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夫妻(第3/3页)

其实,“婚姻”这两个字,本义就是“结缘”。婚是男子娶妻,姻是女子嫁夫。所以妻之父(岳父)叫“婚”,夫之父(公爹)叫“姻”,相互之间就叫“婚姻”,也叫“亲家”、“姻亲”。姻亲之间,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按说不该亲的,然而却也成了“亲”,所以结婚也叫“成亲”。——不但夫妻两个成为亲人,而且夫妻两族也成为亲戚。

成为“亲”又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多啦!“是亲三分向”。中国人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从来就不问是非,只问亲疏。亲戚遇了难,固然要救助,即便犯了法,也要包庇。总之,有了亲戚,好人有帮衬,坏人有帮凶,所以无论好人坏人,都很看重结缘。

更何况,结缘这事,是没完没了的。张家和李家结缘,李家又和王家结缘,张家也和赵家结缘,结果,张王李赵,都成了“亲戚”。如此攀援下去,瓜藤扯柳叶,自然“四海之内皆兄弟”。于是,“俺媳妇她娘家侄的小姨子的婆家兄弟媳妇她哥”,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是亲戚。有这种亲戚关系,到衙门机关里去办事,至少能换来一张笑脸,不至于板起脸来公事公办,谁说没好处?

可见,把一男一女结为夫妻,只是形式;把两个家族结为亲家,才是内容。显然,它只是旧家族的延续,而不是新家庭的开始;是男方家族多了个成员,女方家族多了门亲戚,而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得了个伴侣。既然并非个人的事,则当事人也就当然不必操心,不必过问,不必参与,只须完全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坐享其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