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如山(第2/5页)

这些画面现在想起来,只觉得给他寄多少钱都不够偿还。

那一年,她和他离婚,带走了家里唯一一台先进电器——电视机。无聊的我整个暑假就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书看,净是些当年他俩从厂里图书馆里“顺”回来的世界名著。似懂非懂地看,然后懵懵懂懂地在笔记本上抄写句子。他回来一看:“这孩子要闷傻了怎么办?”一咬牙,他跟同事借了五百块钱,买回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

此后,那台电视机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食粮,我守着它看过香港回归的盛况,看过《泰坦尼克号》,看了无数的MTV,大大小小的音乐颁奖典礼。每个周六的傍晚是我和他最开心的时间,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吴宗宪在《我猜,我猜,我猜猜猜》里面胡侃。

有时候放学早,我也不早回家,就在厂门口跟同学们摸爬滚打似的疯玩,等着他下班,然后坐上他给我专设的宝座,耀武扬威地回家。我曾有一个大名叫“赛男”,他说,起这个名字的初衷是希望我读书赛过男孩,谁承想我却是调皮捣蛋更胜一筹。因为人高马大,又爱强出头,班里的男同学被我揍了一个遍。倒霉的却是他,时不时接到一个电话就得骑着车来到学校挨骂,听老师批评我今天又把谁打哭了,又把谁追得满操场乱跑。面对一个如此捣蛋的我,这个温醇似水的双鱼男从来没对我动过手,也几乎不骂我,还叫我“心肝宝贝崽”。

人性本贱,他越忍让,我越放纵。当然读书成绩也很随性,喜欢哪个老师哪门的功课就拿满分,讨厌哪个老师就弃学以示报复。好在遗传了他质量过关的脑细胞,考试之际被逼着看了一个月书,竟然考出了不错的成绩。邻居们都咂舌,“一个如此调皮的小孩,竟然能考这么高的分数?”

然后,在所有人的诧异中,他拿出了家中所有的存款,与我一起踏上火车,把我送到学校。这样一个能力有限却爱女无限的中年男子,硬生生地在学校旁边的招待所里住了足足一个礼拜,开了新生入学家长不离不弃的先例。

无论是去领书还是体检,他都带着十几岁的我,一起吃食堂,一起领教材,一起在宿舍里铺床,放心不下呀。直到厂里人找到学校来喊他回去上班,方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那是我们第一次面对长久的分别,他心中一千一万个不放心,我却开心极了,终于没人管了,可以尽情撒野了!

对我这种野孩子而言,俗话说得很对——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一部《古惑仔》就能点燃少女闯荡江湖的梦想。我很快就掌握了许多恶习,与一票有相同爱好的小伙伴们成天泡在一起,连课也不上。反正天高皇帝远,每天一通电话跟他报个平安,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而在同城生活的她,有着自己的家庭。我每周都会过去报一个道,吃一顿饭,然后目送她匆匆忙忙地去打麻将。她当时的男人对我还算比较上心,出门前总刻意给我留半包烟,谁知道她如此狡诈,出门前竟然数烟。每当此时,暴打可免,痛骂却难逃。

而在家里一心上班给我赚学费的他,怎么都无法想象,他的“心肝宝贝崽”每天跟他装模作样挂上电话之后,是如何故作潇洒地燃起一根劣质香烟,在寝室的床上翘着脚学习着脏话大全,把课本丢在一边。

时间久了,连学校都不回,老师们也逮不到我。就这样混了两年,我贪图那一点点钱还把学籍给退了。这意味着我跟这个学校再也没有关系了。

对于这天大的事,他俩并不知道一丝半毫。

直到有一天她心血来潮,跑来学校看我,走到寝室一看铺盖早已被卷起,不见我的踪影,方才得知我已经退学。气急败坏的她很快联系了他。几乎崩溃的他丢下手中的工作,赶到我面前。那一天,我原形毕露,抬不起头,而他苦不堪言,灰心丧气。应该是大脑想要逃避过去的不堪,关于当晚,我只记得他端起杯子喝水时那只颤抖的手。

相依为命的弊端就是这样,一人惹事,全家遭殃。

没有办法,书总是还得读下去的呀,不然孩子的前程如何是好?

已经没有退路的他,为了能够“看着我”,辞掉了单位的工作,来到了那个城市,在烈日炎炎的街头,又是那辆自行车,带着已经一百二十几斤的我四处奔走,寻找下一个学校。终于被他找到一家补习班,跟老师一沟通,文化课已经丢到九霄云外去还可以学点艺术,重新考个学校,很快就办好了入学手续。

可惜那个时候的我,依旧没有醒过来。

当时的他,月薪五百五十块,要给在学校的我每天十块钱的伙食费,已然剩不下多少。他担心他爱吃肉的“心肝宝贝崽”吃不好啊,便隔三岔五就骑着自行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学校为我送菜改善伙食,不是一锅红烧肉,就是一只卤猪蹄,或是一大碗排骨汤。他就用个小小的电饭锅炖熟,再用绳子捆好锅盖,装在车篓子里,送到我的面前来,一起吃完,再骑回宿舍,准备第二天的工作。这样的饭,我应该吃过好多顿,到现在也想不起来我们是坐在哪儿吃的,只觉得他给我的一切照顾与付出都如此理所应当,非我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