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第6/11页)

机制和市场失灵

国际机制帮助国家处理所有上述的问题。由于一项机制的原则和规则缩小了预期行为的领域,不确定性降低了;并且,随着信息能够更加广泛地获取,其分配的不对称性也得到了缓解。机制内部为管制行为者行为而作出的各种安排(下文在分析“对国际机制的遵守”问题时将作出详细阐述)缓解了道德风险问题。在机制的背景下,各种特定议题之间的联系加大了欺骗和不负责任行为的成本,因为这种行为的后果很有可能超越它们所在议题的本身。那些设计管理国际机制的各国官员之间的紧密联系,加强了政府达成互相有利协议的能力,因为由这些参与实际工作的官员之间的持续沟通行为所构成的政府间关系,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本质上都比传统的封闭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更易于信息的交换。总的来说,国际机制通过降低被欺骗的可能性,使合作成为更加明智的选择。无论我们通过博弈论还是通过市场失灵理论来看这个问题,我们的中心结论都是一样的:国际机制可以降低不确定性从而有助于合作。如同广义上定义的国际法一样,它们的功能就是要“使人类行动符合可预测的模式,从而使预计的行动能够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获得一种理性的关系中前进”(Barkun, 1968, p.154)。

因此,国际机制对各国政府是有用的。国际机制决不会对政府构成威胁,如果这样,机制的存在就很难理解了,国际机制使政府能够获得在没有机制的情况下所不能获得的目标。它们能够做到这点,部分因为它们促进各国政府之间协议的达成。国际机制通过提高破坏他人财产权利行为的预期成本,改变议题群之间的交易成本,以及为其成员提供可靠的信息,促进协议的达成。与庞杂的互不相关的协议间的选择相比较而言,机制相对来说是有效的制度,因为它们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在各个议题之间创造了联系,使行为者有强烈的动机去达成互相有利的协议。在各国多层次互相重合的议题上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冲突利益的形势下,在外部性问题通过谈判很难但又不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形势下,国际机制得到了茁壮的成长。当这些条件存在时,国际机制对国家就是有价值的。

我们已经看到,我们的论证并不相应地认为国际机制必然会增加全球福利。国际机制既可以被用来寻求排他的和地方的利益,也可以用来追求更加广泛的共同的目标。我们也不应该认为,所有潜在的有价值的机制将必然会被制定出来。就如我们所看到的,那些承诺提供全面的可观的收益的机制,可能是很难创制出来的。

对国际机制的遵守

国际机制是分散性的制度。这里所说的分散并不是说机制不具有为成员遵守的机能,而是说对违背机制原则或规则的任何制裁,都不得不由单个的成员来执行(Young, 1979, p.35)。机制所提供的程序和规则只是把这种制裁协调起来。机制原则和规则的分散型实施既缓慢又不确定。但在许多场合,规则都被遵守。亨金甚至说:“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一直遵守几乎所有的国际法原则,并履行几乎所有的义务。”(Henkin, 1979, p.47)在国际政治经济中,我们发现遵守的例子比比皆是,即使在政府基于自己的短视利益而有破坏规则的冲动时,它们仍然遵守国际机制。例如,尽管美国最终于1971年8月15日单方面地破坏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但是在此之前的许多年,美国政府一直遵守限制本国行动自由的规则。从总体上看,日本渔民也遵守了北太平洋国际渔业协定(Young, 1979, pp.79—88)。我们还可以从商品贸易和航空等领域中找到遵守国际机制的许多例子(Cahn, 1980; Jonsson, 1981)。

国际遵守的程度也不应被高估。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贸易和金融方面的国际机制在70年代弱化了。美国和欧洲对纺织品、钢材和其他受到威胁的部门加强了保护主义政策(Aggarwal, 1983; Verreydt and Waelbroeck, 1982; Woolcock, 1982)。然而,尽管20世纪70—80年代的经济存在混乱,但这并没有导致各国政府草率地大幅度地削减贸易。事实上,只有在1975年和1982—1983年的严重衰退时期,工业国家的出口总量才出现下降;除此以外的其他年份,出口总额的增长超过了这些国家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IMF,1983,表B-1和B-8,pp.170,176)。进一步说,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方法形同虚设,而许多当代的保护主义政策则被设计得避免与国际协议发生直接的冲突。例如,尽管事实上进口配额不需要冗长的国际谈判,这为进口国和私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但美国在制造品上采取的保护主义仍然主要是“自动出口限制”而不是单方面地规定进口配额(Bergsten, 1975b)。自动出口限制常受青睐是因为它不在GATT明确禁止之列,从而能规避GATT的限制。然而这种好处的获得,常常是以建立在允许迅速增长的进口的缺口这个代价上的(Yoffie, 1983)。当然,世界贸易中的自由主义的确受到了压力,但是这种现象总的看来并不意味着各国政府将国际协议置之不理。虽然政府有时会破坏国际规则,但是它们对国际规则的遵守才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