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家(第5/9页)

其他部族的菲戈人都出席了婚礼。如果说有什么比宴会更让菲戈人喜欢的话,那就是盛大的宴会,而比盛大的宴会更好的,那就是有人请他们喝酒的盛大的宴会。蒂凡尼比自己身边最高的人还要高出十倍,老实说,这让她感到有些不自在。然而她受到了很好的款待,罗伯·无名氏为她作了很长的演讲,称她为“我们杰出的大块头年轻小巫婆”,讲着讲着一头栽进了布丁里。当珍妮背着罗伯跳过地上一把小小的扫帚柄时,她也和人们一起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依照传统,新娘和新郎应该一起跳过扫帚柄,不过,也是依照传统,没有一个爱脸面的菲戈人会在结婚当天不喝醉的。

她得到过警告,最好在这个时候离开,因为接下来新娘部落和新郎部落之间传统的打斗要一直持续到星期五。

蒂凡尼向珍妮鞠了一躬,因为女巫都是这么告别的,顺便还能仔细打量她。她很小,笑得很甜、很漂亮,眼睛里闪着光,下巴高傲地扬着。噼啪菲戈人的女孩非常少,她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天将当上凯尔达。蒂凡尼有一种明确的感觉,罗伯婚后的生活将会比他想象中的棘手。

离开他们,她感到有些难过,但是不会非常难过。他们有时是很好,可一会儿,他们又把你弄得心烦。不管怎么说,她已经十一岁了,她觉得过了一定的年龄,你就不该再偷偷溜进地下的洞里和小个子们说话了。

而且,有那么一瞬间,珍妮看她的眼光带着明显的敌意。蒂凡尼不须费力就读懂了这种眼光的意思。她曾经是他们的凯尔达,即使那只是非常短的一段时间。她曾经和罗伯订过婚,即使那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珍妮知道这一切。那眼光在说:他是我的。这地方是我的。我不要你在这儿!离开这儿!

蒂凡尼和蒂克小姐沿着小路走着,四下里一片寂静。噼啪菲戈人在附近的时候,平日里灌木丛中沙沙作响的树叶都不出声了。

小村到了,她们坐在草地上等货运马车。那马车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得走上五个小时才能到双衫镇,到了那儿——至少蒂凡尼的父母以为——她们将坐上大马车,一路经过重重山峦,驶向远方。

蒂凡尼听见草地上踏响的马蹄声时,其实已经看到了那匹马顺着马路过来了。她立刻转过头,她的心似乎提到了嗓子眼,可刹那间又沉了下去。

那是男爵的儿子罗兰,骑着一匹漂亮的黑马。马还没站稳,他就跳了下来,不好意思地站在那儿。

“啊,我看见那儿有一块很不错、很有意思的……大石头。”蒂克小姐甜腻腻地说,“我正想过去看一看,可以吗?”

蒂凡尼真想为这句话掐她一下。

蒂克小姐急匆匆地走开了。罗兰说:“呃,这么说,你是要走了。”

“是的。”蒂凡尼回答。

罗兰看上去紧张得快要爆炸了。

“我给你带了这个。”他说,“我是请一个……呃,叶尔普镇的人做的。”他取出一个用软纸包着的小包。

蒂凡尼接过小包,小心地放进了口袋。

“谢谢你。”她说着微微地行了一个屈膝礼。严格地说,这只是在你遇见一个绅士的时候才会这样做的,这可让罗兰红了脸,结巴了。

“等一会儿……再打……打开它。”他说,“我希望你会喜欢。”

“谢谢。”蒂凡尼甜甜地说。

“马车来了。呃……你不想错过吧。”

“谢谢。”蒂凡尼又行了一个屈膝礼,因为她看见了那样做起到的效果。这是有点儿残忍,可有时你不得不这么做。

其实,想错过马车都不太容易。要是快点跑,你很容易就能超过它。马车跑得太慢,而且随叫随停。

车上没有座位。货运马车每隔一天就到各个村子里来取包裹,有时候还捎带接送人。你只能在水果箱和布匹中间找一个舒服一点儿的地方坐下来。

马车在高低不平的道路上颠簸着,蒂凡尼坐在后面,穿着旧靴子的双脚悬在车子边上,前后摇摆着。

蒂克小姐坐在她边上,膝上的黑裙子很快就蒙上了白垩地的灰尘。

蒂凡尼看到,罗兰一直等到马车几乎看不见了,才骑上了马。

蒂凡尼了解蒂克小姐。这一会儿,她已经急不可耐地要问问题了,因为女巫讨厌有不知道的事情。果然不出所料,等到离村子远了,蒂克小姐挪了好几次身子,清了好几下喉咙,终于开口了:

“你不打开看看吗?”

“打开什么?”蒂凡尼问,但并没有看她。

“他送你的礼物。”蒂克小姐说。

“我以为你在看一块有趣的石头呢,蒂克小姐。”蒂凡尼责怪道。

“哦,那石头是有点儿有趣。”蒂克小姐毫不尴尬地说,“那么……你打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