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6/6页)
我呆住了。一时口干舌燥,不知所措。我以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转过身,发现他几乎紧贴着我,像一座塔似的杵在我面前。“你找我?”我问。
“承认吧,是你一直在找我。”
“你怎么知道?”
他又往前凑了凑,抬起胳膊——黑色的皮夹克随之发出一阵窸窣声——并用一根手指挑起我的一缕头发搭在耳后。他碰到我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就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被人看到一样。在这一秒钟之前,谁都无法想象长期被人视而不见是多么痛苦。我渴望被人看见。更渴望他的触摸。这想法让我大吃一惊。对于性的了解,我仅限于痛苦和肮脏。
我知道,产生这种感觉是不对的,为这个男生而兴奋则更加危险。我应该及时悬崖勒马,我应该把头扭到一边,试着用言语告诫,然而当他用手抬起我的下巴,让我不得不看着他的脸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在走廊里刺眼的灯光下,他的脸庞该平的地方平,该凹的地方凹。他的头发长得离谱,而且油乎乎的,有些地方甚至呈蓝色,还有他的皮肤,实在是太黑了,但我并不介意。在遇到雷夫之前,我的未来仅限于在郊区做个家庭主妇。
而现在,我的未来忽然多了无限的可能。如果有谁不相信一秒钟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那他就是个傻瓜。我想打破常规。为了他,做什么都可以。
他简直就是潇洒的代言人,站在那里玉树临风,低头看着我,脸上带着高傲的笑容,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某种能够使我改头换面的情感。
危险。我们在一起就只会有这一个结果。我比谁都清楚。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着我们。
“跟我在一起吧。”他说着伸出了手,“别在乎他们怎么想。”
“他们”指的是每一个人——我的父母、邻居、老师、治疗过我的医生。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同意我们两个在一起。那会让他们感到害怕,他们会认为我又疯了。
危险。我心里又一次提醒自己。
“我们能不声张吗?”我问。
显然这话伤了他的自尊。我真恨自己。直到随后他把我抱上床,让我第一次领略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激情和什么是性之后,我才将自己的全部故事和盘托出,我把我沉闷的人生中每一个肮脏的细节都说给他听。他搂着我,任由我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并对我说,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他吻遍了我胸口和胳膊上的每一处伤疤。那就好像我的整个人生摆在他面前。
连续数月,我们偷偷维系着这段地下情……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怀孕了。
[1] 比尔·哈利(1925—1981):美国歌手,被称为摇滚乐之父,是摇滚乐的创始人。
[2] 弗兰克·辛纳屈(1915—1998):美国音乐界的传奇偶像,20世纪最重要的流行音乐人物,与猫王、披头士齐名。
[3] 约翰·韦恩(1907—1979):美国电影明星,以演出西部片和战争片中的硬汉而闻名。代表作有《关山飞渡》《最长的一天》等。
[4] 《菲尔医生》:美国一档脱口秀节目,主要为公众解答心理方面的疑问。
[5] 《无因的反叛》:1955年美国影片,被誉为青少年影片的里程碑之作。
[6] 詹姆斯·迪恩(1931—1955):美国著名男演员,在《无因的反叛》等影片中塑造颓废沉沦的青年形象,代表了一代年轻人的反叛与浪漫,因而成为公认的文化偶像,可惜因车祸英年早逝。
[7] 康宁:美国一个著名的餐具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