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不乱乎?(第3/5页)

可是接下来的片刻之后,司马迁描述项羽对乌江亭长说的一段话中有“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之语,可见那最后的二十八骑也在顷刻间被汉军歼灭殆尽。试问:“非战之罪”的慨叹、“吾为公取彼一将”的豪语乃至“如大王言”的赞服诸语,是经由什么方式载录下来,又辗转经历了两百年传到太史公的耳中的?项羽本人不是在旋踵间就被汉骑分尸裂体了吗?又是谁说出来的呢?

一个减法

然而,在另一方面,即使像司马迁那样大胆径用小说家手法所书写的历史,也有其他“另类知识”可以渗人的空间。

《史记》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述及司马相如以“琴心”挑逗新寡的卓文君,使之夤夜与之私奔:

相如乃与驰归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卓王孙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人或谓王孙,王孙终不听。文君久之不乐,曰:“长卿第俱如临邛,从昆弟假贷,犹足为生,何至自苦如此!”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相如自着犊鼻裈,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童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这是一段堪称细腻的描述,相对于《史记》其他一百二十九卷的五十二万六千多字内文而言,司马相如骗色诈财的“小”故事已经算得上占足篇幅了。然而,到了《西京杂记》(托名为刘歆所撰)那里,犹有未尽之意:

司马相如初与卓文君还成都,居贫忧懑,以所着鹔鹴裘就市人阳昌贳(按:赊也)酒,与文君为欢。既而文君抱颈而泣曰:“我平生富足,今乃以衣裘贳酒。”遂相与谋,于成都卖酒。相如亲着犊鼻裈涤器,以耻王孙。王孙果以为病,乃厚给文君,文君遂为富人。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恍长卿之才而越礼焉。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乃作美人赋欲以自刺,而终不能改,卒以此疾至死。文君为诔传于世。

倘若全然满足于《司马相如列传》所提供的“历史知识”(姑不论司马迁是否也像写《项羽本纪》时一般为这对情奔诈财的男女添抹了虚构之笔),刘歆无须另为杂记以录之。然则刘歆对《史记》的叙述又有什么地方不觉惬心贵当呢?

首先,他增加了相如取鹔鹴裘赊酒和文君抱头哭穷的细节。其次,他更改了相如夫妇当垆卖酒的地点——因为在《史记》里,相如既已家徒四壁,又何来可卖之车骑供二人先返临邛、再买酒舍?再其次,刘歆还描述了文君的姿容、年龄与性格以及相如的糖尿病(甚至以为该病与二人渔色交欢之情有关)。

支持《史记》之文一字千金不可移动的人可能会嫌刘歆多事,因为《西京杂记》里所增补的细节似乎无关宏旨。然而细节之附丽所能提供的不只是“所知之事”,同时也提供了“可信之据”。在大体上,刘歆其实未尝如前文所述的庄子、皇甫谧那样试图颠覆早期的文本,他反而在植入显系虚构性的细节之后增加了《司马相如列传》的可信度,我们仿佛隐约可以看见刘歆捧着一袭鹔鹴裘,对《史记》的读者宣称:“太史公是不错的,这裘正是相如家徒四壁、无以酤酒的证据。”

司马相如(前179一前117)和司马迁(前145一前?)可说是同时共代之人,刘歆(?一23)较之晚出近一世纪,那件鹔鹴裘和文君抱颈泣诉的言语又是如何传演再生的呢?我们既然找不到考古学上的证据,也无法起刘歆于地下、迫令他交出考古学上的证据,便只能将《西京杂记》所述的相如文君故事重视为刘歆“窜入”正史、提出另类知识的小说。这位小说家不相信相如与文君连酒钱都付不出,居然还有车骑可卖,于是顺手更改了酒舍的营业地点。但是,或许刘歆的作为不是一个加法,反而是一个减法——因为如果照《史记》所言,根本没有取裘赊酒一节;也就是说:相如夫妇尚不至于典当衣物,文君已觉不乐。则循理按之,相如卖房屋、买车骑、下临邛、开酒舍,并无不当。换言之:司马迁略去了变产治生的细节,并无碍于相如夫妇远赴卓王孙脚下挟名声以诈财。刘歆为一袭鹔鹴裘费如许手脚,却显得越描越黑了。

即使不能像庄子的“窜入”那样为已然公开且流行的正确知识、真实知识挹注另类思考,刘歆却仍示范了“刻画细节以增益可信度”的具体技术。在传统的书写地位上《西京杂记》如何与群经众史争锋?置身于独尊儒议的宫廷学术场域之中,刘歆又如何让“猥琐可略、闲漫无归、杳昧难凭、触忌须讳”(《西京杂记》黄省曾序)的驳杂知识为人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