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察时光的秘密(第2/12页)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一点使人振奋的根据都找不到。一方面,整个社会的时间安排都是围绕着农业而制定的,比如拿今日来看并不算精确的二十四节气,靠二十四节气的周而复始,配以天干地支来达成人们在时间观念上的循环往复。这和西方公历年向前行进的时间观念透露出来的哲学观念有着质的差别。另一方面,每年立春的前一天,地方官员要象征性赶一下耕牛,以告示漫长的冬天的结束,以及新一个务农季节的到来。而皇帝也会选择春季里一个美好的日子,象征性地亲耕,以显示农耕的重要性,便于给万民垂范。同时提示人们“耕之本,在于趣时”(《氾胜之书》)。而在成都,如每年都江堰的放水节,是对成都农业影响至为重要的节日,因此每年清明的放水节堪称盛况空前。这也就是说,农业社会的劳动和休息时间,有很强的官方和民俗意义。一般说来,古代农业社会中的成都,围绕着成都城而生活的乡下人,都是起早贪黑地在地里劳动,而在夜晚,如果消费得起灯油的话,妇女们一般会纺纱和织布中度过。

而在实行集体农业的区域,或者是地主大规模雇佣而非租赁给佃户种植的地方,宋元时期的四川包括成都地区,多用“农鼓”和“漏壶”来计量劳动和休息的时间。元代农学家王祯曾在《农书》里说:“薅田有鼓,自入蜀见之。始则集其来,既来则节其作,既作则防其笑语而妨务也。其声促烈清壮,有缓急抑扬而无律吕,朝暮曾不绝响。”诗人苏轼对此亦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作为蜀人,他的记载更含有亲历的成分,其家乡风俗“岁二月农事始作,上月初吉谷稚而草壮,耘者毕出,数十百人为曹。立表下漏鸣鼓以致众。择其徒为众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进退作止,惟二人之听。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罚。量田计功,终事而会之。田多而丁少,则出钱以偿众。”(《东坡集》卷三十二)这一指示时间的习俗最适合集体劳动时使用,利于劳动中加快速度而不觉疲累,故在包产到户前的广大四川农村地区仍有保留,我也有亲身体会。

如果白天的时间,对农业社会的人们来讲,多半是劳作(不管是辛勤还是懒散)的话,那么人们对它的享用还有相对的公平。而夜晚对于人们来说是并不公平的,除了有能力烧桐油、菜油、煤油之类来照明的家庭,能够享受夜晚的些微生机外,其他的人只能沉入茫茫黑夜之中,变成单调枯燥的上床休息,即便他们并不想马上就休息,但黑夜逼迫他们只能做出这个唯一的动作。当然另有一些家庭手工业者,点上桐油并不是为了享受夜晚的静谧与闲暇,而是为了在白天的劳作之外,继续找一种利用夜晚进行继续劳动以补贴家用的方式,而妇女们通常是在手摇纺车的嗡嗡声中,度过漫长的夜晚的。在一些特定时段,妇女们的劳动强度加大,“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汉书》)。也就是说一到冬天,农村妇女就聚集在一起日夜纺绩苎麻,一个月要做相当于四十五天的工作,一天等于一天半,这就是夜晚纯粹给搭上了,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可见其劳动强度之大。而一个妇女每天所纺的精细麻纱仅一二钱,如像马王堆那块约二十三升的苎麻布,需要花费一两年的时间,由此不难想见苎麻布在彼时的金贵。四川蜀郡的麻布在西汉时就已经是四川的名产,《盐铁论·本议篇》就曾将“蜀汉之布”与“齐陶之缣”对举。不难想象成都地区的妇女在漫长的冬夜之辛苦程度。

当然就前述内容来看,这些织锦的大抵都带有奴仆性质,奴仆的劳动时始终是最为特殊的,自由民与他们的劳动和作息时间有不少的区别。但在农业社会里,随着土地的高度垄断,奴仆在地主庄园中给其耕种,以获衣食的事也不在少数,手工业的发达,官方的作坊和手工业主的作坊,同样需要雇佣一大批劳动力,以从事各种不同的工序之工作,因此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劳动和作息时间的研究不可忽视。唐代诗人王建对此有一首《织锦曲》痛彻地描写了成都织锦工人繁重的劳动,其中虽然告诉我们劳动与作息的具体时间,剔除诗人的部分夸张外,我们亦可隐约地做些推算:

大女身为织锦户,名在县家供进簿。长头起样呈作官,闻道官家中苦难。回花侧叶与人别,唯恐秋天丝线干。红缕葳蕤紫茸软,蝶飞参差花宛转。一梭声尽重一梭,玉腕不停罗袖卷。窗中夜久睡髻偏,横钗欲堕垂著肩。合衣卧时参没后,停灯起在鸡鸣前。一匹千金亦不卖,限日未成官里怪。锦江水涸贡转多,宫中尽著单丝罗。莫言山积无尽日,百尺高楼一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