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十年·十人(第2/4页)

但奶奶的眼睛哭瞎了,去世了。张辉母亲才六十岁,满嘴的牙都掉了。张辉要减刑见他妈一面,就认了罪,承认他二十七岁时,在大货车上强暴搭车女子王冬,并用手扼其脖颈致死。在监狱里,最被看不起的就是这种犯人,“这都什么年头儿了,还强奸”。吵起架,别人骂强奸犯,脸上的鄙夷让他什么也没法再说了,“十年,满满的都是痛苦”。

他害怕想将来的生活,只想如果五十岁的时候能出狱,他就在新疆要饭,再也不回家乡。

王冬,十七岁,当天跟母亲吵架,离开家,去投靠在杭州的姐姐,想去一家螺丝刀厂打工。

因为是临时起意出行,赶不上客车,熟人介绍上了张氏叔侄的车,她还一脸稚气,一路没怎么说话,坐在副驾驶座上,有点拘谨,两手扣着一直放在腿上。叔侄俩在临安停车吃夜宵时,说请她吃碗三块钱的炒粉,她拒绝了,也不下车,自己买了一串豆腐干坐在车上吃了。在下沙开发区立交桥下,因为与叔侄俩去上海的路线冲突,她下车去另外打车,与十分钟路程之外的亲戚会合。张高平看她最后一眼时,“她站在路边,立交桥下灯光挺亮的,车来车往”。

她再被发现时,全身赤裸,倒在一个水渠里,是被掐住脖颈窒息而亡。她的身上没有张氏叔侄留下的指印、毛发、体液和衣服纤维,抛尸现场没有他们脚印,但八个手指甲里留有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

警方查过这名男子,“去了三次安徽”,都是找王冬家乡的熟人,一无所获。

张家叔侄被认定强奸杀人入狱两年之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财务管理的大四女生吴晶晶,在回家途中失踪。她二十四岁,事发前一天刚接到去银行工作的通知,跟父母说“以后我工作来还你们借的债”。她眉心有一颗痣,穿黑色外套,墨蓝牛仔裤,围灰绿色围巾,斜背朱红色的挎包。八天后,她在下沙开发区的一个窨井内被找到,全身赤裸,衣服漂在水上。她被手掐颈部,又被绳子勒过。

杀害她的人叫勾海峰,一名夜班出租司机。张高平在电视里看到这期节目报道后,曾向狱方反映吴晶晶案中致死的手段、地点、抛尸方式与王冬案极为相似,未获重视。他被调入新疆服刑。

除了张高平,没有任何人怀疑过这个勾海峰与王冬有关,他杀害吴晶晶的案件在浙江轰动一时,很清楚地被界定为“没有前科,孤立,偶然”的激愤杀人。这个身高一米八的东北汪清人,案发时三十六岁,有过一次婚姻,在家乡有一个十岁的女儿,有女友。他的弟弟认为他是一个“很照顾家人,也很孝敬父母”的人,只是“脾气有点暴躁”。

查看当年的媒体报道,都是勾海峰叙述他与乘客吴晶晶如何“发生口角”。他说吴晶晶如何辱骂他的命不值钱自己的命才值钱,并诅咒他迟早被车撞死,到了家门口不肯下车还在骂他,他伸手去给她开车门时,她“挠”了他一下,激发他愤怒导致杀人。当时侦查也做此认定,对外公布。

以致舆论讨论重心都在“不要歧视外地司机”,“如何克制情绪避免口角发生”等等。这也成为勾海峰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的理由,认为吴晶晶有过错。

不过,细看二审判决书,会发现此说法有严重疑问。

裁定认为,“勾海峰称其停车打开车门后与吴晶晶发生激烈争吵,吴大声指责勾,后两人又发生互打,但本案并无附近其他人员发现或听到吵打声音的证明;被害人家楼旁有宽阔的通道可供汽车进出,被害人又携带较多的东西及手提电脑,但勾海峰带公安机关指认的所谓被害人要求停车并发生争执的地点,却距被害人家有较远的距离,且相对偏僻。案内材料反映被害人平时胆小且性格内向,尸检报告亦未发现有严重打斗痕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服务态度及车费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而杀人,不仅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实际不符”。

直到勾海峰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后,关于他“作案动机不明”的争议,仍然持续很久,在临刑前最后一次采访中,他说自己以往乐于助人,只是“一时暴躁”,没有任何“劫财劫色”的动机。

能确知的事实是,勾海峰用手猛扼被害人吴晶晶后,又用坐垫套上的绳子勒被害人颈部,带至偏僻处,“出于逃避侦查”,将她脱光衣服,头朝下抛至三米深的窨井之中,将衣物抛入水中,此时的吴晶晶并未真正死亡,根据尸检报告,她是因溺水合并压迫颈部而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他将女孩随身带的一包换洗衣服扔到学校附近垃圾桶,试图混淆侦察方向。并拿走女孩的手机、手提电脑、MP3和数百元现金,送给自己在杭州打工的弟弟。而王冬案里,钱包里的钱也全部被拿走了,始终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