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司法(第2/2页)

第三,谈谈其他的司法人员,法庭的小吏和差役。法庭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因此,无论坐在法庭上办案的人,还是站在法庭上办事的人,是限定区域里的人还是限定区域外的人,都应该远离丑闻和腐化。因为正如《圣经》所说:“荆棘丛中是采不到葡萄的。”(出自《新约·马太福音》第7章第16节。)法庭的小吏和差役到处伸手,在他们中间就如同在石楠和黑莓丛中一样,公正的法律是很难结出甜美的果子来的。法庭的小吏和差役很容易受到四种人的影响:第一种是诉讼的始作俑者,他们使法庭增加负担,却使国家受到消耗;第二种就是那些使法庭卷入司法权之争的人,他们不是法庭真正的朋友,而是法庭的寄生虫,因为他们为的只是自己的油水和利益;第三种是被别人以为是“法庭左手”的人,他们能说会道,诡计多端,变化无常,把简单和直接的法庭程序引入邪路,弄得转弯抹角,像迷宫一样;第四种是收受好处和榨取钱财的人,他们简直跟法庭一样行使司法权,谁要是到了他们手中,就像躲避风雨的羊闯入了荆棘,难免要被刮掉一些羊皮。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经验丰富的小吏,他们熟悉法庭程序,行事谨慎,对法庭的事了如指掌,那是法庭中出色的人物,往往会给司法官指引道路。

第四,谈谈司法可能涉及君主和国家的问题。司法官一定要牢牢记住罗马十二铜标法(指公元前5世纪制定的罗马法典,因刻于铜板上,故有此名。)的结语:“人民的幸福是最高的法律。”他还要明白,法律要是不追求这一目标,无非只是强词夺理,决不是什么受到神灵感悟的至理名言。因此,君主和国家经常跟司法官商量,那就是法律问题牵涉到了国家大事,或者司法官经常跟君主和国家商量,那就是国家的某些考虑涉及了法律问题。这样做都是国家的幸事。虽然法庭处理的多半是私人的诉讼,但这种事的前因后果也会牵涉到国家大事。我这里说的国家大事,不光是指帝王之事,也指会引起重大变革的事,或有危险前兆的事,或与大部分民众休戚相关的事。不要让任何人稀里糊涂地认为法律和真正的政策之间有什么抵触,因为精神和肌肉是相辅相成的。司法官还必须记住,所罗门的王座是由一边一只狮子支撑的,司法官就是狮子,只不过是王座下的狮子,因此,他必须谨慎小心,切不可指责或反对王权。司法官也不可以不知道他们的正当权力,不要以为他们什么权力也没有,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聪明地使用法律。“我们相信法律原本是好的,只要人们运用得当的话。”(出自《新约·提摩太前书》第1章第8节。)