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寻找黄金国 CHAPTER 15 THE QUEST FOR EL DORADO(第3/5页)

我们像牧场的工人那样准备口粮,包括玉米和水果,还有巧克力(对工人而言这是不常见的奢侈品),用几个小时给倔强的矮种马装马鞍,然后出发寻找畜群。在那里的野地中骑马无法追求速度,因为路上除了草地就是灌木丛,还有密密麻麻的犰狳洞。直到次日上午晚些时候,我们才再次与畜群相遇。

在威廉姆斯家的牧牛场和高乔族的工人一起生活是一段极好的体验,南美的牧场不像英国的农场,它没有围墙,更像一片稀树草原,牧草的密度不高,灌木树种能长到大约三十英尺高。英式农场占地数百英亩,南美牧场可以占地数百平方英里——威廉姆斯家的牧场面积就有一百五十平方英里左右,比怀特岛大一点。

高乔人和畜群住在一起,每天都会把它们赶到新的牧草地,因为土地贫瘠,需要终日寻找新鲜的牧草。男人们平时骑马游牧,每隔几个星期才回到庄园补充给养。自小在马背上长大,他们的马术堪称一流。牧人的生活是劳作、吃饭、睡觉和娱乐四件事的无缝融合,互为一体,很难判断他们在特定的时间做的是哪件特定的事。

日落时分,帐篷已经支好,篝火点燃,食物冒出热气,歌声响起。吃饱喝足后,大家躺在星光下入睡。牧人和雇工(前者是熟练的牛仔,后者是半熟练的工人)的生活非常简单,也极为辛苦。马丁·菲耶罗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创作的史诗描写过这个群体的生活,一个世纪之后,他们的生活仍旧没有改变。

我向往天空中飞鸟的自由生活;不愿在苦难煎熬的尘世中做窝,当我再次展翅高飞,没有人追得上我。没有令人烦恼的情人的唠叨;就像美丽的鸟儿在树枝间跳跃,三叶草点缀我的床铺,繁星照亮我的顶棚。

牧人的马携带着他们的所有家当:马鞍、铺盖卷、折叠凳、facón刀(刀身约一英尺长,通常背在身后)、一点零钱、银饰品、枪和套索,还有一只嵌银的空心小葫芦。葫芦是用来装mate的,一有机会他们便会用金属吸管喝上几口。就是如此简单。

假如他们生了病,则要完全依靠同伴的医术和药草知识,如果不幸死去,就直接在倒下的地方埋葬。

这些牧人是瓜拉尼印第安人的后裔,他们说的西班牙语我听不太懂。他们个子矮小、皮肤黝黑、体形干瘦、肌肉发达,脾气如同他们赖以为生的那片干硬的土地一样倔强。他们似乎时时面带微笑,起初我觉得有点不自在,因为那笑容仿佛略微带着狂躁的味道。

牧场东部与巴拉那河接壤,但没有通往河边的公路或土路,是真正的荒野。如果发生罪案,这些人就是法官和陪审团,没有执法机构或法律保护他们免受游荡于边境地区的不法分子的侵害——这些法外之徒以抢劫为生。高乔人不希望被外界打扰,当然也不会感谢那些希望干涉自己的人,他们习惯了自我照顾。偷牛贼来自边境,他们称其为brasileños (巴西人),时常令人不胜其扰。但我听说,任何“巴西人”都无法从唐·阿尔弗雷多那里第二次得手。

高乔人的主食是肉。有一次我在那里,他们逮到几只犰狳。晚上,人们在犰狳肚子里塞满东西,外面裹上厚厚一层河岸的泥巴,把泥球滚到火堆的余烬中烘烤。等待一个小时左右,捣碎出炉的泥球,苍白多汁、热气腾腾的肉显露出来后,犰狳骨头和坚硬的外壳自动脱落了。一只七带犰狳能长到约三十英寸长,肉量相当于一只大肥鸡,味道则更像猪肉。吃之前用炭火稍微烤一下,清掉外皮残余的泥壳和灰尘,然后把肉放进锡盘里,将facón放在石头上磨利,切开肉块,用手抓食。身穿雇工的牛仔裤和斗篷,坐在太阳烤热的暖烘烘的土地上,斜靠搭着羊皮的马鞍卷,嗅着空气中数千种新奇的味道,听着瓜拉尼语民歌,看月亮升起、篝火渐熄:这些元素构成了我生命中最难忘的一餐。我的每一种知觉——触觉、听觉、视觉、味觉和嗅觉——沉浸在全新的体验里,被一股奇特的电流击中。这正是我来南美洲的目标。在那个短暂而闪亮的时刻,我找到了我的黄金国。

那天晚上,我在星空下陷入沉睡,梦见自己放弃了一切,过上真正的高乔人生活。虽然过上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很艰苦,限制也太多,但刚开始的时候,你会完全迷上这种浪漫色彩浓郁的扮演牛仔的游戏。

每天晚上我都睡得很沉,直到曙光初现,丹尼才会叫醒我。没有学校的管束,他很是逍遥,在他的帮助下,我每天都可以学到新的技能。他只比我小五岁,经常和高乔人待在一起,请他们帮助自己完善骑术。雇工们的骑马风格和英国的学校里面教的很不一样,完全不能用“温和”这个词来形容,速度与狂野才是它的本质,而且骑手和马匹都相当顽固,互不配合。我很快便不得不承认,我需要学习他们的骑马方式,因为我的坐骑让我别无选择,它根本不吃英国人的那一套。不过,当我解决了问题——或者应该说是他解决了问题——之后,我们相处得极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