(9)聂先生的推测有很大可能,但毕竟无直接材料,暂时存疑。

在百石的秩级之下,还有斗食、佐史两级。《汉书·百官公卿表》:“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颜师古注曰:“《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也。一说,斗食者,岁奉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又《二年律令》也显示有低于百石之秩的斗食、佐史的存在,例如:

赐不为吏及宦皇帝者……不更比有秩,簪褭比斗食,上造、公士比佐史。(《张家山汉墓竹简》,《赐律》,第31页第292简,第173页释文)

赐吏酒食,率秩百石而肉十二斤、酒一斗;斗食令史肉十斤,佐史八斤,酒七升。(《赐律》,第31页第297简,第174页释文(10))

可见汉初在百石以下,也存在着斗食、佐史两个级别。百石之下的斗食、佐史两秩,与同样在百石之下的“比百石”一秩有多大区别呢?目前不容易说清楚。但我们对“比秩”有一个新认识:它不光区分俸额,也区分职类。所以“比百石”与斗食、佐史,可能在职类上有区别,比如,斗食、佐史属“吏”,是吏职之秩,而“比百石”不属于“吏”。又《战国策·秦策三》有“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至尉、内史及王左右”之文,《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之文,可见汉代的“斗食”、“佐史”秩级,先秦都已存在了。由于斗食、佐史在各期变化不大,为简化叙述,在排比秩级时,我们将只限于以“若干石”为称者,而把斗食、佐史两级略去不谈。

那么就可以总结一下汉代的秩等了。若把斗食、佐史二秩暂时旁置,到汉成帝阳朔二年之前的西汉禄秩,应是: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比百石,共19个秩等。再把丞相和御史大夫看成两个无秩名的秩级,合计就是21等了。汉成帝阳朔二年裁并了八百石、比八百石、五百石三秩,变为18等。汉成帝绥和年间御史大夫改大司空,此后真二千石逐渐不存。再减去御史大夫和真二千石两秩,计有16等。

那么《秩律》之前的情况呢?制度发展一般是由疏而密的,秦朝禄秩的密度,不会超越《秩律》而发展到《汉表》那个样子。“若干石”的秩级在战国就已出现了,到秦统一之前史料所见秩级,情况大略如下:

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商君书·境内》)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韩非子·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