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家(第4/9页)

最后,除了奶酪和小猫——啊,还有那些羊儿,每个人都站在大门边,朝她和蒂克小姐挥手,一直望着她们,直到她们走到了那条通向村口的白色小路的尽头。

四周很安静,她们的靴子走在碎石路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应和着头顶上云雀那不停歇的歌声。现在是八月下旬,天气很热,新靴子紧得脚发疼。

“我要是你,就把它们脱下来。”过了一会儿,蒂克小姐说。

蒂凡尼在路边坐了下来,从箱子里取出她的旧靴子。她不必费神去问蒂克小姐是怎么知道新鞋子紧脚的。女巫们总在注意观察事物。穿着那双旧靴子,即使她得套上好几双袜子,还是比新鞋舒服得多,走起路来着实方便。这双旧靴子在蒂凡尼出生很久以前就开始走路了,它知道这活儿该怎么干。

她们重新上路了。“我们今天会见到……小个子吗?”蒂克小姐问道。

“我不知道,”蒂凡尼回答说,“一个月前,我告诉他们我要走了。每年这个时节,他们都很忙。不过,总有一两个小个子在守护着我。”

蒂克小姐迅速扫了一眼四周。“我什么也没看见,”她说,“也没听到任何声音。”

“没错,正是这样我才知道他们在这儿,”蒂凡尼说,“他们守护我的时候,周围总是比平常安静很多。但是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他们是不会现身的。他们有点怕巫婆——这是他们对女巫的称呼。”她很快又加了一句,“这完全与你是谁无关。”

蒂克小姐叹息了一声。“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很想见到小精怪。” 她说,“我把一小碟一小碟的牛奶都拿了出来,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也没用。”

“是的,你应该用烈酒才对。” 蒂凡尼说。

她瞥了一眼树篱,只是一秒钟的瞬间,她相信自己看见一头红发闪过。她笑了,微微有点儿紧张。

曾经,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吧,蒂凡尼是唯一一个可能成为菲戈女王的人类。大家都知道,她要被噼啪菲戈人称作凯尔达,而不是女王。如果你想和噼啪菲戈人打架的话,那你当面叫他们精灵就行了。另一方面,噼啪菲戈人总是兴致勃勃地在找人打架。要是没有人和他们打,他们就自己对打,要是只有一个噼啪菲戈人,那他就踢自己的鼻子当作练习。

他们曾经居住在精灵国,但是后来因为酗酒被驱逐了出来,因为只要你曾经做过他们的凯尔达,他们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所以他们一直就在蒂凡尼身旁。

总有一个噼啪菲戈人待在农场上的什么地方,或者在白垩地的上空嗡嗡地盘旋。他们守护着她,帮助她保护她,无论她是否要他们帮忙。蒂凡尼对此尽可能保持着温和的态度。她把日记本藏到抽屉的后面,用纸团堵住厕所里的裂缝,对卧室地板上的那些豁口也想尽了办法。毕竟,他们只是小个子。她知道他们为了不打扰她,都在尽力想办法不让她看见,然而她总能发现他们。

他们满足她的愿望——不是童话里总让事情变糟糕的三个魔法愿望——只是一些日常的、普通的愿望。噼啪菲戈人意志坚定,无所畏惧,速度极快,但是他们的理解力可不太好,他们无法理解口是心非这样的事儿。有一天,在牛奶房里,蒂凡尼说了一句:“我希望能有把快一点的刀来切这些奶酪。”在她这句话几乎还没有说完之前,她妈妈那把最锋利的刀就已经插在她身旁的桌子上,微微地颤动着。

说说“我希望天能转晴”这种愿望是没事儿的,因为噼啪菲戈人并不能施真正的魔法。她尽量留神不要说出让这些个头小小的、意志坚定的、无所畏惧的、速度极快的人可能实现的愿望,要知道这些家伙乐意的话,还会狠狠地踢谁一顿。

许愿是需要三思而后行的。她永远不会大声地说:“我希望我能嫁给一个英俊的王子。”她知道,要是她这样说了,可能她打开门时就会发现门口站着一位吃惊的王子,牧师紧跟在一旁,噼啪菲戈人开心地咧嘴笑着,已经做好随时担当伴郎的准备。所以,你无疑得留心你要说的话。

不过有时候他们也能帮上一些忙。于是她把那些家里不再需要的,而小个子们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全留给了他们,比如说别针、小汤匙、汤碗——噼啪菲戈人可以用它来好好洗一个澡。她怕他们万一搞不清楚这意思,还特地留下了一些肥皂。他们不偷大肥皂。

小精怪们住在高山上的古墓里。她最后一次上那儿,是去参加他们部族的头领罗伯·无名氏和来自长湖的珍妮的婚礼。珍妮将成为新的凯尔达,在往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将生活在古墓里,就像蜂后一样,繁衍许多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