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青案(第2/3页)

夏提刑和西门庆拿到曾孝序奏章的抄本之后,立刻派出夏寿、来保等家人,雇了快马,连夜去东京,找人打点疏通去了。夏寿和来保到了东京,通过行贿,得到蔡京管家翟谦的保证——将曾孝序的上奏,“压下不发”。他们办完了此事,在返回清河的途中,遇见了曾孝序派往东京送参本的马队,“路上一簇响铃驿马,背着黄包袱,插着两根雉尾、两面牙旗”,正往东京的方向绝尘而去。看到这个阵仗,一身轻松的夏寿和来保,恐怕心里也要忍不住笑出来吧。

《金瓶梅》中“破例”正面描写的这个清官,居然也是这般的不济事。曾孝序在知道他的参本被压住不发以后,“心中忿怒”,居然赴京见朝,再上表章,足见此人虽然正直,但对当时的官场生态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一味地刚刻行事。最后蔡京实在看他不耐烦,先是打发他去了陕西,后来随便找了个借口将其除名,并逮捕其家人,锻炼成狱。在那样一个社会腐败、政治荒弛的年代,曾孝序根本不是蔡京的对手,甚至也不是西门庆和夏提刑的对手,因苗青一案而致家败名除、窜于岭表之上者,读来令人心中恻然。

我们再来看看黄通判。安童一心要为故主报仇雪冤,离开清河县以后,他来到了东京,投奔开封府黄通判衙内。黄通判名黄美,字端肃,是被害人苗天秀的表兄,也是扬州人。安童来找他伸冤,当在情理之中。黄通判在知悉案件缘由之后,“连夜修书”,让安童到山东察院找曾孝序告状。应当说,曾孝序被卷入苗青案,落得家破身危的结局,完全是拜黄通判所赐。黄通判写给曾孝序的那封书信,《金瓶梅》一字不落地“记录”在案。

这封书信,既有私人信函的温文与情谊,也有公文式的高调与堂皇,因而很值得读者留意。在这封信的开头,黄通判首先追溯了自己与曾孝序非比寻常的同年之谊,如“违越光仪,倏忽一载。知己难逢,胜游易散。此心耿耿,常在左右。去秋忽报瑶章,开轴启函,捧诵之间,而神游恍惚,俨然长安对面时也”等语,皆为信函往来之俗套,可置不论。接下来,黄通判对曾孝序的人品及官声进行了一番猛烈的夸赞,说什么“忠孝大节,风霜贞操,砥砺其心,耿耿在廊庙,历历在士论”。随后,黄通判进而对曾孝序表达了殷殷期望之意:“年兄平日抱可为之器,当有为之年,值圣明有道之世,老翁在家康健之时,当乘此大展才猷,以振扬法纪,勿使舞文之吏以挠其法,而奸顽之徒以逞其欺。”言下之意,仿佛国之存亡兴衰,全系于曾孝序一人之身。

黄通判这一封书信,不论是对曾孝序品德的夸赞,还是对老友怀抱利器、必当澄清天下的敦促与怂恿,想必都是曾孝序乐于听闻的吧。对于刚刚当上巡按御史、正欲大展才猷、急性子的曾孝序而言,这封信,可谓字字句句都打中了他的要害。在信件的末尾,当黄通判将自己的表弟被害一案,尽托付于曾孝序之手时,一团私意,变成了堂皇公论;一片私情,变成了道德规箴;一番请托,变成了“正义”之必然。最后,私信也就变成了公文。

也许读者会觉得笔者对于这封书信的解读过于苛刻,对黄通判人品的猜测过于阴暗。事实上,我所读到的评点文字和相关文章,都无一例外地将黄通判视为“君子”。那么,我们不妨来看一看,《金瓶梅》的叙事者是如何来评价黄美为人的呢?

如前文所说,苗青案涉及到的官员共有四个类型。西门庆、夏提刑固可不论,作品提到曾孝序和狄斯彬,都明言两人“极是个清廉正气的官”,或者“为人刚方”。但在第四十七回,叙事者第一次提到黄美,仅仅用“博学广识”四字断之,对其人品一字不提。窃以为并非无意遗漏,而是话中藏话。

我们知道,苗天秀在出发去东京前夕,家中忽然来了一个化缘的僧人,因受了天秀五十两白银,便向苗天秀道出天机,说他左眼下有一道死气,不出此年即有大灾,并力诫他切勿出境离家。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苗天秀收到了表弟黄通判的来函,邀请他去东京。

《金瓶梅》中的黄通判,先后写过两封书函,一封给苗天秀,一封给曾孝序,从后来的实际效果来看,这两封信,都堪称是“催死文书”——苗天秀接信后数日,即葬身于“陕湾”的汹涌波涛之中;而曾孝序收到来信不久,即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其诡异不测,令人感到森森可怕。黄通判者,莫非任职于阴曹地府的阎王殿?

再者,黄通判邀请表弟去东京,有两个目的,其一是自己做了官,让表弟去游玩一番,其二是打算为“土财主”苗天秀谋一官半职。所谓的“谋个前程”,说穿了不过是权钱交易而已。黄通判写给苗天秀信件的内容,《金瓶梅》没有提及,但从苗天秀临行前对妻子所说的一番话中,我们可以大致猜到,黄美在信中一定是给了表弟极其明确的许诺。否则的话,苗天秀不会对妻子说出“吾胸中有物,囊有余资,何愁功名不到手”这样的踌躇满志之语,更不会为了去东京“游玩”,随船带上一千两金银、二千两货物。所以,苗天秀受邀去东京,游玩只是幌子,买官才是目的。当然,明代官员的俸禄极其微薄,黄美主动要帮表弟谋前程,他对表弟的万贯家私,恐非完全没有垂涎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