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偷情种种(第2/3页)

比较值得同情的一种是婚姻的不幸。其中最值得同情的又是当事人在家庭中受到歧视和虐待,而在情人那里得到体贴和关怀。这种情况,一般以女性为多。因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受配偶欺辱的现象相对较多,而一个怕老婆的男人,则是连情人也不敢找的。

不过,更多的情况,还是娶不如意,或嫁非其人。这种情况,在包办婚姻的时代,可谓屡见不鲜,即便在今天,也未必没有。比如前面说到的那位半老之后还要偷情的徐娘,便是一个不满意自己婚姻的人。她嫁给了皇帝,表面上看风光得很,其实内心十分苦闷。她甚至公然用嘲弄皇帝的方式来发泄内心的苦闷。萧绎瞎了一只眼睛,是个“独眼龙”,徐妃在化妆时便常常只打扮一半,名曰“半面妆”,其理由则居然是“反正一只眼睛只能看见一半”。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徐妃的“半面妆”,显然就意味着在她看来,那个萧绎既不爱她,也不值得她爱。这自然大伤皇上的面子。元帝后来要她自杀,这也是原因之一。

婚姻不幸的具体情况也很多,有性格不合,有志趣不同,也有性生活不和谐等。比如明代福建莆田有一位徐姑娘,是一个有名的才女,聪颖好学,才华横溢,然而其所嫁者,却是一个胸无点墨的富家子弟俞公子。洞房花烛夜,徐姑娘请俞公子对诗,公子嗫嚅说:我不会做诗。姑娘又说,对句也罢。公子只好勉强说,请小姐出题。徐姑娘随手一指桌上两方石砚,脱口吟道:“点点杨花入砚池,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俞公子呆了半天,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小姐含嗔一笑说,公子何不云“双双燕子飞帘幕,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俞公子还是反应不过来。这自然令人十分扫兴。但身不由己的徐小姐,此时也无可如何,只好硬着头皮去做俞公子的妻子。这样的夫妻,其婚后的生活不难想象,一定是了无趣味。所以,婚后没有几年,徐姑娘便抑郁而死。

徐姑娘的不幸,在于嫁非其人又生不逢时。如果她生在唐代,也许能偷情;如果生在当代,当然能离婚。但无论生在何时,如果有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闯入她的生活,她多半抵御不了私奔的诱惑。

西门庆潘金莲由王婆牵线勾搭成奸。(选自《金瓶梅》插图,明崇祯年间刻本,刘应祖等镌刻。)

偷情中最应该谴责的是玩弄异性。

这是一些情不专一、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人。在他们心目中,没有什么忠贞的爱情,而只有寻欢作乐、苟且行淫。因此,这一类人的私通,差不多都没有什么固定对象。比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家中拥有妻妾六人,日夜纵欲无度,还要奸污使女,霸占仆妇,嫖玩妓女,私通情人,正如潘金莲所说,是“属皮匠的,缝(谐音逢)着就上”。贾琏也是这样,丫头仆妇、清俊小厮,他都无不想勾搭上手。比如一个仆妇绰号叫“多姑娘儿”的,是一个“极不成材破烂酒头厨子”的老婆,妖冶异常,轻狂无比,和荣宁二府几乎所有仆人,都有一手,而贾琏居然也垂涎于她。终于,趁着自己女儿出痘疹,讲究忌讳,必须夫妻隔房,竟与多姑娘儿通奸。而且,一见面,“也不及情谈款叙,便宽衣动作起来”。那多姑娘儿还要故作浪语:“你们姐儿出花儿,供着娘娘(指“痘疹娘娘”),你也该忌两日,快离了我这里罢。”谁知贾琏竟说:“你就是‘娘娘’,哪里还管什么‘娘娘’呢!”这就简直是只要能够通奸行淫,什么都不顾忌了。

认真说来,贾琏与多姑娘儿,倒也半斤八两,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则他们的通奸,除了让人鄙视,也算不上什么罪恶。真正“罪不容赦”的,是那些骗取他人爱情,尤其是骗取未婚少女爱情者。之所以说“罪不容赦”,就因为情义无价。杀人可以偿命,借债可以还钱,而骗取爱情却无可补偿。它所造成的是心灵的创伤,而且会留下终身难愈的伤口。尽管在法律上,我们无法像设立诈骗钱财罪那样设定骗取爱情罪,但在道德上,实应视骗取爱情为更恶劣和严重的罪行。

事实上,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也往往是十分严重的。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可能会造成她婚姻破裂、有家难回;对于未婚少女而言,则可能造成她无法再嫁,抱恨终身。更严重一点的,还可能导致轻生。这就简直和谋杀没有什么两样了。尽管我们决不赞成一个人被骗取了爱情后就要轻生,但也决不能放过那些口是心非、玩弄异性的衣冠禽兽。

介乎婚姻不幸和玩弄异性之间的,还有许许多多难以尽说的复杂情况。比方说,少男少女和比自己年龄大得多的已婚男女偷情,情况就十分复杂。心理学的研究证明,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常常会产生一种连自己也说不清道不白的性爱冲动。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少女们往往会偷偷爱上“成熟的男性”,而少男们则往往会依恋于介乎母亲和姐姐之间的女人。这种心理是很正常的,这种情感应该说也是很纯洁的。正因为这种情感其实很纯洁,因此被爱的那些已婚男女,便会觉得拒不忍心,结果越是“当断不断”,便越是“不能自拔”,终于弄得一塌糊涂,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