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6页)

他没吸那支烟。

他伏在方向盘上绝望地号啕大哭。

在本市,刑事破案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七!这是车队的哥们儿侃大山时讲的。那么也就是说,只有百分之十三的人,犯了罪而逍遥法外。他没自信将自己划入百分之十三。这概率太小了啊!要是反过来,他也许还有点儿自信。他妈的公安局这帮王八蛋!图他妈的什么那么认真啊!才百分之十三的机会!这不是存心不给人留希望么!……

当然他最恨的是她——那个名叫“婉儿”绰号叫“蓝妹妹”姓什么不知道的婊子!他想,她一定是他命里的克星。否则,她怎么会那么轻易那么简单地就使他受到了那么强烈的迷惑呢?难道今天的事,是他命中注定的么?

他并不想掐死她。他连掐死她的念头也没产生过。他认识她才五天。五天的时间,除了那个解不开的结,他对她再无别的愤慨,不可能形成想掐死她的犯罪动机。没有犯罪动机。压根儿没有!他在心中极力替自己辩护。

那天,在服装摊前,她买,他看。逛服装摊是他的业余爱好。她将一套衣裤往自己身上比试了半天——就是今天她穿的那套鬼穿的有结而无法解开的衣裤——扭头问他:“怎么样?”

平心而论,他毫无被问的心理准备。然而他并没有一愣。那也值得一愣么?

“现代极了!”他绅士风度十足地回答。

“真的?”

“真的。”

“那你借我五十元钱吧。我钱不够,差三十元。”

他感到受宠若惊。

找她的二十元钱,她理所当然地放进了自己的钱夹子。朝他一笑,带着那套新潮装,转身便走,连个谢字也没说。就像他是她丈夫,或就要是她丈夫了。

走出很远,她似乎不经意间一回头,似乎很偶然地发现他跟着她。

“你是跟着我么?”

她蹙起眉,有几分奇怪地问。

他当然是在跟着她。他也说不清楚企图。为了讨她对他说一声照理该说的“谢谢”?有这么点儿成分在内。但即使她说了,他也还是会跟着她。五十元换“谢谢”两个字,太贵了呀!他内心巴望得到的回报,要丰厚多了!

在这一天以前,他一直被公认是一个本分的青年。甚至被认为少年老成,本分得过了头。这个小学校长和中学教师的儿子,在女性面前天生羞涩。她们越漂亮,他越发会羞涩得不知把自己怎么办才好。

“不,不是,我……”他语无伦次。

“噢。对了,我还不知你的工作单位呢!”

她仿佛忽然想到这是打算还钱的一个前提。

他赶紧奉送上名片。

她看了看,放入小坤包儿,说:“想让我给报社写封感谢信么?题目是‘我遇到了一个雷锋小兄弟’,怎么样?”

她说得极其认真。

“别,千万别……”

“那就不要跟着我了。”

她嫣然一笑。

他没再跟她。但若有所失。就那么眼睁睁望着她翩翩而去。

他觉得被骗、被敲诈、被勒索、被愚弄了。又觉得,倘追上她,问她在什么单位,家住何处,似难免小气之嫌,是很让人耻笑的。起码自己会瞧不大起自己了。

他想自认倒霉,忘掉这件事儿,却忘不掉。他不愿被别人知道这件事,却忍不住对几乎所有车队的哥们儿都说了。正如一切上当受骗或认为上当受骗的人,大抵忍不住要跟别人叨叨。

“小子,我看你平常也不傻呀!怎么含在嘴里了的,还让她溜了呢?”

“他想做中国最后一个处男,寻找到最后一个处女,上吉尼斯世界大全!”

“别做梦了!实话告诉你吧,中国最后一个处女,据‘美国之音’广播,一小时前主动奉献了贞操!信不信由你!……”

他们拿他大大地取乐了一番。

他感到蒙受了奇耻大辱。不是因为那些粗俗的话,而是因为自己对女人的缺乏招数……

然而隔日,他接到了她的电话。

她通话的方式很独特。

不问你是谁谁吗?

而问是你吗?

仿佛同时告诉了他,她自己是谁。

奇怪的是,仅仅三个字,他居然听出了她是谁。他喜欢听大陆女性装腔作势模仿的港味儿。正经的地道的港味儿,他的耳朵倒很排斥。

她告诉他,她在“华侨饭店”,邀他去。

还钱?她没这么说。

又听到她的声音,心里哪儿还有钱的概念呐!不过区区五十元。他还没俗到那么个份儿上。

他开着车去了。

她已经占了一个双人雅座。那一天就已经穿上了那套二百三十多元的墨绿色的绸质衣裤。脸色很鲜润。红白相间。该红的地方红。该白的地方白。面如新花。那身衣裤,愈衬出脸儿的娇娆媚美。在本市,勾眼线的女性已经不太能格外引起男人们的注意了。但涂眼影的女性可还不多。包括在“卡拉OK”和舞厅那种女人们争妍斗艳的地方。她那天涂了淡蓝眼影。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涂眼影的女人。尽管按照约定俗成的分类,她当然算是个姑娘。但他觉得,她更是女人,是一个女人味儿足得不能再足的女人。面对面瞧着她。他认为女人有一个年龄阶段是“姑娘”,简直多余。她使他联想到了花瓣儿一落,直接熟透在枝上的桃子。她那双涂了淡蓝眼影的眼睛,像戴了无框眼镜的小马驹儿的眼睛,流溢着绝对无害而且又安详、又善良、又温驯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