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不乱乎?(第4/5页)

或者小说家并不在意他所提供的驳杂知识是否像主流的、正统的知识那样被视为正确、真实。《西京杂记》上另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

广陵王胥有勇力,常于别囿学格熊,后遂能空手搏之,莫不绝脰(按:绝颈断头之谓)。后为兽所伤,陷脑而死。

这是一则非常奇怪的故事。因为刘歆不再是“窜入”正史,添补枝叶,他居然捏造广陵王刘胥的死。

依据《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广陵厉王刘胥的确“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而他享国六十三年余,最后坐祝诅事发入罪,被汉宣帝赐自绞死。刘歆改写这一至为确凿的事件难道只是为了散播一则“杳昧难凭”的谣言。且慢——倘若我们再细读《庄子·列御寇》里的这一则故事,恐怕就可推知刘歆的用意了:

朱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按:即殚)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

在庄子那里,朱漫的故事可以直接唤起“人生耗掷于一幻”的联想。到了刘歆笔下,这个旨趣缩减了;可是“学屠龙”一变而为“学格熊”的痕迹至明,“为兽所伤,陷脑而死”的谣言(或虚构)则益须对照庄子的旨趣方能看出:刘歆运用一篇只有三十四个字的小说总括性地讽喻了广陵厉王耗掷于斗狠好勇的一生。

庄子是中国第一个有小说家自觉的作者——虽然他发明使用的“小说”二字既不讨他所喜,词义也绝不与后世所用者同;而刘歆并没有站在他的肩膀上另立典范。那是因为庄子对“另类知识”在书写领域和文本传统上所能产生的作用有一先驱性的看法。他发明了中国的小说。

庄子之后,中国的小说发展历经了漫长的“减法”,但是这并无碍于司马迁悄悄将虚构的手法携入所谓正史的书写,无碍于皇甫谧为理想中的隐士立下所谓的传记,无碍于刘歆将无处可以容身的饾饤见闻、散碎纪录加工糅制成笔记小说的先河——容我们再跨越一步:即使连刘歆那个口吃难言的父亲刘向的作品《列女传》、《说苑》、《新序》以至《战国策》(后三书根本是为汉代中期以降宫廷语言侍从之臣而编的辩论手册),又何尝不可以视之为小说?因为在彼一时代,小说还没有被进一步的“减法”停滞、衰退、缩减、逆变成只能讲一个“首尾俱全”、“有角色、有动作、有对话、有情节”的故事呢!

减法尚未充分褫夺小说活力的那个时代,小说像稗子,还很野,很自由,在湿泥和粗砾上都能生长;它只拥有也只需要第一块拼图而已。

就会有儿童不宜

在卢梭打造的自然公园里的爱弥儿是不可以阅读拉封丹(Jean de La Fontaine, 1621-1695)的寓言故事的。因为“儿童都读过拉封丹的故事,但没有谁知道他的用意;幸而没有知道的人,否则将招致道德的混乱而导致更恶的结果”。爱弥儿被允许阅读的第一本书是笛福(Daniel Defoe,约1660-1731)的《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 1719)。之所以如此,乃是卢梭已经不自觉地为他所谓的自然建立起一层又一层的体系,比方说《爱弥儿》第三编上如是说:“社会上的问题,儿童既不能明白,就不要使他注意;但于知识的关系上……是不可不知道的。那么,不必示以道德,而先使其注意转向工匠和机械的技术。”

那么,十五岁的爱弥儿也一定不可以读阿普列尤斯的《变形记》。这位比庄子晚生大约四百多年的小说家是西方小说史上的二祖之一,他在《变形记》的第一章里便让苏格拉底闯进一爿黑店,被女店东蜜罗——一个会使魔法的女巫——整成这副惨状:

她把剑没柄插进他的左颈。血如泉水般上涌,她已手执着一个容器把每一滴血盛入。苏格拉底的气管已被刺穿,但是他发出一种叫声,或是模糊的啯啯声,然后又安静了。

即便这样,苏格拉底当时并没有死。在小说里,另一个女巫潘丝亚用海绵为他止了血。挨至天明,目睹整个巫术毒刑的阿里斯都门赫然发现苏格拉底身上连一点伤痕都没有。直到两人出门上路,苏格拉底吃了非常多的面包和乳酪,直叫口渴。可是当他的嘴唇刚碰到溪水的刹那——伤口大开,海绵滚落,鲜血涌出,苏格拉底僵硬了。

果如卢梭所形容的拉封丹寓言故事:没有谁知道他的用意,恐怕也没有谁能准确说明阿普列尤斯这样糟践苏格拉底的用意究竟如何。而苏格拉底——就任何一个心智健全且稍具常识的人而言,不是为了捍卫他的真理而被判饮毒自尽的吗?

小说为什么要冒犯我们已经具备的知识呢?

一句话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