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10/30页)
“试图”“杀”“家伙”“这个地方”——除了他说的这些以外,他对男女缺乏幻想(一方面令人欣慰,它表现了幻灭和残酷的判断,但同时也令人非常痛苦,这几乎全体的放纵却没有我们的份),守夜人说话的腔调像是电影里的人。这是他何以对我而言是很珍贵的写作素材。这也是不可擦硬铅笔一次次留下浅色的字迹(湿润后会变亮变紫),记录下他说的话的原因。
我在狂欢夜寻找大都市的素材;我盯着那些看起来有相关特质的人。有个出身中东的人。现在除了穆斯林的名字外他的全部都美国化了,他说自己是演艺圈的人。他侃侃而谈地讲起明星,那些我在银幕上见过的影星。我从没去想为什么这个人会坐游客舱。三天后,他给我读了一些他的材料。“材料”(这是他的说法)是一些打印出来的短小简单的笑话。这让我称奇、印象深刻,在我眼里这一行为是“美国化”的:这么微不足道的“材料”需要打印出来,需要给人正式的感觉。他谈起他参与动画片制作的时候也让人印象深刻。他说:“我们制作了它们,我们让它们能。”“能”,我觉得这个词好笑,它这么世故、这么随意又这么专业。正如他的“材料”被加入我的材料中,他的语言也成了我写作素材的一部分。于是他对我有了两种作用:借他大都会的世故来写作,适当使用,但又让自己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不是在船上,只在“狂欢夜”)。他只是个跑龙套的(乘游客舱),是个可疑的美国人,是丑角(在我努力的写作方向中,这样的人应该成为丑角),相较远涉重洋、只受殖民地抽象教育支撑的我,还是我站在更坚实的土地上。
两个救世军女孩也进了我的写作素材储备。她们去欧洲某地参加会议,但是乐意调情。信教女孩的轻浮姿态让我觉得奇怪。匮乏的经历让我总是大惊小怪。还有个南方来的年轻人,和那个演员住同一个舱室。他长得胖,脸上有麻子,戴着眼镜。他在《狂欢夜》中出现,穿着背心和短裤,坐在上铺,在昏暗的灯光下边剥皮边吃橘子。他还谈论女孩们,也许谈论那两个救世军姑娘。我总是写起这一场景,以致他永远存留于我的想象中。
他低头盯着橘子,说:“我很勤奋。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一定会得到。明白吗?”
这就是我的写作素材:通过这样写作、这样观察,我能让这个世界知道我对它的了解。我能有效地说:“我也见识过这个。我也能写这个。”
但那是另一段回忆,和第一段不相关。我在《狂欢夜》的某些版本中使用它。在其他版本中忽略它。
那个年轻的南方人谈论起“有色人种”。他说:“现在他们想上你的床和你睡觉。”
我大吃一惊:他竟有如此强烈的种族情绪,能对我这样说话,仿佛他看不见我也是有色人种。但是这个种族话题——虽然是熟悉的好素材,能证明我认识世界——没法写进《狂欢夜》。它离我的不安、我的脆弱和分裂的自我太近。这不是作家想要呈现的个性,不是他会处理的素材。
因此,虽然我为了写作旅行,关注体验、渴望经验,但我把自己抽离,将体验从记忆中抹去。抹去了在机场讹诈我的出租车司机——那种羞辱尤为强烈;抹去了宾馆的黑人。
身为作家,我也不能承认那天在纽约萦绕在我心头的可怕的焦虑。在横穿大西洋的邮轮上应该是纯粹的浪漫;那个下午在纽约登船也应该是纯粹的浪漫。但浪漫只是我脑海中的一部分;其余的是其他东西。我对和别人共用船舱感到紧张。好几个月,我都在担心横渡大西洋旅程中的这部分。我担心要忍受好斗的、讨厌的或者性变态的人。矮个子的我觉察到自己体格的弱小。我害怕被攻击;我害怕招惹别人的恶意。
这对我来说是极其严重的焦虑。但登船后,焦虑神奇地消失了。然而要成为我理想中的作家,在《狂欢夜》中就不能写这种焦虑。
英国驻纽约的副领事为某个人定了舱位。很明显他不是英国人,当他从纽约码头上船时他令事务员不解。我现在才记起来这事,《狂欢夜》删除记忆之成功可见一斑。到了现在,我才把《狂欢夜》的素材放到一边,记起他们花了几个小时才决定把我安排在何处。我也许会没有位置,也许会一直站着,我担心自己的几件行李,甚至在轮船离岸时还在担心。纽约港口的景致和著名的天际线会因等待而变色。然后有人做出了决定,问题得到完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