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禁书不是那禁书

我对书籍上的腰封历来反感,那些不着边际、夸大其词的广告语经常让人哭笑不得。比如动辄重磅人物云集的所谓“联袂推荐”,看了除了佩服商家之擅长搞“统战”,再无其他,因为你知道的,名单上那些人,其趣味是再也不可能重合的。所以拿到一本书,第一个冲动便是将腰封扯去,前两天看译林社新近推出的《巧克力战争》,也是除去塑封时即将其一同扒掉。不过在掷入废纸篓之前,还是看了一眼,——必须承认,比起商品大甩卖时标榜“跳楼”、“吐血”的声嘶力竭、披肝沥胆,毕竟更具“可读性”,也即娱乐性,有的时候,仿佛还有一些信息。

我在那腰封上扫到了这么一句:“领先《哈利·波特》,出版至今长踞美国禁书榜榜首,选入多国大中学必修教材,畅销三十多年的文学杰作。”——长期被禁,又是“必修教材”,这怎么可能?错也错得太“雷人”了吧?

其时《巧克力战争》还未开读,但《哈利·波特》我是知道的,作为青少年读物,此书激起的一波一波热浪,至今未见消歇,说是“禁书”,谁信?而且美国不是号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吗?倘是过去,又是一说了,现在还会有“禁书”?晚上与大洋彼岸一朋友聊天,我就当笑谈说了。他也没说什么,却是一心二用,嘴上说着别的,过一会儿忽然停下说“还真是禁书”。而后就给了我一个网址,让我自己看。

那是美国图书馆协会的网页,打开来,顿时傻眼:“2000—2009年禁书可一百种”,一长串书名,榜首赫然列着《哈利·波特》,《巧克力战争》排位第三。再往下看,一些经典作品的名字也出现了,斯坦贝克《人与鼠》列第五,马克·吐温《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位列第十四,塞林格《麦田守望者》排第十七,《杀死一只知更鸟》排第二十一……再看看,还另有一单,曰“被质疑被禁的经典”,从菲茨杰拉德的《伟大的盖茨比》到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到《二十二条军规》、《洛丽塔》,甚至于《飘》……不能说二十世纪的著名小说“全伙在此”,然经典与“禁书”却是高度重合。

这可是开了眼了。同时,这一看反倒更疑惑,在美国逛书店,禁书单里的书不都在大鸣大放地卖着吗?更不可解的是,我看过一些美国中学的必读书目,禁书单上的好些,千真万确就在其中,——这是唱的哪一出?“禁”总要有个理由吧?也是好奇心起,就察看起来。结果“禁”《巧克力战争》的官方说法没找到,关于“有争议被禁”书籍的一揽子解释却就在眼前。引述起来太费笔墨,反正大意是,“有争议被禁”书籍就是那些受到质疑较多的书,全美图书馆协会下面有个“知识自由办公室”,根据全国各地学校教师、图书馆员提交的报告编制一个书目公布出来。“举报”人多为家长和中小学教师,“举报”的原因不出以下三项:1.露骨的性描写;2.攻击性语言;3.不宜所有的人群阅读。好像也就是给个参考,并无强制执行一说,也没什么机构有这个能耐。这才有一边被列为禁书,一边又成必修教材的奇观。

有意思的是,在“被禁有争议书籍”的条目中,开宗明义头一句话居然是“美国图书馆协会鼓励各种观点的自由选择和表达,即使是那些离经叛道的观点”。而后还要特别声明:所谓“禁”与“争议”均不涉“个人观点的表达”。看到此想发笑,因为整个是撇清嫌疑的架势。当然,也并非故作姿态,“鼓励”见于行动的是每年九月的“禁书周”活动。那活动绝对名不副实,甚至是名实相悖,因为其内容恰是倡导读书无禁区的。反倒是那一纸禁书单有安抚之嫌:人家一个劲举报,总要给个交代吧?而且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可能的不良影响,于理也不能说不合——就像电影的分级。

因事涉青少年,我那朋友顺便问了他正上高一的儿子。小孩的反应相当经典:“禁书?知道啊,——就是一些妈妈的意见嘛。”朋友大概因为不属“妈妈”之列,向我转述时语带调侃,很不严肃。

这与我印象中的“禁书”相去太远了。记得好多年前大规模“扫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查禁之列,不仅书店下架,出版社还被勒令将所有库存书送印刷厂捣成纸浆销毁。更绝的是,有些“有争议”者,尚未成“书”已然胎死腹中,防患于未然,事实上连“禁”的手续都免了。哪像美国人,“禁书”这样严重的字眼,根本不具应有的严正,说是“禁”,哪有半点令行禁止的味道?我们的“国情”正相反:并无一张公之于众的禁书书单,但是哪些书有问题,大家自可心领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