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姆(第3/4页)

在这本书里,我将不可避免地说许多我以前已经说过的东西,这就是我把这本书叫做《总结》的原因。当一个法官总结一个案件时,他扼要说明一下已经提交给陪审团的事实,并对辩护人发言作一些评论。他并不提出新的证据。因为我已经把我整个生命都写进我的书里面去了,很多我要说的话在我的书里自然都会占一席之地。在我兴趣范围之内的东西,没有什么是我不曾约略地或认真地涉及过的。现在我能试图去做的一切就是描画一幅我的感情和意见的连贯的图画,也许在某些地方对某些思想做一番更详尽的阐述,那些思想,在我的长篇小说和剧本所允许的范围内是只能略微暗示一下的。

这本书必定是自我中心的,它写的是一些我认为重要的问题,是一本关于我自己的书,因为我只能写那些曾经影响过我的问题。但是这本书不是关于我的种种活动的书。我无意揭示我的心曲,我对希望读者和我保持的亲密程度作了限制。有某些事情我愿意保守秘密。没有人能把他自己的全部真相说出来。人们不愿把自己的一切公诸于世,不把整个真相说出来的原因,不仅是因为虚荣心,还因为对这方面没有兴趣,因为他们对自己不满,而且因为他奇怪自己能做出那样不正常的事情,他们竟能把一些本来很普通的事情强调得那么厉害。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面描写了一些深深震动人类感情的事件。因为写得很直率,他对自己的行为作了错误的估价,从而在他的书里把这些行为看得比实际更重大。生活中有成千上万的事情,其中有一些事情是道德的,或者至少是不好不坏的。卢梭把这些事情略去了,认为这些事情太平常,似乎不值得记录。有一种人对自己好的行为不加注意,却受到自己坏的行为折磨。这种类型的人常常在作品里描写自己。这种人把那些足以弥补自己缺点的品格略去不提,所以他就显得只是意志薄弱、无原则和堕落了。

有某些观念在我灵魂中萦回太久,使我感到不好受,我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摆脱我灵魂的这些苦恼。我不求说服任何人。我生性不爱教育别人,而且当我知道某件事情时,我从不想要把这件事吿诉别人。我不太在乎人们是否赞成我。当然,我认为自己是对的,否则我就不会那样想,而且我认为他们是错的,但是人们错了并不伤害我的感情。如果发现我的意见和大多数人的有分歧,这也不会太扰乱我的心。我生来就有某种自信。

我必须像个重要人物那样来进行写作,而且对我自己来说,我的确是个重要人物。对我自己来说,我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虽然我没有忘记,即使不去考虑“绝对”这个崇高的概念,而是从常识角度来看,我也并非重要人物。即使没有我这个人存在,宇宙也不会有什么不同。虽然,在我写作起来时,我的某些作品必须具有重要性,但是我的意思只是说,为了讨论而提到的我那些作品才是重要的。我认为很少有严肃的作家(我这里指的不仅是写严肃事情的作家)会完全不在意百年之后他们的作品将会遭到什么样的命运的(在任何情况下,文学作品只能存在几百年,极少有作品能比这个数字存在得更长),不是想到一个人能得到不朽,而是想到一个人的作品能被人们有兴趣地阅读数百年之久,而且他能在本国的文学史上占一个不论如何小的地位,也是令人愉快的事。至于我,我是带着怀疑的眼光来看我这个微小的可能性的。甚至在我一生中,我曾经看到过一些作家在文学界引过比我大得多的轰动,后来他们却被人遗忘了。当我年轻的时候,乔治·梅瑞狄斯 和托马斯·哈代似乎是肯定可以流传下来的。但是在今天青年们看来,这两位作家却都算不了什么。无疑,将来时不时地会有某个评论家找个题目来写篇评论他们的文章,引起一些读者从什么图书馆里借出他们的某本书来;但是这两位作家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像《格列佛游记》、《项狄传》、《弃儿汤姆·琼斯的故事》那样让人爱读的书。

如果我在下面的文章里写得似乎很武断,那是因为我觉得在每句话前面都加上一句“我认为”或者“我觉得”这样的话是令人腻烦的。我说的每一件事只不过是我自己的意见而已。读者可以接受,也可以不予理会。如果读者有耐性接下去读后面的文章,他会看到,只有一件事情我是肯定的,这就是,一个人能够肯定的东西是很少的。

赵隆勷 译

□读书人语

单凭这篇短文的内容,无法知道毛姆要“总结”的内容是些什么,只可以作些模糊的猜测,因为作家在这里表明某种原则,或者说是态度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