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第3/4页)

这个譬喻即是说去起催化作用。当上述两种气体与一段铂丝相遇后,便将产生出亚硫酸。这种化合只有在铂出现时才会发生;然而这新形成的酸中却无铂的痕迹,另外铂本身也显然并未受到影响,仍然保持其隋性、中性与无变化的特点。诗人的心灵即是这种铂丝。这副心灵可能部分地甚至全部地对一个人的经验起着作用;但是一位艺术家愈是高明,他身上所体现的那个善感的人与创作的心灵也就愈加超脱;这副心灵对作为其素材的激情的一番消化与转化也就愈加彻底。

你必将注意到,进入到这种具有转化作用的催化剂中的经验或元素不外两种:情感与感受。一部艺术品对其欣赏者所发生的作用乃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与其它非艺术性的经验在性质上很不相同。这种经验可以由一种情感构成,也可以由多种情感构成;再有借助于某个词语或形象以表现其作者意向的一些感受还可以增添进去,藉以造成那最终效果。另外伟大诗篇也完全可以并不直接使用任何情感,而是单凭感受着成。《地狱篇》的第十五章(也即描写布鲁奈托·拉蒂尼的那章)即是一个着例,这里作者只不过将情节本身可能提供的情感作了充分发挥;然而这章诗的效果,虽与其它艺术品同样纯正,却是凭藉大量细节方才取得。诗的最后四行完全是一个形象,一个近乎于形象的感受,而它的出现绝非出于一般的发展敷演,而是“突如其来”,不求而自至。然而细揣作者心理,这一形象也有可能本在诗人心中,只是蓄而未发而已,直到后来一切齐备,这才适时抛出。实际上诗人的一颗心灵正是这样一副容器,其中所储感受、词语与形象乃是何等丰富,然而非待足以形成某一新事物的各种因素全都齐备,便决不轻言创作。

我们只须从那些最伟大的诗篇当中取出若干典型诗行进行一番比较,便不难看出那里面种种结合的类型曾是何等繁富多样,另外许多半带伦理性的“崇高”标准又是何等迂阔不着边际。因为归根结底,并不是那些情感,那些组成部分的强度与“伟大”,而是那艺术过程,那在熔化发生时所出现的压力等的强度,这才是那最主要的。波罗与弗朗西加的对话一节的确使用了某种明确情感,但是那节诗里的强度则与一般经验所给予人们的那类强度印象绝不相同。再有这章诗也并不比第二十六章,亦即攸里西斯的水行的那章更加强烈,尽管这后者没有凭藉任何情感。实际上情感的炼制转化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多种多样的类型;阿伽门侬的遭弑或奥赛罗的剧痛所造成的艺术效果较之但丁诗中的一些场景显然更为逼似原型。在《阿迦门侬》中,那艺术情感与一名目睹者的情绪几无区别,至于在《奥赛罗》中,那艺术情感简直就是那主角自己的情感。但是艺术与现实的区别往往是绝对的;在艺术的结合上,阿迦门侬的遇弑与攸里西斯的航行几乎会是同样复杂。不拘哪种情形,这里都有着一个诸元素的融合问题。济慈那首颂歌中所包含的许多感受实际上与夜莺并无多大关系,但是不知由于夜莺这个名字动人,还是它的名声响亮,那里的种种情感还是被很好地归到了一起。

上面我极力攻击的那个观点也许即是所谓的灵魂本体统一说一类的玄学理论:而我的意思也无非要说,一位诗家并不存在着什么“个性”须待表达,他所具有的只是一种特殊工具,亦即仅是媒介而非个性,在它里面种种印象经验往往会以不同于一般,甚至意想不到的方式去进行着新的结合。一些印象经验对其本人可能非常重要,但在诗中却无地位,另方面一些在诗里变得很重要的印象经验,但对某个个人,对他的个性也许只起微弱作用。

为了加强上面业已阐明(还是弄糊涂了?)的观点,我将引诗一节作为佐证,这诗故意取得偏僻一些,以便更好引人注意:

我想我该狠狠责备自己, 

因为我对于她过于迷恋, 

虽然我必釆取非常手段

为她报仇雪冤。难道春蚕 

也是为了你才不辞辛苦? 

为了你竟不惜毁掉自身? 

难道许多爵爷宁可爵爷

不当,也要用钱供养美妇,

也要去贪求那片晌之欢? 

为何你要故意歪曲正道, 

使人一命悬于法官一句

判词?说得好听些吧,为何

不让养马聚众,为她报仇?

在这一节诗中,那积极的情感与消极的情感全都结合到了一起(这点从它的上下文来看极为明显):一方面是美的强烈的吸引,另方面是丑的同样强烈的诱惑,而丑又不但与美对比,而且破坏着美。这种对比情感的平衡便出现在与这段讲话相协调的那个戏剧场景之中,而仅仅场景本身则与那平衡不够相称。这个我们不妨称之为戏剧提供的一种结构性情感。但是那整个效果,那主导情调的取得则是来自这样一个情况,即一些飘浮感受与那剧中不很明显的情感具有着某种天然联系,因而一拍即合,共同构成了一种新的艺术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