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二十三章 论习惯及不要轻易改变一种根深蒂固的习俗

我觉得,第一个编造下面故事的人,一定想到了习惯的力量。故事叙述一个村妇有一头牛,牛一出世,她就把它抱在怀里轻抚,从此一直坚持,终于成了习惯,待牛长大后,她依然要把它抱在怀里。事实上,习惯是一个粗暴而阴险的教师。它悄悄地在我们身上建立起权威,起初温和而谦恭,时间一久,便深深扎根,最终露出凶悍而专制的面目,我们再也没有自由,甚至不敢抬头看它一眼。我们看到习惯时常违反自然规律。“在任何事上,习惯总是极其有效的主人[1]。”

我相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作的洞穴譬喻[2]。医生常常会抛弃医术的理性而服从于习愤的权威。有位国王[3]设法让自己的胃习惯服用毒物。据艾伯特[4]记载,有个女孩习惯以蜘蛛为食。

在新印度,人们发现有许多民族,生活在各种不同的地区。那些人民以蜘蛛为食,不仅储存,还养殖,同时也吃蚱蜢、蚂蚁、蜥蜴、蝙蝠;缺粮时,一只蟾蜍可卖六个埃居。他们将这些动物煮熟,再配以各种沙司后食用。在那里,还有些民族认为,我们吃的各种肉类会把人毒死。“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猎人能在雪地里过夜,能忍受山上的烈日。拳斗士被铁皮手套击中时,连哼都不哼一声[5]。”如果我们好好想一想——而这正是我们日常的感受——习惯如何使我们的感官变得驽钝不敏,那么,这些闻所未闻的例子就不足为怪了。我们毋庸去了解生活在尼罗河大瀑布附近的居民有何感觉,也无须打听哲学家对天上的音乐[6]有何看法;那些坚固的天体在运行中轻轻相碰和摩擦,发出一种奇妙而悦耳的声音,天体和着这抑扬顿挫的音乐婆娑起舞;但是,声音再大,人的耳朵已麻木而感觉不到,正如尼罗河畔的居民对巨大的瀑布声习以为常一样。马蹄铁匠、磨坊主、枪炮匠如像我们这样会被敲击声震聋耳朵,他们就无法生存了。我佩戴用花做成的项链,是为了愉悦我的鼻子,可是连戴三天,我就久闻不知其香了。更为奇怪的是,尽管有很长的间断,习惯照样会对我们的感官起作用,例如住在钟楼附近的人就是这样。我住在一个钟楼里,一口大钟每日早晚各敲一次圣母经。这喧闹的钟声震得钟楼也胆战心惊,头几天我无法忍受,可不久就习惯了,听起来再也不感到刺耳,甚至常常不被钟声惊醒。

柏拉图训斥一个玩骰子的孩子。那孩子回答说:“你为这点小事就训我。”柏拉图反驳道:“习惯可不是小事。”

我发现,我们身上最大的恶习是从小养成的,我们的教育主要掌握在乳母手中。母亲看到孩子拧鸡的脖子,打伤狗或猫,似乎是种消遣。还有的父亲愚蠢之极,看到儿子殴打一个不自卫的农民或奴仆,会以为是尚武的好预兆,看到他以狡诈手段欺骗和愚弄同伴,会以为是光辉的业绩。然而,这却撒下了残酷、专横和背信弃义的种子,这些缺点在那时候就已萌芽,以后,在习惯的魔掌中茁壮成长。因孩子年幼或事情不大就原谅他们的不良倾向,这是后患无穷的教育方法。首先,这是天性在说话,它那时的声音与其说尖细,不如说纯净而洪亮。其次,欺骗的丑恶性不在于金币和别针之间有差别,而在于欺骗本身。对此有两种结论,一是;“既然他在别针上能弄虚作假,为什么在金币上就不会呢?”另一个是:“只是别针罢了,他不会拿金币去搞欺骗的。”我认为前一种结论比后一种正确得多。应该认真教导孩子憎恨他的本质上的恶习,使他们认识到这些恶习天生的丑陋性,要他们不仅在行动上,尤其在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渐,不管恶习怎样伪装,心里闪一下念头都是令人憎恶的。我从小就培养自己走正路,做游戏时,我最痛恨弄虚作假(必须指出,孩子们做的游戏不是单纯的游戏,应该看作他们最严肃的行动),因此,即便是无谓的娱乐活动,我也坚决反对作弊,这已成为我的本性,无须作任何努力。我和妻子、女儿玩牌时,赢她们或输给她们我都无所谓,就像是在玩真的一样,两个辅币[7]的输赢当作两个金币一样对待。我的眼睛无处不在,督促我安分守己,没有人会如此近地监视我,也不能让我如此遵守规则。

最近,一个南特人来我家里,那人身材矮小,生来没有胳膊,他训练脚来做手该做的事,动作如此娴熟,他的脚几乎要忘记它们的自然功能了。而且,他称脚为手,用脚切面包,给枪装上子弹后射击,给针穿线,缝衣,写字,脱帽致敬,梳头,打扑克,玩骰子,洗起牌来游刃有余,比常人毫不逊色。我付他钱(他靠表演谋生),他用脚来接,就像我们用手接一样。还有个人,是个孩子,他用双手舞剑,又用脖子——因手正忙着——夹住一根长矛舞动,把剑和长矛抛向空中后再接住,尔后又扔标枪,挥起鞭子啪啪响,俨然是个法兰西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