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部 曲终人散(第4/13页)

我知道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是个很不好的歪理,我也心软过,是不是不要这样做,后来想想,这些所谓的君子也是活该,吃这碗饭就得受得住这口气,谁叫你选择吃公家饭的,单位不就是个斗争窝嘛,毛主席教导我们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啊,还有,枪杆子里出政权啊,权是跟枪连在一起的,我不惹你,你躺着也一样有中枪的可能呢。在后来的几年,我继续运用此招,来树立自己的权威。我不怕人说我狠,这个比让人说,要强一百倍。我在办公室挂上“厚德载物”,大会小会必讲做人要厚道,做事要实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却把“控制”作为权力王道。我认为中国传统的教导“以德服人”,不过是有权有势者,用来忽悠老百姓的。国有企业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人、财、物集权独揽,一个一把手,只要别人怕你,不敢跟你唱反调,他自然就服你,还需要费尽那个心机,搬弄什么道德“软腿”呢!我多年来就是这么认为的,也就是这么做的,很成功。当然,我最后也很失败。但我不这么做,最后也不一定不失败。现在在位的国企领导,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不需要调查,大多数一把手都是独揽大权,是他那块领地上的皇上。别人不敢说破,我现在是“死虾子”一只,就无所谓了,不担心谁派人来砍我。

怎么独裁,你要会弄,不能权还未揽到手,已经弄得满城风雨。所以你得注意,对上对下,搞好舆论,炮制说法。为了堵住那些说我独揽大权人的臭嘴,我在上任一把手的头两年里,颁布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人事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经营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甚至党群纪检工作,都重新出台了详尽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有的还是我亲自起草制定或修订的。我把这些制度,广泛散布。对上反复报送,对内大张旗鼓宣教、张贴、印制成册,广泛发放。

我本人也把这些制度搞得烂熟,但并不是为了自己更好地执行,而是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他人的“漏洞”。比如,讨论重大事项决策的时候,我会突然袭击,质问某一位妄图反对我意见的同僚,你知道某某规定里的第某某条怎么说的吧,回忆一下,对照一下,看看是我的意见对还是你的意见对?对方一般立马被问住,支支吾吾,便把他的废话咽回去啦。对于我来说,制定很多的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管束别人。私下里,我自以为“吃透”了国有单位的实质,就是一把手的想法就是制度、就是决策,单位不同层级领导分管的事务必须按照一把手的意思办。否则,就不符合“规章制度”。

比如,关于集团的物资采购,我们有详细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招标审批小组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事实上,采购不采购,采购谁家的,往往由我授意给采购部门,下边就必须执行,根本不可能按纸上所谓的制度执行。但如果是别的老总提出来的采购项目,我会授意计划部门制约立项,即便立项了,执行采购的时候,各种规定一哄而上,他们根本无法招架,直到习惯了按照我的意图执行为止。一开始,采购由各个采购单位执行,后来为了全控,我以集团强化高层管理的名义,在总部设置了一个采购部,安排班子中自己的心腹来管理采购部。这位心腹同时是管财务和审计的,这样整个花钱的流程,我可以通过他全控,其他领导根本连插针的缝都没有。很多采购项目,我只管两头,布置和结果。只要结果符合我布置的初衷,我就认为工作合格合规,无须考究过程是否按程序、守规矩、无猫腻。如果不符合我的意图,我就严控所有的环节,从中找碴儿,使得采购招标进程举步维艰。到了后期,只要不是我钦定的企业,跟我们合作我都会制造一点障碍。我被纪委立案调查后,自己才发现,当时的采购招标工作,只有宏观的管理规定,具体实施许多项目连合同登记台账都没有,也没有对合同统一编号,更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随意性非常大。合同漏洞百出,有的没有签订日期,有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个别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执行的金额,单笔竟相差3000万元以上,合同账面核对实际损失,这些年累计将近10个亿,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当时,有人在背后曾经“编排”我说,我在公司可谓是熊瞎子画个眼圈装瞎子,其实那是“钱圈儿”,不是眼圈儿;熊瞎子画了眼圈打立正,其实不为站得直,而是——一手遮天。

这些,都是出事之后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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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样了,我对自己的状态并未满意。许多事情做起来不方便啊,要大费周折,大动脑筋,甚至大动干戈。我一度都怀疑自己的驾驭能力,是不是太老了,力道不够。仔细想想,为什么财务、采购招标等业务让我称心满意,而其他许多事上,我的意见推行不畅?还是因为人的问题。有些人本来就不是我的人,有些人不够贴心,有些人鼠头鼠脑,遇事不敢担当,有些人过于呆瓜,不会为领导着想,不会顺势变通。以人为本,无人无本,人多本大,本大本事大。我把这个琢磨透了之后,就开始从干部人事问题入手。我要打造一个完全属于我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