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苗子(第3/6页)

他主张真、善和美的统一:“然抽象之爱,亦可使人超生。爱国也需要生命,生命力充溢者方能爱国。至如阉寺性的人,实无所爱。对国家,貌作热诚;对事,马马虎虎;对人,毫无情感;对理想,异常吓怕。也娶妻生子,治学问教书,做官开会,然而精神状态上始终是个阉人,与阉人说此,当然无从了解。”他认为人的好坏,“并不以教育身份为标准”,不识字、身份低的人,在保卫国家民族的战争中慷慨捐躯的确如恒河沙数。“至于有许多受过高等教育,在外表上称绅士淑女的,事实上这种人的生活兴趣,不过同虫蚁一样,在庸俗的污泥里滚爬罢了。”有某些人知识上已成“专家”后,在做人意识上只是一个单位或一种生物。“只要能吃能睡,且能生育,即已满足愉快,并无何等幻想或理想推之向上或向前,尤其是不大愿因幻想理想而受苦,影响到已成习惯的日常生活太多。”这种人获得了“生活”(然而是在庸俗的污泥里滚爬的生活),丢失(或“阉割”)了“生命”,因而也就失掉了美。在沈先生看来,生命永远是美的化身。

理想的美失去,于是:“对国家,貌作热诚,对事,马马虎虎,……”也失去做人的真和善。

《烛虚》用十分绚丽的文字来形容美的存在,“生命之最大意义,在能用于对自然或人工巧妙完美而倾心。”“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住这种美丽神奇光彩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便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字组成形式,保留得比较完整的几个人。”他是这样写的,而我当时想,他自己,也应当属于这几个人中之一。

“如艺术家之与美对面时,从不逃避某种光影形线所感印之痛苦,以及因此产生佚智失理之疯狂行为。举凡所谓活下来‘四平八稳’人物,生存时自己无所谓,死去后他人对之亦无所谓。但有一点应当明白,即‘社会’一物,是由这种人支持的。”

“……因为追究生命‘意义’时,即不可免与一切习惯秩序冲突,在同样情形下,这个人脑与手能相互为用,或可成为一思想家、艺术家;脑与行为能相互为用,或可成为一革命者。若不能相互为用,引起分裂现象,末了这个人就变成疯子。其实哲人或疯子,在违反生物原则,否认自然秩序上,将脑子向抽象思索,意义完全相同。”

他是多么懂得美、生命、社会和艺术家的关系的人。这些“独白”,打开了一个我从未进入过的境界,我非常羡慕这个人有这样好的一个脑子,尽管我自己那时已长期接触文艺,但我似乎从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几年以后,记得徐迟送了我一本他翻译的《华尔腾》——一位美国隐士的笔记,思想和风格,约略与此相类。但文笔逊其瑰丽。

沈从文先生那时在昆明,我和他还从未谋面,虽然我已读过他不少小说,但这本散文《烛虚》却给我以很深的印象。

然而,沈从文自己也清楚,发现了宇宙间存在美这一“抽象”,并不能就此解决社会的丑恶,不能消灭侵略、饥饿与人世的不平。相反,“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烛虚》在当时,也只能是烛照出美与丑的对比存在,哲人与庸俗世界的存在,而无法使现实世界接近美而消除丑,这就是疯疯癫癫的屈原之徒的哀寂,沈从文先生的大多数作品,在极美中也总带着悲悯,原因亦在于此。

生命的悲哀就在于不能不和生活互相依存!

从以上所引的文字看,文章的风格很像《庄子》,也像佛经,思想的哀艳处像屈原,句子美得像经过精雕细镂的琉璃瓶那样,光芒耀目,它是从哪里得来的?沈从文大概从小就是个“书香子弟”,是泡在书里长大的?

不!他自己的回答是:“是个乡下人。”

十四岁前是从不爱用功,爱看热闹,打架斗蟀的野孩子,二十岁以前,是在湘西一带小码头流浪的“拉兹”(虽然他还没像拉兹那样当过小偷,他大部分时间是当兵,当无业游民、旧军队的文书和税收员)。二十岁以后他在北平继续“打流”。他出生于湘西、黔北、川东交界的山区凤凰县。这个地方是苗族、土家族、汉族杂处的自治区,在他的家庭中,有土家人的血统。家庭世代出身行伍,祖父在清朝当过武官,父亲也当过级别不高的民国军官,后来破了产。沈从文就是这样一个民族、籍贯、出身和早年经历的文学家。

如果说:马克·吐温年轻时候也和沈从文有相似的经历(虽然时、地、社会背景不同,他们的文风全不相同),那么就是上帝给予他们一个与他们的身世非常不相称的头脑,真是没有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