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关于写作(第3/5页)

曼德尔施塔姆,白银时代的代表诗人。北岛、黄灿然、王家新等中国最为重要的当代诗人,都译过他的作品。让人惊讶的是,一方面,曼德尔施塔姆的诗句闪烁不可复制的宝石之光,另一方面,他的诗歌如此禁得起翻译而不流失它的力量,就像最为珍贵也最为朴素的麦粒,可以被碾压,被磨碎,被咀嚼,它进入并成为面包里的细小纤维。曼德尔施塔姆的大量诗歌中都出现地名:彼得堡。莫斯科。罗马。耶路撒冷。希腊。他生于波兰,从小跟随去过芬兰以及波罗的海的几个国家,后来又在法国和德国学习文学和哲学。他精通和掌握法语、德语、英语、意大利语、希腊语、亚美尼亚语等多种外语。曼德尔施塔姆的写作背景辽阔,他的血管里不仅流淌伏尔加河与塞纳河的水声,也汇聚了波罗的海与地中海的咸度。难怪当有人在集会上问曼德尔施塔姆什么是阿克梅派,他如此定义:“就是对世界文化的眷恋。”

中国的文化传统当然重要,但不必立了一尊神,从此就罢黜百家;不必只认一座灯塔,否则我们无法远行,难以停靠其他的海岸,容易葬身汪洋。有时候,我们不能把“中国传统”想象为一笔封闭的宝藏,现在只是发现了矿脉,一旦得到有效开采,我们立即就能富可敌国、傲视群雄。跟南帆聊天的时候,他曾提到,传统似乎成为了一个混沌的概念,到底是指唐朝的还是清朝的?这更使我陷入思考的迷惑,魏晋明清差距如此之大,如果传统覆盖到如此辽阔的程度,它与“世界”的本质差异在哪儿?包容比拒绝更有力量,文化上亦如此,兼容并蓄比闭关锁国更体现自信。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文学,那时候的作家深受欧美或拉美文学的影响,他们的态度诚挚、谦卑、纯粹、敬畏,创造出许多当代文学上非常重要的作品;后来有些写作初学者,急功近利,只读中国文学期刊,希望尽快找到自己发表作品的捷径,可是效果如何?我们照着虎,能画出虎或者画出猫;若是照着猫画,恐怕很难画出虎的威仪。美术上什么立体画派、野兽画派也好,大师们都是把素描功底做得扎实,才能变形。许多写作者是素描功夫堪忧,急于创新,出来的东西,什么也不是。许多名家也好,获奖作品也好,难以给读者文学享乐,读起来堪比财务报表的乏味。

我偏执而盲目地认为,中国文学没有带来足够的自信,部分原因,恰恰因为中国作家抱有偏执而盲目的自信。写作者容易在占据文化资源的心理优势下,觉得自己不言自明地具有引领他人的本事。这种在不尊重他人前提下建立的自信,会让我们丧失自省。在十九世纪,手工肥皂开始在家庭和宾馆中普及。以前,病人死于医生未灭菌的双手和手术刀的概率,跟死于医生所努力治疗的疾病一样大。作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这样带菌的手去解剖社会,这样的手同样是不能解剖自己的。不仅是不负责任,还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如果文学没有把写作者教育得懂得尊重,懂得自我批判,遑论我们能够以此为工具教育和引导他人。难道知识,只是教会了我们技术化地自恋或炫耀,教会我们授予自己道德上的豁免权吗?我们文学的教育和引导功能是什么?无畏孤独,信任奇迹,满怀好奇地去认识世界和自己,深入黑暗中去理解,也不在名利的强光里造成瞬盲。文学的好,是我们可以从中学习领略万物之妙、更宽广地拓展自己,所谓“遇见更好的自己”;那我们把这种好推荐给他人,不是自己冒充神医去推销补品,而是作为运动的受益者,号召别人也以运动以产生自身的化学酶来维持肌体的健康。

前几天跟弋舟聊天,他说我喜欢“强度”,无论是阅读口味还是写作倾向,包括修辞习惯。我自己从未注意,但我觉得,他说得对。我是不是喜欢工笔胜过写意,是不是喜欢油画胜过水墨,是不是天生就不偏爱含蓄蕴藉或淡泊明志的,就喜欢浓稠强烈、色彩和情感都饱和度高的?在中国历史和古典文学方面,我的确是个可怕的文盲。作为一个没有继承到家族遗产的逆子,我如何去维持日常的温饱?我的阅读兴趣,始终集中在翻译文学领域,那就是源头,我是吃国产奶酪长大的孩子,消化道始终被改良的异域食物填充而获得适应性营养,是否这意味着,我在先天性的背叛里,终将无法忠诚?是不是,我是中国文化的弃婴,失去了文学上的家国情怀,我是个丧失背景的无根的流浪者?我觉得,如果是这些翻译文学供养我成长的,那它们就是我知识学意义的故乡和文化意义的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