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与“真”

我们已经知道,无论《金瓶梅》还是《红楼梦》,都是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呈现其关于“真”的理念的。首先是在佛道的“真妄”概念上,要求人能够看透尘世生活的幻象,回复无善无恶、无欲无求的澄明与安宁,从而完成对欲望和俗世的超越;其次则是在世俗人情社会的评价方面,让“真伪观”渗入传统的善恶观,并在暗中改变传统道德的定见和教条,重估价值,为精神与道德生活开辟新路。

《金瓶梅》对“真”的非同寻常的追求,并非是一个偶发现象。实际上,明代中后期的中国思想者,包括文学的作者,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简单地来说,不论是阳明及其弟子,还是憨山德清等高僧,或许对“真”的理解各执一词,但“嫉伪”都是其共同关心的主题。以李贽而论,他对“洁”与“真”的向往,给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对“洁”的过分要求,甚至可以与妙玉媲美。袁中道笔下的李贽,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不仅“衿裙浣洗,极其鲜洁”,而且一遇俗客,“即令之远坐,嫌其臭秽”。[49]而李贽的“嫉伪”,则不仅指向社会的黑暗、思想界的夸饰以及芸芸众生的伪善,同时也指向严厉的自我道德追问和质疑。李贽曾说自己五十岁之前,不过是一条狗,对“圣人之教”没有多少真正的体悟,而是“因前犬吠形,亦随而吠之”。我们仅仅根据这样的伤心语就可以想见,他的“道德洁癖”到了何种严重的地步。我们在此基础上来理解他特殊的“真观”及“童心说”,也许会对他生活于浊世的心灵痛苦有更多的体认吧。

现在,我们不妨将明代社会和思想状况暂时放在一边,来看一看在同一时间段中,西方世界的情形。

说来也奇怪,真诚(sincerity)和真实(authenticity)这样的概念,作为道德生活的一个全新维度,进入欧洲的视野并在文学作品中得到明确的反映,居然也是从十六世纪开始的。

根据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的描述,“真诚”这个词差不多是在1530年由拉丁文进入英语的,而法文中的这个词则出现于1475年至1549年之间。[50]也就是说,在欧洲,“真”与“诚”作为一个问题被首次提出来,作为考察道德的一个重要维度,时间与《金瓶梅》成书的年代大致相仿。自此以后,对“真实”这个概念的追问与考辨,牢牢占据着西方思想及文学的中心地位:“真诚这项事业所具有的价值也就成了过去差不多四百年里西方文化的显著特征,甚至是决定性的特征。”[51]

真诚问题作为道德的要素之一,在西方出现,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与文化背景,比如说封建秩序的瓦解和社会重组,比如说以基督教信仰为主体的道德伦理的衰微,教会权威束缚力的松弛,等等。在所有这些因素中,最为根本的原因则是自十六世纪开始的社会流动性的明显增加。[52]根据特里林的描述,在十六世纪这一社会现实中,社会中的个体享有了更多的可能性,许多人脱离原来低贱的阶层,一举跃入较高的层级,而以商人为主体的中产阶级也开始快速崛起。问题在于,这种阶层流动的内在需要,与社会形态相对稳定的道德束缚构成了尖锐矛盾。贵族和绅士阶层与要求跃入这一阶层的暴发户之间所形成的复杂关系,我们也许可以从简·奥斯丁的小说中读到——一方面,贵族与绅士不屑于与暴发户为伍,而固守旧有的门第与身份观念;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急于改变阶层地位的人来说,社会所提供的绅士头衔与体面的职位又过于稀缺。这种矛盾或混乱的状况,是导致社会“伪饰”之风盛行的根本原因。[53]这样一来,对于“真”与“诚”的追求,就为新道德的出现预留了位置。正因为如此,十六世纪西方社会中的“坏人”一词的含义也发生重大变化。原先的“坏人”指的是过去封建社会中身份低贱的人;十六世纪以后的戏剧和小说中的坏人,则指的是“企图超越他出身的人”。出身微贱的人,惟有通过不可告人的行为,通过伪装和奸诈才能实现他们的反常企图。[54]

我们在第一卷中,曾着重讨论了《金瓶梅》写作的时代背景。商业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士农工商”等级位序的移动和模糊化,流民的增加,封建里甲制的开始瓦解,旧有的道德和社会管理模式与新生的商业社会伦理所构成的尖锐冲突——所有这些方面的背景,与十六世纪欧洲社会出现的变化,似乎可以进行横向的类比。我们确实不难发现其中的相似部分——比如社会流动性的加大以及新旧道德的纠缠与更替。但不管怎么说,就“伪饰”的目的与“嫉伪”的所指而言,同处十六世纪的中西方世界有着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