榉树的房间(第2/10页)

前几天刚刚订了婚,所以华子提议,干脆咱们住在一起好了。我这边没有什么可反对的。于是决定这个月里寻找新居,快的话,下个月中旬就可以入住了。华子的想象力因新居一事得以飞速膨胀起来。她说,在她和我的公寓所在车站的连线上的正中间一带,有着相当不错的公寓。

华子在牵牛花封面的小记事本上画了好几个四方形,在四方形里又画了一些长方形和圆形的家具,不停画来画去的,调整着房间里的布局。

“这样放,怎么样?床靠左边放,右边是电视。隔壁的房间是工作室,放书架和电脑。你说怎么样?”

“工作室?谁工作呀?”

“谅助也可以,我也可以。”

“我可不想在家里工作啊。”

“那我用。”

“干什么用?”

“打算写点什么。”

“写什么?”

“剧本什么的。”

“剧本?”

“对呀。剧本。电视剧的剧本。”

“这么说,我要当剧作家的丈夫喽?”

“是啊。谅助是剧作家的先生啊。我的签名怎么写好看呢?”

华子在记事本的四个边角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写熟练了之后,就写成草体字,潇洒地刷刷一笔写下来。

“笔名用我的娘家姓比较好吧。我娘家的姓看上去漂亮些吧?”

她一边说,一边像弹钢琴那样,在桌子上轻轻敲击着左手指。我的心情骤然愉快起来。我成了剧作家的丈夫,华子成了工程师的妻子。

四年前和小麦分手之后,我的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我刚入公司时的那种朦胧的不安和单纯已然不见了,虽说偶尔也会快没有车了才回家,却身型依旧,没有胖多少也没有瘦多少,就连对食物的喜好或发型也没有什么改变。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自己的前途常常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了,但也没有特别感到绝望。只有不安至今仍然残存着。和过去相比,这不安变成了那种现实性的、狭隘的东西。

早上,我和华子在离公司最近的地铁站会合,然后一起肩并着肩地走到公司,尽管只有短短五分钟的路程。我们经过的地下通道角落里还残留着夜晚的气息,低矮的天花板上有鸽子在飞。除了从饭店方向朝车站走过来的外国观光客外,所有的人都是从车站朝着高楼大厦方向走着。我们俩绝对不会手拉手,却挨得很近,几乎是皮包碰皮包。我们俩就像在附近散步似的款款走着,人们不断地从我们身边超过去。男人们穿着千篇一律的西服,女人们穿着五颜六色的各种款式的裙装,有的宽松飘逸,有的曲线尽显。无数双鞋底发出犹如响板一般的声音,回响在灰色的通道里。

华子个头不怎么高,却丝毫不想方设法使自己加高一点,总是穿着那种学生穿的平底鞋上班。据她说,一穿高跟鞋就磨破脚,疼得慌。虽然我很想看到她偶尔穿穿脚脖子上缠一条细带的凉鞋,或者让腿肚显出优美弧度的时髦鞋子,不过,她那双穿着平底鞋的纤细美脚,在地下通道里无论多么着急赶路的时候,都显得很轻松愉快似的走在我的身边。

小麦走路很快,当她身体前倾、从对面走过来的时候,我往往会不由自主地以为自己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由于小麦那健康的体格和自我克制般的表情之故,她穿着很一般的衣服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个训练中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小麦之所以总给人不协调的感觉,恐怕还是因为她总爱穿高跟鞋的关系吧。

小麦本来就拥有高挑的身材,却喜好穿那一类比较潮的鞋。像那种脚面上交叉着细带子的皮鞋,或者闪闪发亮的红漆皮鞋,以及滑稽演员穿的那种鞋头尖尖的、系带子的鞋等等,总之,她的鞋款式繁多。一穿上这样的鞋,小麦就变得更加高不可攀了。我以她的个头高于我而深感自豪。说起来也许有些不可思议,和个子高大的女人交友,我就会陷入自己更成熟了的错觉之中。

我这人有个毛病,对于身边发生的种种事情,常常喜欢以是否感觉自己变得成熟了来衡量其价值。早上,和订了婚的女人一起走地下通道去公司上班,在我内心里,也可以划入相当“成熟”的类别里。

那时候,我和小麦经常去神社散步。

大学的同学们都喜欢去街上消磨到很晚才回家,而我们喜欢去与之方向相反的,像神社啦、住宅街那样的地方散步。冬天我们俩挨得紧紧的,夏天则中间空出一个人的空隙,因为小麦特别怕热。散步途中,一感觉口渴,她就拧开神社后面的水龙头喝水。那是除了小麦和神官之外,永远不会有人去拧开的、被遗弃了般的水龙头。

而小麦对我的爱情,也和这神社后面的水龙头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