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开饭

我不喜欢里德尔大宅。它无时无刻不在嘎吱作响,要么呻吟,要么唏嘘,就好像是活的。就好像是风中摇摆的一棵老树,在抱怨任人摆布。

我溜下楼——不想吵到父亲,万一他在小睡呢。我走到外面的前廊,那里热得晃眼。太阳在用光线击碎大宅,在傍晚薄雾的眩光中,我发现自己很难看见任何东西。所以直到听见有人讲话,我才注意到他的存在。

“你是谁?”一个男人问道。

我差点被吓得魂飞魄散。我举起手来遮挡阳光,眯起眼睛察看声音是从哪儿传来的。我看到一个老人坐在一把木头摇椅里。老人身旁的茶几上有一个托盘,上面放着几个玻璃杯和装着类似柠檬水的水罐。老人看起来和前厅里伊莱哲·里德尔的肖像极其相似。他有白色的细丝长发,面有倦容,大耳朵,大鼻子。有那么一秒,我以为他或许就是伊莱哲·里德尔,但那不可能。逻辑和常识——以及我知道自己不是在拍恐怖电影的事实——告诉我,这个人是塞缪尔爷爷。

这个我假定是祖父的人做出痛苦的表情,在椅子里调整了一下坐姿。他用一块方巾擦拭他的眉毛。因为穿着黑裤子和黑T恤,他一定热得很不舒服。太阳最爱折磨黑衣服了。

“你是谁?”这个人又问了一遍。

“我是崔佛。你是塞缪尔,对吧?我的祖父。”

“我想是的。”

“我是你儿子的儿子。琼斯·里德尔。我是他的儿子。很高兴见到你。”

我朝他靠近几步,注意到他T恤上印的字:上帝是我的副驾驶员……但我们撞山了,所以我不得不吃掉他。

“很搞笑。”我说。

“什么东西?”

“你的T恤,很搞笑。”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给他取名琼斯吗?”

“那是他母亲娘家的姓。”我有点被他的跳跃性思维弄蒙了,但我知道原委,同时想证明自己,于是我回答了他。“你的妻子,伊泽贝尔·琼斯。还因为它很特别。人们记得住特别的东西,她想让人们记得他。”

“你认识她吗?”塞缪尔爷爷问。

“不,我出生前她就过世了。”

“她爱他胜过这世上的一切,”他陷入了沉思,嘴巴动了几下后说,“我认为他爱她有过之无不及。”

他陷入了老人式的沉默。他在反刍。这个词语一直是我的最爱之一。山羊和牛都是反刍动物。它们咀嚼食物后吞下,又吐回嘴里,再咀嚼一会儿,再吞下去,如此反复。如果你总是思考事情,也有点像是在吞下思想,然后吐回嘴里,再多思考一点。即使现在,我仍喜欢那个画面。

“我想要一件那样的T恤。”我最后说。

塞缪尔爷爷向下看去,拎起T恤的前身,似乎想读,又松开了,耸耸肩。

“瑟瑞娜给我买的衣服。”

“我能不能喝点柠檬水?”

他充分地考虑了我的问题,然后倒了一杯递给我。我坐在他的身旁,我们一句话都没说。我们反刍。这很有禅意。阳光照射在我们身上。我们喝着自己的柠檬水,直到杯子喝空,然后他把杯子加满,我们又继续晒日光浴。有一分钟,我在想,如果待在家里,或者这么说,如果父母仍有一个能让我“待在家里”的家,我可能会看电视上的棒球赛,或者读书,我会消磨时间,但我不会反刍。我突然想到,我或许刚刚遇到了这个星球上最睿智的人。我的祖父没有像大多数成年人那样,问这问那,然后又不听我回答。他没有讲滑稽的奇闻趣事逗我。他不关心我有没有把时间花在能出成果的地方。他没有叫我涂防晒霜。我们坐在一起。在一起,坐着。我们那样待了快一个小时,直到瑟瑞娜穿过里德尔大宅的双开大门,来到门廊。

我很诧异自己竟没感觉到她的靠近。房子那么枯朽,我一定能听到她穿过门厅的。我往下一瞧,注意到她已经脱掉了靴子,所以谜团解开了:打赤脚不会弄出响声。我是打算移开目光的,但我做不到。她的脚完美无瑕。形状和大小都很理想,微弧的足弓,精妙的脚趾。她的脚指甲涂成了魅惑的湛蓝色。我试图不去盯着看,但明显失败了,因为她笑着对我说:“我一直在房子里裸体走动,裸体更有益于体态。”

“那是。”我说,因为我快到十四岁了,而且有那玩意儿。有那个玩意儿的十四岁少年都会那么说。

“该洗洗手吃晚饭了。我看你已经见过祖父了。爸爸,你对崔佛友善吗?”

“我给他倒了柠檬水。”塞缪尔爷爷说。

“是吗?好啊,你真友善呢。”

“他喜欢我的T恤。”

“唔。这有点无礼,你不觉得吗?上帝和吃人相提并论。”

“我不敢肯定那算吃人,”我说,希望能用我的聪明才智给瑟瑞娜留下印象,“同类嗜食才能叫吃人。所以在严格意义上,吃掉上帝不能被认为是吃人。我的意思是,就算附近有个上帝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