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霸权之后》基欧汉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第4/7页)

当然,从理论的论证上讲,《霸权之后》一书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对国际机制的功能解释容易陷入“因为需要国际机制所以才有国际机制”[21]的循环论证的错误中。尽管基欧汉在本书中一再注意避免功能解释途径可能出现的因果论证缺陷,[22]但是通读全书的理论论证部分,发现这种缺陷并未能够完全克服。另外一个不足之处是,功能的解释途径可以说明霸权和世界政治经济中日趋加强的相互依赖有助于国际制度的产生,也的确需要更多的国际制度来组织和管理密切联系的世界;但是对为什么国际制度在产生过程中会出现形式多样的特点,为什么有些国际制度带有强迫性的特点而有些国际制度却带有自我执行的能力,为什么有些国际制度形式反映国际体系中权力配置的现实而有些国际制度却没有,为什么有些国际制度比较稳固而有些国际制度却非常脆弱,功能主义的解释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基欧汉对国际机制的类型和变迁,涉及得不多。因此,机制的功能解释在我看来,只是一种关于国际机制的静态的理论(static theory),而不是机制变迁的动态的理论(dynamic theory)。[23]

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与世界政治研究

自由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中最有影响的思潮之一。可以说,自从20世纪80年代直至冷战结束以来,对世界政治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潮,非自由主义莫属。在冷战后西方世界的外交政策中,无论是贸易自由化的推广,还是民主制度的扩展,自由主义的外交理念都在其中占据中心的位置。

自由主义的世界政治理论与现实主义的世界政治理论有着典型的区别。按照基欧汉的看法,首先,国际关系中的自由主义不仅仅强调国家,同时也强调各种有组织的社会团体和公司的作用;其次,与现实主义不同的是,自由主义并不强调军事力量的重要意义,它试图寻找的是具有不同利益的各个独立的个体,如何组织起来以促进经济效率和避免毁灭性的物质破坏;最后,自由主义相信通过积累实现进步的可能性,而现实主义则假设历史不是进步的,是在权力政治的游戏中循环的。[24]

世界政治中的自由主义理论不是铁板一块的,一般认为,它由各种不同的思潮所组成。在政治领域,由多伊尔(Michael Doyle)和罗塞特(Bruce Russett)提倡的“民主和平论”是政治自由主义的代表;在经济领域,罗斯克兰斯(Richard Rosecrance)等人主张的自由贸易和相互依赖和平论,是经济(商业)自由主义的代表;也有强调公平和国际正义对各个民族和社会重要性的社会自由主义;而由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所发展出来的国际制度理论(也是主流的国际制度理论),则被一些学者冠以“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或者“新自由制度主义”。[25]

那么,以基欧汉为代表的主流国际制度理论何以被称为是“新”的“自由主义”呢?

从分析的意义上讲,世界政治的自由主义理论并不是一般政治哲学上宣讲的关于自由的教义,而是作为分析社会现实的一种“途径”(ap-proach)。前文提到,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发展出来的国际制度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深受经济学界流行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经济学中的新制度学派着重研究在资源稀缺和交易费用高昂的条件下,(产权)制度以及制度安排是如何对人类的行为产生诸种不同影响的。[26]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法和经济学研究,对主流国际制度理论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今天主流的国际制度研究,所借助的最有力的分析工具就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rational choice)或者公共选择理论。因此,作为一种分析途径的“自由主义”国际理论,打上了自由经济学派的许多烙印:第一,它把相关的角色视为个体,作为全部分析的起点,个体被假定是理性的,即行为过程是有选择的,旨在根据个人的效用功能实现最大的纯收益;第二,试图理解个体的集合是怎样作出集体决策的,以及由个体构成的组织是怎样进行互动的;第三,强调个体的权利,以及人类事务中的进步是可能的。[27]

主流的国际制度理论所以带有“自由主义”的痕迹,或者所以被称为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还在于它从理论上糅合了商业自由主义的许多内容。在基欧汉看来,国际自由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范畴,而是由不同的各式各样的自由主义构成的。基欧汉自认为属于“成熟的自由主义”(so-phisticated liberalism)[28],这种自由主义介于商业自由主义(commercial liberalism)和管制的自由主义(regulatory liberalism)之间,是对这两者的综合和超越。“成熟的自由主义”并不认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和自由贸易的扩大会自动导致国际和平,但是它接受商业自由主义这种看法,即经济的开放会产生有利于和平而不是有利于扩张征服的激励因素。所以经济相互依赖只是和平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能不能产生和平,最终取决于国际制度的效用。[29]而管制的自由主义强调的是管理各国关系的规则对维持和平的重要意义,没有这些制度与规则的管制效用,国际和平就会非常脆弱,国际秩序也就是不牢靠的。所以,成熟的自由主义认为贸易扩展导致的国际相互依赖对国际和平是重要的,但仅由此并不必然带来和平,还应该通过国际制度的力量,使相互依赖关系处于一种制度化的模式中;成熟的自由主义者也不拒绝和反对“干预主义”,相反,为了管理国际相互依赖,需要必不可少的国际制度干预力量,只不过这种制度干预力量应该受到各国之间共同协议和规则的限制。[30]这样,我们不妨把基欧汉这种和平观点称为“制度和平论”(institutional peace theory),以与商业(相互依赖)和平论、民主和平论和霸权和平论区别开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