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之死

迷恋于《金瓶梅》的读者,在面对潘金莲、西门庆乃至于应伯爵的死亡时,想必会产生某种大致相似的道德困惑。按理说,从是非善恶的立场上来看,恶人被杀或死亡,照例会让读者产生大仇已报、称心如意的快感——我们在读《水浒传》时,宋江怒杀阎婆惜、林冲手刃陆虞候,都让我们真切地体味到了这种快意。奇怪的是,到了《金瓶梅》,这一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这些恶人的死亡,读者从中不仅体会不到这种去奸除恶的快感,反而会因为恶人之死,心有凄恻,叹息不已,乃至一洒同情之泪。

关于这一点,崇祯本的批评者代表《金瓶梅》的读者,对这种道德上的困惑做了这样一个归结:“不敢生悲,不忍称快。”“不敢生悲”还是从道德是非着眼——恶人之临绝路,恶贯满盈,当属咎由自取;至于“不忍称快”,则采取的是一种超越道德的立场,出于对生命本身的消逝和遭难心生悲怜。简而言之,读者在不由自主地为恶人之死悲叹洒泪之时,多少会有一点良心上的自责与不安,并能够意识到自己在道德是非的立场上不够坚定,从而产生出某种羞耻感。为了消除自己心中的不安,祛除心底的那一层羞耻感,读者会本能地采取某种特殊的步骤,努力去挖掘这些恶人身上的某些善良品质,并极力说服自己,这些恶人是配得上自己的同情的,从而抵消掉内心的困惑或矛盾。这或许是一茬又一茬的读者希望为西门庆和潘金莲翻案平反的心理动因吧。

不过,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此。

阎婆惜和陆虞候的被杀,不会让读者感到任何困惑,这并不是说两人身上本无一善,更不能说西门庆、潘金莲乃至应伯爵,在道德上要高于阎婆惜和陆虞候。西门庆和潘金莲之所以让我们感到同情,是因为《金瓶梅》在塑造恶人的形象时,采取了与《水浒传》完全不同的叙事策略。也就是说,我们的道德困惑,根本上是源于作者强大的道德说服力和控制力,是“作者意图”的一个直接后果。说到底,《金瓶梅》的作者有意让我们停留在道德是非评判的暧昧区域,产生困惑或两难,进而去发现作者隐藏在背后的真正意图。不用说,《金瓶梅》的道德是非观念与作者意图,与《水浒传》有着根本不同。

《水浒传》描写武松杀嫂这一情节,十分简单明了。只是让潘金莲跪在武大的灵前,被逼招供,然后用尖刀胸前一划,抠出心肝五脏,旋即“肐察”一刀,割下头颅,便算完事。而在《金瓶梅》中,潘金莲被杀的过程被表现得更为细致,且更具色情意味。杀人之前,武松先将嫂子的衣服剥了个精光(究竟有多大必要,只有作者清楚),然后用手去摊开她的胸脯,“把刀子去妇人白馥馥心窝内只一剜,剜了个血窟窿,那鲜血就冒出来”。这里的“白馥馥”三字当属刻意为之,不是信笔写来。然后再写金莲的反应——“星眸半闪,两只脚只顾登踏”。前半句似乎还在杀人,后半句简直就是在杀猪了。接下来,作者用“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日无常万事休”这样的俗语寄托伤逝之意,继之以“初春大雪压折金线柳,腊月狂风吹折玉梅花”这样的比喻和联想来暗示武松之辣手摧花,将其复仇的正当性暂时抛置一边。随后的“娇媚不知归何处,芳魂今夜落谁家”二句,颇有五代诗人江为临刑时口占绝命诗的余韵。最后叙事者借“古人”之口赋诗一首,伤悼金莲之死的悲惨,其中“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腿顽”二句,则尤为惊人心魄。在这里,叙事者有意将西门庆与潘氏极尽淫荡的性爱游戏,与武松杀猪般的肢解过程并置在一起,实际上是欲望与死亡的并置(在作者看来,人生在世,似乎只有两件事情:一为欲望之煎逼与满足,一为死亡)。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武松在杀潘氏之前先剥取衣服的举动,似乎可以解释得通——叙事者故意将西门之戏与武松之杀联系在一起,从而使纵欲与死亡互为因果。当然,这两句诗还透露出另外一层含义,即潘氏死到临头仍不知其所以死,既不甘其死,亦不信其真死,浑浑噩噩,莫知其由,亦不知所止,一派懵懂小儿(或动物)的昏昧与愚顽。

在《水浒传》中,武松杀潘氏纯粹是复仇举动,所谓是非明、善恶辨、兄仇报。动机单纯,过程简单,如此而已。而到了《金瓶梅》,则多出了美人遭戮的缠绵悱恻,简单的复仇举动变成了莽汉武松的毒手摧花。潘金莲之死,随之被抽象乃至“提纯”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瓶梅》前承白居易的《长恨歌》,后启《红楼梦》的万艳同悲,但细究其旨趣,又与香山、雪芹判然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