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4/6页)

从医院回来之后,学校也变得更加可怖。

但我挺过来了。我尽量低调,并无视别人的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我已经是一件残次品,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儿。不过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我再也用不着假装。

不过我当时的举止还是犯了妈妈的忌讳,我宽松的衣服、凌乱的头发和昏昏欲睡的双眼,都让她看不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见我,她就会噘起嘴,阴阳怪气地说:唉,我说多萝西·吉恩,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但我喜欢待在局外静观局内。那样能看得更加清楚。

在泡沫十年(即50年代)的末尾,我们处在加利福尼亚州新世界的顶端泰然自若。郊区飞速发展,构建着崭新的美国梦。一切都焕然一新,干干净净。我们有了明日世界风格屋顶的购物商场,有了免下车的汉堡店。作为一个局外人,因为距离,很多事情我反倒看得更加清楚。不过直到我迷失自我之后,我才注意到学校里的学生其实也是分成很多派的。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来自大户人家,是学校里的焦点人物。他们穿着最时髦的服装,说话时嘴里总是嚼着泡泡糖。星期六的晚上,他们经常开着父母亮闪闪的新车在街上飞驰。他们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泡酒吧,开飞车。他们是老师眼中的骄子,男生都是运动健将,女生都是大学苗子,个个心安理得地花着父母的钱。他们遵纪守法,或者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总之在我眼中他们仿佛顶着金色的光环,好像他们的皮肤和心脏永远感受不到袭击我的那种痛苦。

然而到初三那年春季时,我开始注意到另外一群孩子,一群曾一度被我忽视的孩子,一群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前一天他们还像我一样毫不起眼,后一天却无处不在,充满人们的视野。他们打扮得就像《无因的反叛》[5]中的詹姆斯·迪恩[6],梳着大背头,头发上全是发胶,T恤袖子里卷着烟盒。黑色皮夹克里面套着带号码的运动衣。

我们起初称他们为“浪人”,后来又叫“油头”。这都是些侮辱性的称谓,但他们通常只是一笑置之,点上一支烟,模仿他们偶像的样子吞云吐雾。而几乎一夜之间,关于打架的谣言就能满天飞。

后来,一个据称“品质优良”的男孩子在一场汽车加速赛中不幸意外身亡,我们的社区一下子像炸了锅,群情激愤,气势汹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这种情绪影响了我。我一直没意识到自己的愤怒,直到它弥漫在空气中,传染了每一个人。不过和往日一样,我把这种愤怒压抑在内心深处。从走廊里经过时——孤身一人紧抱着书穿过人群——我听到两派人正在打口水仗。穿黑夹克的男生对着一群穿百褶裙的女生大声吆喝着:“嘿,胆小鬼。”女生们怒目而视,扭头走开,她们目空一切的眼神中充满了优越感。

意外过后的那个星期一,我记得我们在上家政课。皮博迪老师正絮絮叨叨地讲述大空间橱柜对一个年轻家庭主妇的重要性。说到只用维也纳香肠和一些手头的食材就让不速之客满意而归时,她更加神采飞扬。她还答应向我们演示如何制作白汁沙司。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是说,谁在乎这些玩意儿?可那些大户人家出来的女生却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竖起耳朵听得专心致志,还一丝不苟地记着笔记。

下课铃响过,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我觉得这样挺好,那些人缘好的学生是不屑于向背后瞅一眼的。

我小心翼翼地穿过走廊。中学的走廊对于我这种不受欢迎的学生来说,和地雷阵没什么两样。

我恍如置身闹市,只是那噪声并非出自车辆,而是周围的人,那些受欢迎的学生。他们说话仿佛从来不分先后,数张嘴同时开口,互相揶揄取笑。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木然走向我的储物柜,周围的喧闹忽然升高了音调。不远的地方,朱迪·摩根站在饮水机旁边,被她的一群留着鸡窝头的朋友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她的小圆翻领上别了一枚金色的领针。

“嘿,哈特,恭喜你的头发又长出来了。”

我的脸臊得通红,只管低头假装在储物柜里翻找东西。

我感觉有人来到了我身后,整个走廊忽然之间就安静了下来。我急忙转过身。

他长得人高马大,肩膀宽厚,一头浓密的黑色鬈发倘若让我妈妈看到一定会气得咬牙切齿。他已经尽力把头发梳向后面,但总有那么几缕不服管束。他皮肤黝黑——这注定了他在这个学校里不会太受欢迎——牙齿洁白,下颌方正;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褪色的牛仔裤。一只手里很随意地拎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夹克的袖子拖到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